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回来的时候,那一头顺滑的长发没了,变成了干净利落的寸头,原本艳丽的五官,也忽然多了几分少年人的英气。
只是他进门的一瞬间,陈星傻了,看着他的脑袋,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长发美人老婆去哪里了。
陈欲摸了一把头发,问:“不认识了?”
“老婆……你的头发怎么没了?”其实陈星特别喜欢陈欲的长发,他睡觉的时候,总喜欢凑到陈欲发间嗅。
“卖了。”陈欲这样说。
他留长头发本来就是为了卖钱,马上要开学了,他需要钱来交学费,干脆就去菜市场卖了。
他的发质够好,头发够长,转手就卖了一千二,再捡点垃圾凑一凑,学费就有了。
陈星一把搂住他,声音哽咽,“老婆,是不是因为昨天赔钱,把你的钱花光了,你才去卖头发啊?”
“不是,”陈欲说,“我本来就要卖。”
“呜呜呜老婆为了我把头发卖了!”陈星压根儿不听他的话,眼泪水狂掉,“我好没用,还要老婆养我,害的老婆把头发都卖掉了……”
“跟你没关系。”
可是陈星就是认为老婆为了他付出太多,自己狂哭一个小时,哭得都快断气了。
陈欲没空听他瞎哭,他还有很多数据要核算,在昏暗的灯光下坐到凌晨两点钟,然后才上床睡觉。
次日,他赖了床,连陈星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
等他发现陈星不见了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半空,阳光刺眼又毒辣,晒得皮肤发烫。
陈欲把周围找了一圈,也没看到陈星,心里莫名其妙地泛起一点波澜。
他是不是走了?
陈欲说不清自己心里是种什么感受,这只宠物他养了一个月,虽然没有太深感情,但好歹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突然不告而别,他还是有点不知所措的。
这样想着,陈欲一整天都有些走神,但凡外面传来一点风吹草动,他都怀疑是陈星回家了,忍不住要去看。
当然什么也没有。
他心情低落,也就没吃饭,画图纸就画了一天。
门被打开的那一刻,陈欲感觉自己的心跳的确有变化,那种感觉很奇妙,他没办法描述,是他前半生里从来没有的感觉。
陈星走了进来。
他身上老头衫被汗水打湿,勾勒出精壮的肌肉线条。浑身上下都沾满了灰,只有那双眼睛还是明亮的,直勾勾地看着陈欲。
陈欲生平第一次带着斥责意味地问:“你去哪了?”
陈星嘿嘿一笑,猛地举起背在身后的手,“老婆,我去打工啦!你看,我给你买的五花肉!”
一大块肥腻腻的五花肉被他举起,陈欲感觉自己心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松动,但他还是不理解这种感情。
陈星把肉递给他,小声说:“我去工地搬砖了,李叔说我只能干那些活,老婆,我挣得少,你不要嫌弃我。”
他脑子不好使,那就只能用体力。因为他的身体健壮,肌肉鼓鼓的,很适合搬砖。
“你……”
陈欲呆呆地看着他被太阳晒伤的脸,又看向他满是水泡的手心,忽然就难过了。
陈星还在傻笑,“老婆,你要吃点肉,你好瘦,每天晚上抱着你睡觉,你的骨头都凸起来了!”
“……”
“老婆,你为什么不说话?”陈星声音低下去,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不要生气,我知道我挣得少,我以后一定多搬一点砖,每天给你买肉……”
“星星。”陈欲开口道,“疼吗?”
“啊?”
“你的手,疼吗?”
陈星直直的傻笑,“不疼!老婆你亲亲它就不疼了!”
陈欲看着那些泛着水光的水泡,竟然真的低下头,微凉的唇瓣贴上陈星的手心,轻轻的亲了一下!
疼痛似乎真的减轻了一些,陈星耳根子刷的一下就红了,“老、老婆!”
“嗯?”
“我想亲亲你。”
“……不行。”
“哦……”
陈欲把五花肉切好,做了一道香喷喷的红烧肉,红油泛着诱人的光泽,香味浓郁,一端上桌子,就看得陈星直咽口水。
可他还是一口都不吃,只吃了一点白菜,不断地让陈欲吃肉,自己则一直咽口水。
陈欲给他夹了一块肉,让他吃,他也不肯。最近猪肉价格很贵,他搬了一天砖,也才只买了这么一点点肉。他想把老婆养胖一点,不想让老婆再那么累了。
陈欲见他不吃,就放下筷子,表示自己也不吃了。
陈星这才吃了一小块,随后说什么也不愿意吃,一定要让老婆吃。
看着老婆吃着肉,腮帮子微微鼓起,陈星心满意足地笑起来,觉得他的老婆像极了一只小仓鼠,太可爱了!
晚上陈欲用针把他的水泡一一挑破,用酒精消了毒,本想让他别去了,可他不愿意,天不亮就从家里跑了。
陈欲拿他也没办法。
陈星每次拿到钱,就去给老婆买牛奶,买排骨,买街边的烤红薯。他自己一口都不舍得吃,要全部留给老婆。
有时间他还会去采摘小野花送给陈欲。陈欲就用雪碧深绿色的瓶子装起来,放在窗台上,让它们迎着风摇曳。
陈星渐渐的就适应了搬砖,搬砖都是按照数量来算钱的,还包午饭。他吃得多,干活也干得多,不知不觉,竟然存起来了一两千块钱。
他把那些钱一份不留地全部交给陈欲,勤勤恳恳地在工地上继续搬砖,把衣服都磨破了好几件。
他长得很帅,很多人都以为他是陈欲男朋友,陈欲解释了几次,没人信,干脆就默认了。
九月份快到了,陈欲马上就要开学了。
他狠了狠心,去买了一个一百块钱的老年机,办了手机卡,交给陈星。
如果陈星找他,可以给他打电话。
送他去读书那天,陈星哭得稀里哗啦,因为陈欲的大学里他们家很远,必须坐车才找得到。可是陈星不认识路,也不会坐车,他只会搬砖。
老婆一去就要去好久,他舍不得。
他哭得太凶,陈星站在车站也不想离开,无奈道:“我会回家看你的。”
“老婆,你不要、不要把我忘了……还有要记得吃肉,喝牛奶……我、我一直等老婆回家。”
原来一直有人等待着自己回家是这种感觉。
陈欲轻轻地伸手抱了一下他的小狗,说:“随时都可以给我打电话。”
结果就是开学一个周,陈欲的手机都快被陈星打爆了,直接欠费关机。
不知道是哪个工友教的陈星发短信,他一直给陈欲发短信,每一条都肉麻至极。一打电话,开口就是老婆想你,黏人得要紧。
这没几天,陈星就哭哭啼啼地说没有老婆他睡不着觉,说他活不下去了。
陈欲也没办法,总是沉默地听他在电话那头哭。
结果第二天,陈星就来他学校了。
手里提着两箱牛奶,一袋面包,一袋奶糖。
他长得很帅,五官俊朗,身形挺拔,像是一根青松般立在校门口,引来无数人关注。
但更引人注意的,是他脖子上的狗项圈。
听说有人找自己,陈欲急匆匆地赶到校门,看清楚是陈星,心跳猛地加快了几分。
他快步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陈星嘿嘿笑,“老婆,我好想你,我就打车来了,花了好多钱,所以不能一直来找你。不过我等下就去附近的工地找工作,对了,老婆,你好像瘦了一点,你是不是没吃好?快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他如同连珠炮般说,陈欲接过牛奶,眼睫毛微微颤抖,“谢谢。”
“老婆!你不可以跟我说谢谢!”陈星却气冲冲地拧眉,“我为你买牛奶是天经地义的!”
陈欲在校内是出了名的冰冷美人,他剪了短发以后,气质依旧是冷的,眉眼飘逸如画中仙,又冷,又欲,又纯。
陈星看着老婆的脸,跑过去,轻轻地抱了抱老婆,很快就放开了。人太多,他不敢放肆,能这样抱一抱老婆,他很知足了。
“老婆,我去搬砖了,你一定要记得喝牛奶,没有钱了就跟我说,不要饿着了。”他说着,又从口袋里掏出三百块钱,一股脑塞进了陈欲口袋包里。
他那双手原本是修长而精致的,指骨很长很清晰,肤色均匀冷白,连着晒太阳搬砖,那双手也粗糙了好多,摸上去,竟然是一层厚厚的茧子,活像是摸到了砖头。
他瘦了好多。
陈欲把钱又拿出来,声音平淡:“留着给你自己买点吃的,不要天天啃馒头。”
“我不要,我够吃。”
“拿着。”陈欲抬起眼,他的气场一贯是温和的,可如果他沉下脸,陈星还是有点怕。
“我……我要一百块钱,其他的你拿着好不好?”
“我饭卡里有钱,我不需要。”
“我只要一百,”陈星也固执起来,“你拿着。”
两个人僵持了一阵,陈欲只好收了两百块钱,又抬手把他脖子上的狗项圈取下来,小声说:“以后……不用戴了。”
“为什么啊老婆!”陈星以为他不要自己了,吓得脸都白了,一把抢回狗项圈,捏在手里不松开,“老婆不要赶我走,我以后一定听话,我乖乖的,你不要赶我走!”
“不是,你戴着这个……不太好。”
一开始,陈欲完全是把陈星当宠物养,也没想过要让他出门。可如今,陈星根本是个正常人的生活,让他戴着狗项圈到处跑,很容易遭到异样的眼神。
“老婆……”陈星抓住他手腕,力气有些大,捏得生疼,“不要抛弃我,我不想离开你。”
“我没有不要你,这个,不适合你。”陈欲表情淡然,“你不是我的宠物了。”
“那我……”
陈欲没回答,说:“回去吧。”
说罢,就提着大包小包的食物进了寝室。
刚一进去,室友的眼神就暧昧起来,看着他收拾东西,开口问:“陈欲,那个是你男朋友啊?”
陈欲弯腰放好牛奶,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
其实他也不知道他跟陈星到底时什么关系,论喜欢,他对陈星好像没有那方面的想法。若说是朋友,两个人的关系又太近了些。说成宠物,就更离谱了,哪家宠物还要出去搬砖养主人的?
他没有正常人的情感,无法确定自己对陈星究竟是个什么想法。
只是觉得,不应该是他的宠物。
那男朋友……似乎也不错。
“看不出来啊,书呆子也谈恋爱!”室友啧啧地感叹起来,刷起学校的贴吧,惊讶地叫道,“哎呦陈欲,你又火了!”
之前陈欲因为是长发,被女生们偷拍,不知道是谁恶作剧把他的照片上传到校花大赛里去,结果就在校花投票里拿了第一名。
陈欲眼皮子都懒得掀一下,“哦。”
“你那男朋友什么时候交的啊?没听你小子说过啊,长得倒挺帅……”室友嘀咕几句,看着贴吧上铺天盖地的留言,说,“脱单了,你就得请我们吃饭,还找了个那么帅的,必须吃大餐。”
陈欲听了,就抬起眼睛,认真地说:“我在垃圾场捡到的。”
“啊?”
“男朋友,是在垃圾场捡到的。”
“呃……”室友哪里懂得他的脑回路,以为跟家长骗小孩,说孩子是从垃圾桶里捡起来的一个意思,也就没当真,依旧嚷嚷着要让陈欲请吃饭。
陈欲借用微机室的电脑查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脱单了真的要请寝室兄弟吃饭,顿时就为难起来。
他不想拿星星辛辛苦苦赚的钱去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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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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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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