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第114章 义务播音员
  就像之前徐伟民说过的那样,西边大山崖上真的有宝藏。

  只是那宝藏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山崖上每隔六十年才会盛放一次的冬雪玫瑰。

  于秀秀坠崖的那一晚,正值冬雪玫瑰在雪花和月光之下盛放,当她飘落到崖底的时候,魂魄正好被玫瑰的花瓣捕捉,因而她的意识没有消亡。

  六十年以后,当白发苍苍的徐伟民在大宝的搀扶下来到崖顶的时候,正好再一次遇到冬雪玫瑰的花期。

  玫瑰花是爱的象征,这一株已在此生长千年的玫瑰,本就是为人间爱意所滋养的。

  本来于秀秀和徐伟民之间就该有一段情,可于秀秀爸妈因为急于要个儿子而抱回了别人的孩子,让于秀秀在城里活到了二十岁。

  后来,于秀秀还是回到了柳河村,和徐伟民开始了这一世的牵绊。

  只是于秀秀的人生轨迹奇异地拐了个弯,虽然又回到了原点,但路径却大不相同,于是前一世,她和徐伟民就那样天人永隔。

  冬雪玫瑰能够感受到于秀秀对徐伟民深深的执念,也能感受到徐伟民对于秀秀深深的歉意。

  既然是两个有情人,又那么巧的赶上自己的花期,那么身为玫瑰,又怎么能不成全有情人。

  于是玫瑰用自己一片花瓣,逆转时空,换来了两个人的重生一世。

  徐伟民此时还不知道冬雪玫瑰的存在,但他知道他能再活这一遭,完全是为了于秀秀。

  他已经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活过了一世,这一世,他只为于秀秀而活。

  徐伟民拥着于秀秀,听着收音机里一曲《梁祝》演奏完。

  “秀秀,回来路上累了一天了,咱们早点休息吧。”

  他在于秀秀的耳边轻声哄着。

  在奶奶家的时候,因为顾及老人家的睡眠,他总是克制而又隐忍。

  憋了这么些天,可算是回到自己家里了,他想要好好和于秀秀温存一番。

  于秀秀又岂能不明白他的心思。

  她依偎在他胸口,轻轻嗯了一声。

  得了令的徐伟民,一只手伸出去关了收音机,然后打横抱起于秀秀,两步就跨到了床边。

  他把于秀秀轻轻放在床上,抬手脱了自己身上穿的背心,紧接着就俯身往于秀秀身上压去。

  “哎呀,小寒哥,关灯关灯。”

  于秀秀抬手在他肩上拍着。

  又不是洞房花烛夜,猴急个什么劲。

  徐伟民无奈起身去拉了电灯线,然后滚到床上,准确无误地搂住了于秀秀。

  “秀秀,你热不热的啊,我来帮你脱衣服吧。”

  黑暗中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于秀秀低低的笑声,她想起傍晚徐伟民在河边说的话,不知道这个大木桩什么时候都会开玩笑了。

  “笑什么呢,秀秀?”

  “没笑什么呀,你弄得我痒痒了而已。”

  出去几天,徐伟民还没顾得上刮胡子,此刻下巴上长出了青青的胡茬子。

  他摸了摸自己下巴,是有点扎人。

  然后他就故意拿他那下巴,在于秀秀脸上蹭来蹭去,逗得于秀秀笑个不停。

  这一夜,于秀秀和徐伟民在阔别几日的自家的大床上,翻滚了大半夜。

  第二天一大早,徐伟民起来以后就去做早饭了。

  于秀秀醒来后,床边已经空空,她想起奶奶说的要她多做点家务活的话,准备起身去厨房。

  可她刚动了动,就觉得身子酸涩无比。

  翻了个身,索性再躺一会会,都是徐伟民干的好事。

  等到徐伟民来叫她起床吃饭的时候,她就赖在床上哼哼唧唧。

  徐伟民也不恼,“哪里不舒服,我来给你揉揉。”

  清晨刚刚劳作过的手掌带着热切的温度,烙在于秀秀身上像一片灼人的阳光。

  于秀秀被着阳光烘烤的整个人飘飘然,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好了好了,我起床了。”

  磨磨蹭蹭着,她要起身,可徐伟民却丝毫没有要转身回避的意思。

  “你要不要先出去啊。”

  虽然已坦诚相对过无数次,可那都是晚上关了灯的时候,青天白日的,于秀秀拉不下这个脸。

  “我帮你穿吧。”

  徐伟民说着就从衣柜里拿出于秀秀的衣服放在床上,紧接着又去掀于秀秀身上的薄被。

  “不用不用,我自己穿就行。”

  于秀秀拽着被角不放。

  过了一会,她又松开了。

  “你来就你来吧。”

  等到徐伟民帮她把衣服穿好,太阳都已经升老高了。

  好在夏天气温高,早饭一时半会也凉不了。

  吃过早饭没一会,大宝小宝和娟子军子就陆陆续续都来了。

  看到三叔三婶家桌子上摆着的新奇玩意,几个孩子都很兴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徐伟民给他们把广播打开,几个小孩子趴在桌子上,听得很专心。

  这个暑假后面的日子里,到三婶家里听广播节目已经成了几个小孩子每天雷打不动的节目。

  “三婶,广播里面的声音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娟子很好奇地问于秀秀,她觉得广播里面女播音员的声音特别温柔特别动听,让她忍不住想要去模仿。

  “播音员会在播音室里录制好,然后再通过电波的方式传输出去。娟子,你要是喜欢,也可以努力,以后成为一名播音员。”

  于秀秀看出来娟子很喜欢这个事情。

  娟子在家里从来都是人微言轻的,说的话既然没有人听,那渐渐地也就不愿意说话。

  可竟然还有一种可以说话给千家万户听的工作,那可真是太好了。

  “其实现在你就可以试试利用咱们村里的大喇叭,给咱们村做广播。”

  下午的时候,于秀秀就拉着娟子来到了老村长家,想问问村长能不能让娟子给村里当义务播音员,每天傍晚的时候给村里读一读新闻报道。

  老村长一听就很高兴,他那把老嗓子,读起新闻来干瘪瘪的,而且他还有好多字不认识,总是读着读着就要停顿下来查找字典。

  他现场试了试娟子的朗诵功底,十六岁姑娘的嗓音就像春天的黄鹂鸟一样,带着涧底清泉的激鸣。

  在村里广播当播音员,虽然是义务的,可也让大嫂面上觉得十分有光。

  每天傍晚,她总要到供销社或是小河边逛一逛,逢人就说,“听听这广播,咱家娟子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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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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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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