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秀,过来。”
于秀秀乖乖走过去,坐在凳子上,把裤管卷起来。
冰凉凉的碘酒抹在膝盖上,于秀秀嘶了一声,眼睛里起了雾气。
倒不是因为疼,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在农村,磕着碰着都是常有的事,是这样被人爱护着,感觉很好。
中午做饭时,徐伟民指导于秀秀生火,先架几根木柴,再放点松针,然后划一根火柴,先点燃松针,不一会儿,木柴就烧着了。
有引火物果然事半功倍,就跟以前在城里烧报纸一样,不过松针比报纸好使。
徐伟民做饭,于秀秀烧火,一会听指挥加柴,一会把柴退出来,配合得还算默契。
午饭后,徐伟民去地里挖红薯,他说要晒点红薯干,给于秀秀当零食。
于秀秀自然也要跟着一起去,她扛着一把小锄头,一下手就挖断了好几个红薯,把徐伟民心疼坏了。
下午太阳还挂在半空,家家户户就开始收衣服,锁院门,互相打着招呼,准备去大队部。
今天晚上大队部放电影,去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
大家伙都聚在一起,放电影前家家户户还能互相换点东西,就像个小小的市集。
于秀秀和徐伟民回家把红薯放下,洗了个手,也准备出门了。
“老三,老三,走了,看电影去了。”
陈广明的声音又在院子外面响了起来,今天他学乖了,没有直接推门进去,就站在门外等。
三个人并排走着,徐伟民走在中间。
“嫂子,你穿这衣服是我三哥的吧。”陈广明往后仰了仰身体,越过徐伟民,跟于秀秀讲话。
“嗯,她的衣服洗了还没干,就先穿的我的。”
徐伟民一手把陈广明扶正了,不让他再乱看。
“哎,我跟我嫂子说话,你老打什么岔。”陈广明说着,就跑到了于秀秀一侧,隔着于秀秀看徐伟民。
“嫂子,我跟你讲,这个徐老三,可不是个好东西,你刚来村里那天,他就盯上你了。”
一听这话,徐伟民直接绕过了于秀秀,一个大跨步就到了陈广明身边,胳膊圈着他脖子,用手捂着他嘴。
“胡说八道什么呢?”
他又转过头来对于秀秀说:“秀秀你别听他胡说,陈广明他这人就爱瞎说。”
陈广明自然不愿受徐伟民的钳制,掰着他的手,身子往下一矮,就溜出来了。
“谁瞎说了,你自己说的村里来了个仙女,迷了你的眼,还让我们给你打探消息。”
说话间,徐伟民又要去捂他的嘴,两个人嬉笑着,扭打作一团。
“那这么说,我跟你三哥结婚,还有你一份功劳呢!”
于秀秀看着两人打闹,笑着说。她以前不知道,徐伟民还有这样开朗的一面。
她倒觉得,以后可以多跟这个陈广明说说话,问问他以前徐伟民是什么样的。
她记得前世徐伟民入狱后,除了他爸妈和二哥二嫂,就是陈广明常常去探视,后来他出狱了,也是借了陈广明的钱,才有本金做生意,有了点小产业。
“那可不,要不是我天天找俞兰兰打听消息,他徐老三怎么知道王主任家的儿子也看上你,抢着先把你娶回来了。”
陈广明这话说出口,就后悔了,他连连扇着自己嘴巴:“哎呦我这破嘴,怎么啥都往外说。”
“你俩慢慢走,我先走了,我去找我姐去。”陈广明也不敢看徐伟民,一撒腿,就跑了。
俞兰兰算是于秀秀名义上的堂妹,跟陈广明两个人互相都有意思,但俞家嫌弃陈家穷,一直没松口嫁女儿。
于秀秀在俞家那段时间,俞兰兰对她比较客气,私下里还会找她说说话。
只是她不知道村霸看上自己的事情。
村霸是王主任的儿子王家宝。
王主任是村里革委会主任,他家的日子,在村里算是富裕的,据说顿顿能吃大白米饭,只有一个儿子,养得比较骄纵,也就成了村里一霸。
“小寒哥哥,他说的,是真的吗……”
于秀秀低着头,拿手指头绞着辫梢,却又悄悄抬眼瞅着徐伟民。
“我,他……”徐伟民涨红了脸,什么也没说出来。
“我记得进村那天,我从拖拉机上下来的时候,是你帮我拿的东西,对吧。”
“原来你那个时候就看上我了,才想方设法花了20块钱把我娶回来的,是吗?”
“不过奇怪啊,王家明明更有钱啊,他家200块钱都应该拿得出来吧,怎么会让你抢了先呢?”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于秀秀想听到的,是他徐伟民对自己一见钟情,想尽办法、排除万难终于抱得美人归。
徐伟民听到的却是你花了20块钱,王家有200块钱……
那意思是不是说,怎么娶我的不是王家却是你,明明王家更有钱。
“秀秀,那时候俞家奶奶说,你是,你是愿意跟着我的……”
“哼,他们怎么会这么好心,为了成全咱俩两情相悦,甘愿放弃卖女儿赚钱的好事。”
于秀秀冷笑着,想起她在俞家那段时间,所谓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伯婶母,哪个不是对她冷嘲热讽,堂姐妹兄弟,除了俞兰兰,也就一个年纪不大的堂弟还算友善。
“这么说,你当时,其实是不愿意嫁给我的?”
徐伟民眼神黯淡了下来。
他爸年轻时救过俞家老大的命,俞家那时候跟徐家口头上说嫁个女儿过来。
本来徐家也没当回事。
后来徐家大哥二哥结婚,掏空了家底,到了老三,娶不起媳妇了,才想起来还有这个事,就去跟俞家提了。
俞家也是嫌弃徐家家穷,说是让于秀秀的堂姐俞敏敏嫁过来,却一直拖着。
后来有了于秀秀,就想着把于秀秀嫁给徐伟民,而俞敏敏,变着法地嫁给了王家。
当时俞家人跟徐伟民说,于秀秀也是对他有意的,不嫌弃他家穷,只要给个20块钱彩礼就可以。
后来于秀秀屡次往城里跑,徐伟民都以为是当时俞家看管地太严,她不好逃走,所以才要嫁给自己,伺机逃跑。
原来从一开始,于秀秀都不愿意,结婚前不愿意,结婚后也不愿意,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城里跑。
“秀秀,我说过的,明年春天,送你回城里,你放心,我说话算话。”
他说完,就自顾自的往前走了,留下了后面一脸懵的于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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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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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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