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第16章 你想要几个孩子
  徐伟民要去水电站上班,于秀秀的午饭就成了问题。

  农村的土灶她不会用,炒菜做饭她更不会。

  两个人一合计,还得去找二嫂。

  二嫂一听,就乐了,于秀秀帮着辅导她家两个臭小子,她也没钱付辅导费,这中午管一顿饭,还不是小事嘛!

  可二哥二嫂家日子也不宽裕,徐伟民怕饿着他家小媳妇,提前给送去了一袋白米,地里的菜也让二嫂随便摘,这样秀秀吃到了,二嫂家两个小侄子也吃到了。

  这样安排下来,于秀秀每天早晨睡到自然醒,厨房里有徐伟民烧好的热水,煮好的鸡蛋,她再泡一杯牛奶,早餐就成了。

  上午就在家看书写字,天气好的时候就把被子抱出去晒晒,屋里屋外打扫一下。

  到了中午,大宝小宝放学回来,在院门外一喊,她就跟着两个人一起去吃饭。

  于秀秀个子小巧,饭量不大,跟大宝小宝吃的差不多。

  跟二嫂混熟了,她也就不拘谨了,只是二嫂说的很多事她插不上嘴,倒是跟大宝小宝很聊得来。

  每天中午,大宝小宝总要跟她说,学校里又教了什么,老师是怎么说的,于秀秀常常又说了个别的意思,有时候三个人争的面红耳赤。

  二嫂常跟徐伟民说,你娶的这个媳妇,自己还跟个小孩一样,等以后有孩子了,你就当一个人带俩孩子吧。

  听到这话,于秀秀晚上就问徐伟民,以后想要几个孩子啊。

  徐伟民倒是没想过要几个孩子,他想的都是造孩子那件事。

  如今两个人夜夜睡在一张床上,虽说于秀秀老实多了,可晚上她觉得冷了,就使劲往自己这边挤。

  徐伟民白天干活挺累,可就算这样,他晚上却还是总睡不好。

  陈广明看到徐伟民脸上的黑眼圈,就嘲笑他,你这小媳妇这么磨人呢,你白天干活这么累,晚上都不舍得让你好好睡啊。

  说完一脸坏笑。

  徐伟民也想白天累完晚上累,可他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他总不能跟陈广明说他跟那小媳妇,现在还没圆房吧。

  于秀秀也看出来徐伟民那黑眼圈,只当是他白天干活太累了,每次晚上吃过晚饭,收拾停当,就催他上床睡觉,别陪着自己看书了。

  煤油灯光本来就不亮,再瞪着眼看书,把眼睛都熬坏了。

  于秀秀索性白天多用功,晚上也早早陪着徐伟民钻被窝。

  这下子,徐伟民晚上煎熬的时间,更长了。

  干了得有半个多月的活了,徐伟民对水电站的工作已经上手,比较熟练了,这天轮到他和陈广明放假,就想着一起去县城买东西。

  俞兰兰自从那次看电影,被那两个小偷摸了一下,回家就又羞又恼。

  一方面,怨那两个咸猪手,害自己成了全村的笑话,另一方面,又怨家里人只顾着钱,不管自己意愿,到现在还不同意她跟陈广明的婚事。

  俞家人一看,女大不中留,这被人轻薄的名声已经传出去,要是陈家也反悔,以后这姑娘就更难嫁。ΗtτPS://Www.sndswx.com/

  于是传话给陈广明,让他准备点钱,定个亲,把两人的婚事就给定了下来。

  陈广明约上俞兰兰,去县城置办点结婚要用的东西。

  徐伟民也带着于秀秀,一起去县城里逛逛,买点年货,再买几本书。

  四个年轻人就一起上路,打听好村里供销社去进货的日子,跟着拖拉机一起去了县城。

  几个人到了县城,就分成两队,约好下午四点再碰头,一起回去。

  于秀秀在村里呆了两个月,都快忘了城里是什么样了,虽说县城也就那么点大,但比村里还是热闹太多。

  她拉着徐伟民先去了新华书店,意外在一堆旧书里,翻到两本好久以前的高考辅导书,如获珍宝一样抱在胸前。

  “小寒哥哥,咱们带了多少钱,我可以买几本书啊?”

  于秀秀抱着书,跑到正在翻看机械原理的徐伟民身旁。

  “我带了三十块钱,全拿来买书,都行。”

  徐伟民看了看于秀秀,两条辫子放在胸前,一缕阳光正好照在她额前碎发上,鼻尖上还沾了点灰。

  “那不行,还得去割点肉呢,我要吃肉。”

  于秀秀翻翻这本书,又摸摸那本书,终于选定了四本书,加上徐伟民选的两本书,两个人付了钱,从新华书店走了出来。

  已经是大中午了。

  徐伟民领着于秀秀去了县城里的小吃街,说是小吃街,就是广场旁的一条小路,沿着路边有一溜大排档。

  “秀秀姐,你们也来吃饭了,快过来,这边有座位。”

  眼尖的俞兰兰看见徐伟民和于秀秀,招着手示意他们过去。

  俞兰兰和陈广明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徐伟民给他和于秀秀点了一碗小馄饨、一碗牛肉面,外加一笼小笼包。

  “秀秀姐,等会你陪我一起去买衣服吧,跟光明逛街,他老在那里催催催,我试衣服都没时间。”

  于秀秀一坐下,俞兰兰就亲亲热热地过来挽住了她的胳膊。

  跟陈广明两个人看对眼好几年,现在家里人终于同意他们结婚,俞兰兰心里是很高兴的。

  “哎,兰兰,你要抛下我就算了,你把老三的媳妇也拐走,算怎么回事啊。”陈广明看着俞兰兰,眼里满是笑意。

  “你就让她们女孩子去逛逛街吧,正好你陪我去菜市场,那里乱糟糟的,就不让小姑娘们去凑热闹了。”

  徐伟民点好了东西,刚坐下。

  他下午要去买肉,菜市场那里血肉横飞的,他也不想于秀秀跟着去。

  吃完饭,于秀秀和俞兰兰挽着胳膊去了百货大厦,徐伟民则跟陈广明一起去菜市场,临分手前,徐伟民塞给于秀秀十块钱,让她看上啥自己买。

  于秀秀身上穿着的,是打了补丁的旧棉袄。

  她跟徐伟民结婚时,也没买新衣服,徐伟民给的买衣服的钱,都被俞家人贪下来了。

  百货大厦里两层楼都是衣服鞋子,俞兰兰拉着于秀秀,一家家看过来,挑了好几件大红色的外套试了试,都有点不满意。

  等到上了楼,看到拐角处有一家,衣服料子一看就不错,裁剪样式也得体,俞兰兰就动了心,自己试好了一件,非拉着于秀秀也试了一件。

  于秀秀挑了一件米色的外套,她在试衣间穿上,出来时,一边喊俞兰兰来看,一边把辫子从衣服里面拿出来。

  “哎呀,秀秀姐,你穿这个可真好看。”

  百货大厦的售货员,也跟着夸。

  于秀秀想着自己也没什么好衣服,就捏了捏口袋里的十块钱,准备把这件外套买了。

  可两个人一问价格,就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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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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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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