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第98章 的确良
  眼看着天气越来越热,于秀秀需要添置一些夏装。

  上一次买衣服还是两个月前,趁着周末,于秀秀和徐伟民一起,搭着叶少强的拖拉机进了趟县城,买了些春装。

  这天又是周末,于秀秀和徐伟民早早便起床,背着挎包走到了大队部。

  俞兰兰现在肚子大了,坐不了颠颠的拖拉机,所以写了个条子,托于秀秀帮忙买点东西。

  谁知到了大队部,就看到了叶少聪也坐在拖拉机上面。

  “叶老师,这么巧,你也去县城买东西啊?”

  于秀秀看到同事,很高兴地打了个招呼。

  叶少聪也笑着跟她打招呼,可笑容在她上车后就消失了。

  徐伟民和叶少聪互相对视了一眼,谁都没说话。

  除了他们三个人,还有叶少强的妈妈谢婶也一起。

  一路上,谢婶都在说话,要么就说叶少聪这么大年纪了也不娶个媳妇,让他去相看他还不愿意,要么就是夸于秀秀和徐伟民两个人夫妻感情好。

  叶少聪和徐伟民两个男子汉不好说什么,只是尴尬地笑笑。

  于秀秀倒是很喜欢热情的谢婶。

  谢婶作为村里的第一夫人,又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对家家户户的情况都了解不少,平时村里谁家里有点什么事,也少不了她忙活的身影。

  在村里生活了几十年,她的生活经验丰富,肚子里也装着一肚子的俏皮话。

  她也很喜欢于秀秀这个年轻姑娘,虽说于秀秀有点娇气,下不了地,干不来农活,但是她在大事上不含糊,在村小教书尽心尽力,好多人都在她面前夸过。

  她拉着于秀秀的手,跟她说着前几天小孙子给她洗脚的事情。

  “秀秀啊,听说是你给孩子们布置的作业啊,哎,我那个小孙子,平时我和他爷爷最宠着他了,这回给家长洗脚的活动,也没让我们失望,好小子,晚上非让我跟他爷爷坐那,还不许动。”

  谢婶说得两眼放光,握着于秀秀的一双手粗糙又温暖。

  “你说他那个个子,才到他老子的腰呢,自己端着一盆水,放地上就给我们脱鞋。”蜀南文学

  “给我脱就算了,给他爷爷脱鞋子的时候,哎哟,把他臭的呀,可他愣是咬着牙给他爷爷把脚洗了。”

  谢婶说着笑个不停,眼睛旁的皱纹都快要笑到一起了。

  开拖拉机的叶少强听到这话,也插了一句。

  “妈,还好那天小远没给我脱鞋子呢,不然得熏吐他。”

  谢婶说的这个小孙子就是叶少强的大儿子叶光远,跟大宝小宝差不多大,现在也在村小上学。

  “我和他爷爷没白疼这孩子啊,洗脚这种活动都是想着我和他爷爷。强子不是我说你,你呀,平时也该多花点时间陪陪孩子。”

  前头的叶少强听到这话,不吱声了,眼睛直视着前方,看着路。

  谢婶见他不搭话,也没管他,又拍了拍于秀秀的手,“秀秀啊,你跟老三什么时候要孩子啊?”

  “你看看你还有俞敏敏、俞兰兰,都是去年差不多时间结婚的,她俩现在可都大了肚子了呢。”

  哎,于秀秀心里哀叹一声,她就知道,和这些婆婆妈妈在一起,总是免不了催婚催生。

  大概平时谢婶也没少说叶少聪,刚刚在那说了一通,叶少聪头也没抬。

  如今这话题终于绕到自己身上了。

  可于秀秀还没开口,徐伟民就先说话了。

  “婶子,我们秀秀还年轻呢,先让她好好教几年书,过几年我们再要孩子。”

  叶少聪余光里瞟着徐伟民,看出来他这句话是真心的。

  想不到他这样的农村大老粗,还能有这觉悟。

  一般农村人结婚之后,也不在意是不是避孕,有了就生,生完接着怀。

  徐伟民这么说的话,那么两个人势必是会采取一些措施的。

  想到这里,叶少聪又看了一眼徐伟民,也许这个老三对于秀秀是真心的。

  于秀秀则是感激地看着徐伟民,阳光打在他侧脸上,小麦色的皮肤熠熠生辉。

  谢婶一听这话也就没再说别的,确实于秀秀今年年纪不大,而且村小也好久没有这样得学生心的好老师了。

  到了县城,叶少聪要去电影院,于秀秀一听就乐了。

  “叶老师,刚刚谢婶还在操心你的婚事呢,你这就要约人去看电影啦。”

  她不知道叶少聪有独身一人看电影的嗜好,还以为他是约了哪个姑娘一起看电影。

  “他呀,要是看电影能看个媳妇回来,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就是总一个人看电影,我妈才愁呢。”

  叶少强白了叶少聪一眼,没好气得说。

  他这个堂弟,从小就生活在自己家,早就跟自己亲弟弟一样。

  可叶少聪不像其他兄弟那样脚踏实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没有爸妈,总是有些怪癖,爱干净、喜欢花,还总是文绉绉的,要么在家看书,要么就来县城看电影。

  徐伟民陪着叶少强去领化肥和种子,谢婶非拉着于秀秀一起去扯布料。

  买了些时兴花样的布匹之后,谢婶又买了些好看的丝线、纽扣。

  “这眼看着夏天就要来了,得给孙女们都做件新衣服,男孩子无所谓,女孩子可都到了爱漂亮的年纪了。”

  老村长家里有一台让村里其他婶子都眼红的缝纫机,谢婶自己又是做衣服的好手,基本上家里人穿的衣服都是她自己手工做的。

  “谢婶你真厉害,还会自己做衣服,不像我,我就只能买衣服穿。”

  于秀秀帮谢婶拎着大包小包,羡慕地说。

  “哎呀,这有什么难的啊,你带布票了吧,去挑个自己喜欢的花色,婶子免费给你做一身。”

  “那怎么行啊,我去买衣服就行了,哪能麻烦你呢。”

  “你要是实在不好意思,你就给我两个鸡蛋当个辛苦费,我跟你说,婶子的手艺可是十里八乡都有名的,做的衣服比买的还好呢。”

  谢婶说着,就拉着于秀秀又回到卖布的摊子前,帮她挑了个时髦的的确良料子。

  谁知于秀秀却不要,反而挑了一旁的素色棉布。

  “婶子,棉的好,透气凉快。”

  谢婶本来还想劝她,这个的确良的料子不会起褶子,颜色也鲜亮,穿在小姑娘身上最好看。

  可于秀秀挑好了布料已经把布票递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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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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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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