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赵明庚跟胥东升二人,在交接后,带着主簿,骑着马,把整个县城都给转悠了一遍。
岭北之地,因为常年阳光稀少,草木不丰,倒是各种菌类长势良好。
翁婿俩一致认为这片地方可以大量种植各种蘑菇。
采摘晾干后,可以售卖到内陆地区,或是做成蘑菇酱。
对于旁人来说,售卖是个大问题,可对于赵家人来说,售卖简直是所有问题中,最不起眼的问题。
因为多山地,既然如此,那就修梯田呗。
至于种啥,这地方虽然偏远,气候却是比较适合种茶。
尤其是能把梯田修建出来,这里不久的将来,便是良好的万亩茶园。
至于其他的土地,也别琢磨着总是种水稻了,还是先种些土豆、地瓜加玉米得了。
赵青嫣能给各地提供种子,自然能给自家夫君治下提供更多的优质粮种。
至于水稻,还是要种的,但绝对不是眼前。老百姓需要的首先是吃饱。
水稻不能单纯的种水稻,还得稻田养鱼,外加再生稻,不然岂不是浪费了资源吗?
有马就是方便。
主簿跟着前县令到个村镇处理事情,都是坐驴车的,只因为县衙里买不起马。
经过几天的短暂接触,胥东升算是了解王元峰为啥把日子过得那么穷了。
实在是他不会处理问题,又太圣母心。
烂好心要不得,老百姓一装穷卖惨,他就认为人家已经苦得不行了,然后就给银子。
本身自己就穷的要死,靠着那点微薄的月俸度日,这个给几十文,那个给几百文,到他自己的手里,就不剩下啥了。
因此,堂堂一个县令,过得比普通老百姓也不强啥。
胥东升跟赵明庚都不知道用啥语言形容王元峰了,纯粹就是个傻鸟。
升米恩斗米仇,没的把老百姓给养出了好逸恶劳恶习。
结果,还真就是朝着翁婿俩判断的去了。
这不才到莲花村,听说县令大人来了,然后老百姓一窝蜂地都跑到了胥东升翁婿面前。
跪地磕头,直叫青天大老爷,然后开始了他们的表演。
不愧叫莲花村,这一村子的人,就没有不是白莲本莲的,哭功了得。
“青天大老爷呀,我们家日子苦呀,小孙孙已经好些日子没喝上米汤了,人都瘦了好些,
求大人赏给老婆子几十个铜板,让老婆子去买些米回来,给小孙孙熬米汤。”
哭求的李婆子,唱念做打俱佳。
边上的陈婆子一屁股把李婆子挤走,
“大人,大人,求求您,给老婆子百十文钱,我家老头子病在床上已经起不来身了。
家中没钱买药,求求大人了。”
胥东升跟赵明庚冷眼旁观。
做为老丈人,赵明庚是不会随便开口的,只是目光扫向胥东升。
胥东升点了点李婆子,“你叫本官给你个几十文钱给你孙子买米熬粥,我且问你,你孙子多大了?
你们一家多少人,几个孩子?分别几岁了?
为何非要等到本官来了,才想起你孙孙需要米汤活命?
为何不去找其他乡亲借钱?
这是何道理?
还有你,你家夫君既然已经病入膏肓,为何不早早医治,据我所知,你们村里是有郎中的,为何不早早地给你家夫君请郎中瞧病。
偏生等我这么个新任的县令来了哭求。
若是本官今日不来,是不是就等着你家夫君病死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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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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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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