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把这个大佬送走!>第104章 不妥吧
  邹芸芸说完这句话,整个小脸都红了起来,其实今天她完全可以找其他人,但是她父母给她打完电话以后,她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卞程。

  “什么?”

  卞程听到这话以后,直接傻眼了,“我说大姐,我之前帮你的……那件事情,全国人民都知道,我一露面,直接就穿帮,要不,你换个人试试?”

  来之前,卞程万万没想到,邹芸芸找自己竟然会是这样的事情,他还以为又是数学院遇上什么难题,需要他来解决呢。

  结果,急急忙忙的赶来以后,竟然跟他说让他假扮男朋友?

  这不是逗他玩嘛!

  卞程可是知道自己最近出的风头很大,基本上很少有人不认识他的,这件事情,他只能让邹芸芸另请高明。

  再说,假扮男朋友,免不了有一些身体接触,有点不太合适,毕竟,卞程也是有底线的人。

  “我从小就没有朋友,关系好的就你一个,你要是不帮,到时候就不要说认识我。”

  邹芸芸的话语十分冷傲,倒是眼底深处到是出现了一抹慌乱,她不知道卞程会不会继续拒绝自己。

  “你还真是我的亲姐啊!”

  卞程听到邹芸芸这样威胁的话,也是忍不住苦笑了一声。

  “我答应你还不成吗?”

  “这还差不多。”

  邹芸芸一听到卞程答应了,顿时浅浅一笑,那风情美不胜收啊!

  “女人的变脸速度果然很快啊!”

  不由自主的,卞程的脑海中就出现了这么一句话。

  这还是卞程第一次见到邹芸芸的这一面,顿时领会到了女儿这种生物的可怕。

  “走吧!”

  “去哪?”

  邹芸芸拉着卞程就准备走,卞程赶紧问了一句,他总有种感觉自己好像要被人卖了似的。

  “买衣服啊!”

  邹芸芸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卞程,轻声说道:“难不成,你就穿着这么一身陪我去相亲?”

  额……

  卞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他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啊!

  今天卞程穿了一身宽松的运动装,一双飞鸟的白色运动鞋,这一身衣服下来,差不多要上千块。

  现在居然被邹芸芸给嫌弃了?

  要不要这样?

  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朋友了?

  这已经是卞程所有衣服里,最贵的一套,怎么好像在邹芸芸眼里,自己穿的收破烂似的?

  “我觉得我这身衣服挺好的啊!”ΗtτPS://Www.sndswx.com/

  卞程小声的嘀咕了一声,这一套衣服要不是因为今天特训的话,他都不舍得穿。

  邹芸芸听见卞程的嘀咕,眼中出现了一抹笑意。

  “你这件衣服平时穿挺好的,但是今天的场合不适合,所以得先去给你买一件正装。”

  “正装?”

  卞程听到这两个字吗,直接就傻眼了,从小到大,他还没有穿过正装呢。

  莫非,他的第一次要给邹芸芸……

  “是啊。”

  邹芸芸很有耐心的对卞程解释道:“等会去的场合会比较高档,不穿正装的话,恐怕连门都进不去。”

  卞程:“……”

  好吧,他还能说点什么?

  十分钟后,邹芸芸便带着卞程来到了一家高档的西服店里。

  由于两人都是戴着口罩,所以女导购员倒是没有认出两人的身份。

  邹芸芸很认真的在给卞程挑选衣服,那名女导购也是有问必答。

  倒是卞程跟在两人的身后,他现在只有一个感觉——心疼!

  巨疼巨疼的那种,这家店衣服实在是太贵了。卞程从小到大就没有见过这么贵的衣服。

  看了不下于十套衣服,最便宜的一套衣服居然都要89900RMB。

  卞程吓得都想骂人了。

  这是卖衣服,还是抢钱啊?

  这么贵?

  要知道,卞程从小到大,买过最贵的衣服就才不到两千块钱,就这,还是他过生日的时候,母上大人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但是这家店直接刷新了卞程的三观啊!

  最便宜的一件衣服,竟然都要十万块?

  这……

  卞程不停的都在心里告诫自己,“我是文明人,我不能骂人。”

  “小陌,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

  走在前面的邹芸芸突然指着一件蓝色的西服,扭头对着卞程问了问。

  因为有外人,所以邹芸芸也不好直接叫卞程的名字,但是这样一叫,总感觉两人是男女朋友。

  卞程倒是没工夫在乎这些,他现在的注意力都被那件衣服上的价格给震住了。

  二十九万九千八!

  我……

  卞程在心里问候了一下这家店的老板,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三十万买一件衣服?

  卞程感觉这太疯狂了!

  虽然,三十万对于卞程来说,并不算什么大钱,但是他还是接受不了这样的消费观。

  其实,卞程并不是什么抠门的人,只是他认为这样实在是太浪费,有这钱不知道能做多少比这更有意义的事情。

  比如说,建个小学之类……

  夏国现在虽然发展的很不错了,但是偏远的山区里面,依旧有很多的贫民。

  三十万在那里足可以建一所小学了。

  这不比买一套衣服有意义?

  “忘忧,这里的衣服好贵啊!”

  卞程倒是没有找什么借口,而是直接说出心里的想法,他没感觉这有什么丢人的。

  “这一件衣服就要三十万,有点浪费。”

  邹芸芸听到卞程的话以后,也是微微一笑,“没关系,你是来帮助我的,当然是请客,价钱什么的,你不用担心。

  说到这里,邹芸芸顿了顿,小声的说道:“再说,一件衣服三十万,这也不算贵啊!”

  “噗!”

  卞程差点没被这话打击的吐血,什么叫一件衣服三十万不算贵?

  这几乎都赶上中等家庭一年的总收入了,你跟我说不贵?

  今天卞程才算是知道,什么叫做财大气粗,什么叫做壕无人性!

  怪不得以前邹芸芸对于那些天价的邀请,视若无睹。

  原来,人家本来就是豪门,怎么可能在乎那么一点小钱。

  得。

  邹芸芸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卞程也不再说什么,反正又不让他付钱,想买就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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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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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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