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第104章 全票通过
  大嫂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军子,愣了一下。

  “大人说话,小孩子插什么嘴。”

  “我也是家里面的一份子,家里面的事我当然可以发表意见了,咱们家要民主,妈你可不要搞专制。”

  军子站在他姐姐旁边,已经比姐姐只矮一点点了。

  大嫂听了军子的话,就笑了,“你才多大,知道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专制?”

  “民主就是有事情大家都可以发表意见,有不同意见的话就举手投票表决,专制就是一个人说了算,不听别人的意见。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村里的广播喇叭天天喊着呢。”

  自从村里通电后,老村长似乎要把之前缺少的思想教育全部补回来,天天都要在广播上放领导讲话放理论学习。

  军子自从春天里放过那次风筝之后,就在心里悄悄埋下了一个理想,他要飞到月亮上去,最好是成为中国第一个飞到月亮上去的人。

  因此他特别注意听广播,广播里经常会播国内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到现在他都没听到中国人飞上月亮的事情。

  他心里着急,怎么现在还没有人飞到太空,另一方面又暗暗告诉自己,那肯定是等着自己飞上去呢。

  心里装了事,他学习比之前认真多了,也不再像以前一样一放学就满村乱跑。

  后来于秀秀上课时讲了“爱的体现”。

  他回到家里面仔细观察了爸爸妈妈和姐姐。

  爸爸妈妈爱自己他是知道的,可他惊奇地发现,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和对姐姐的爱有点不一样。

  以前他从没觉得自己和姐姐有什么不一样,也早已经习惯在家里做老大的感觉。

  明明自己以前学习不好,不爱做作业,爸爸妈妈却逼着自己上学,还说要自己至少上到高中毕业,以后去县城里找个工作。

  可姐姐明明成绩很好,也很喜欢学习,妈妈却只让她上到初中。

  他又想起平时姐姐对自己的爱,姐姐比自己大好几岁,从小就是姐姐拉着自己,给自己喂饭,总是自己吃饱之后,姐姐再吃自己的剩饭。

  刚刚于秀秀和妈妈还有姐姐说的话,他都听到了。

  他第一次觉得,妈妈说得不对。

  “妈,我觉得姐姐成绩这么好,就应该让她去读书,不管有没有这个补助计划,都应该让她去,大不了以后我也不吃零食了,把钱都攒起来给姐姐交学费。”

  他今天在三叔家里听到大宝小宝说的话了,他俩都有这个觉悟,自己决不能比他们差。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而且女孩子读书肯定是有用的,三婶就是女的,她能当老师,之前我们也有女老师,她们知道很多东西,我很羡慕。”

  尤其是三婶,她竟然知道那么多火箭和飞机的知识,还说自己以后也可以飞上太空。

  “要是因为姐姐去念书,家里就没人干活,那我也可以干活的,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大宝小宝他们能干的,我也行。”

  军子看着他妈妈,话音虽然稚嫩,话却说得很有条理。

  “傻孩子,那妈妈问你,要是钱都给姐姐念书了,你以后没有钱娶媳妇怎么办?”

  “娶媳妇有什么好的,你看三叔娶了三婶,还得给她做饭洗衣服,还要赚钱给她买衣服,三婶哭了还要三叔哄。每次我们找三叔要糖吃,他都说这得问你三婶。”

  军子还不到十岁,自然理解不了什么叫做娶媳妇,他只会看身边的例子,而家里在他出生以后娶媳妇的,只有三叔。

  可是三叔娶了三婶有什么好呢,除了能啃啃嘴,没什么好的。

  听了军子的话,屋里的气氛终于没那么压抑,几个大人都笑了起来,尤其是徐伟民笑得最凶。

  “军子我告诉你,娶媳妇的好处可多了,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他朝军子挤着眼睛说道。

  旁边的于秀秀红着脸,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膀上,“能不能正经点。”

  这下军子对娶媳妇这件事更没有什么好感了,娶个媳妇回来还得挨打,他好几次看到三叔脖子上有红色的血印子,估计就是被三婶打的。

  想到这里,他站得离于秀秀远了一点,这三婶看起来温温柔柔的,打起人来可真狠。

  “妈,要不咱们来举手表决吧。”

  军子环顾一圈看了看每个人,“同意姐姐上高中的请举手。”

  军子第一个举手,他看了看身边的娟子,抓着她的手也举了起来。

  于秀秀和徐伟民也都举起了手,大哥站在后面也把手举了起来。

  “好了,五票同意,少数服从多数……”

  军子回过头来,数了数举起的手臂。

  “军子,不是五票,是六票。”

  于秀秀打断了军子的话,她看到大嫂也慢慢举起了手。

  “太好了,全票通过,全票通过。”

  军子转过身来看到他妈妈举起的手,高兴地跳着喊着,举着手直拍巴掌。

  娟子听到这话,抬起了头,眼中含着泪水。

  “妈……”

  娟子颤抖着声音喊了一声,就扑到大嫂怀里哭了起来。

  “秀秀妹子,你说的那个申请,我们也不懂,就麻烦你帮忙了。”

  大嫂推了一把娟子,“哎呀,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我告诉你,你想要念高中可以,但是我可没钱给你交学费,你要是成绩不好拿不到那个补助,你就自己退学回来。”

  她想了想,又拍了拍娟子的背,“还有如果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不许想不开投河,大不了就回来跟我种地,不许寻死觅活的。”

  娟子上学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于秀秀跟徐伟民打着手电筒回家了。

  “小寒哥,我没跟你商量,就要借钱给娟子交学费,你不会生气吧。”

  徐伟民摇了摇头。

  “秀秀,你是不是以前也从来没想过要嫁人的事情,是不是也没有想到会嫁给我这个泥腿子。”

  听到徐伟民的话,于秀秀噗嗤一声就笑出来了,怎么这个人到现在还在想这些事,说起来两个人结婚都已经这么久了。

  “一般女孩子都会想自己以后会嫁个什么样的人,我也想过。”

  “虽然没想过会嫁个工人还是农民,但是我知道,我要嫁的人就是你这个样子的……”

  徐伟民把手电筒递给了于秀秀,打横就把她抱了起来,一路小跑着往家去。

  手电筒在夜空中射出乱七八糟的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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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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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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