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谈到了这种解释其实没有那么可信。毕竟,如果我因为感受到了你的痛苦而痛苦,那我大可转过头不去想你的情况。更别说巴特森的研究所呈现的,即便是可以轻而易举地离开时,人们也倾向于留下来帮忙。所以,自私的理论难以自圆其说,反而是另一种理论更加合理,那就是共情通过联结人们身上早已存在的积极情感来促使人做出良善之举。
同样,请容许我冒犯一下霍布斯和林肯,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解释其实也难以自圆其说。假设他们说的是正确的,自己行为的动机就是自利。那么,这就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为什么霍布斯会在帮助他人的时候感到快乐?为什么林肯会因为有机会施以援手却没有而感到不舒服?也就是说,在他们表面上的自私解释下,依然存在一种非自私的心理机制。
有些坚持这种愤世嫉俗观点的人认为,他们只是在坚持科学精神和不感情用事,因为当你放弃了浪漫主义或宗教的人性观,转而相信进化论,这种“心理上的自利主义”就成了不可避免的选择。他们的观点是,人类的心智是由自然选择塑造的,而自然选择本身与道德毫不相关,普世的利他动机不过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罢了。我们真正想做的只有两件事:生存和繁衍。
我听过太多次这样的观点,以致不能简单地对其视而不见。但事实上,这种观点非常不靠谱,这些人既不理解自然选择,也不理解心理学。
我们先来看看自然选择是怎么运行的。自然选择可能是自私的,但即便如此,这种自私也是基因层面的而非个人层面的。曾经有个故事,讲英籍印度生理学家和遗传学家J.B.S.霍尔丹(J.B.S.Haldane)被问及是否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兄弟的生命。他说不会,但如果能换回两个兄弟或八个表兄弟的生命,他就觉得可以。只有生物学家才会这么说话,但霍尔丹的话其实很好地阐释了进化的原理。蜀南文学
从基因的角度来说,八个表兄弟或两个兄弟的生命与霍尔丹自己的生命是等价的,因为平均而言,他们的身体拥有与霍尔丹的身体数量相同的基因材料。事实上,与那种促使他在任何时候都只求保全自己生命的基因相比,那种能让他为了挽救八个表兄弟或两个兄弟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基因是具有进化优势的。因此,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自私的基因确实会创造利他的动物,驱使人们善待他人。也就是说,如果选择自利行事,那么你就不能用“基因驱使我这么做的”来为自己辩护,因为只关心自己绝非人类的生物本能。
再来看看心理学是怎么运行的。那种认为人只在乎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说法,把自然选择本身和经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生物弄混了。当说到其他领域的事情时,这两者之间的不同就显得不言而喻了。例如,从自然选择的角度来说,饮食的真正目的仅仅是维持生命,让个体能够活下去并复制自己,但这并不是狗、蚂蚁、老虎和人类进食的真正动机。我们吃东西可能是因为觉得饿了、感到无聊、讨厌自己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当打开一袋薯片时,我们并没有经过深刻的对基因延续目的的思考。正如威廉·詹姆斯所说的,如果你问一个普通人为什么吃东西,“他恐怕不会肃然起敬觉得你是个哲学家,反而会嘲笑你是个大傻瓜”。
与之类似,性交有非常明显的进化动机——能让我们得到繁衍,但在大多数时候,人们性交并不是为了繁衍。对其他物种而言,也是如此:老鼠恐怕也并不是为了生更多小老鼠才交配的。
对于良善之举,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人本性善良,因为我们的祖先正是凭借对同类更友善才在进化的竞争中取得了胜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人们为他人提供帮助时,脑子里想的就全是这对生存和繁衍有什么益处。恰恰相反,通过循序渐进地在人内心深处植入为他人的命运担忧的想法,进化已经将人塑造成了利他主义者。
而且,并非只有人类才是如此,动物也会做出利他行为。弗朗斯·德瓦尔所做的工作堪称经典,他搜集了大量有关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资料。他发现,大猩猩在遇到麻烦时会相互提供援助,并且有时会为了增加其他同类的快感或减少它们的痛苦而做出某种行为。例如,当一只大猩猩与同类打架打输了并且产生生理上的痛苦(当然,或许还有一些情绪上的痛苦,比如感到羞耻),另一只大猩猩通常就会走到失败者身边,轻轻拍打它,舒缓抚慰它的情绪。
大猩猩的这种能力说明,我们应该也能在人类婴幼儿身上发现类似的能力。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的,我们发现蹒跚学步的婴儿似乎也会关怀他人。针对这一点,有研究者进行了一些实验,他们让成年人假装成很痛苦的样子,比如让婴儿的妈妈假装磕到了膝盖,或者让实验者假装手指被写字夹板夹住了,然后观察婴儿会有什么反应。实验发现,婴儿通常会试图去安抚成年人,做出消除对方痛苦的各种尝试。还有一些研究发现,婴儿会为那些够不到东西或打不开门的成年人提供帮助。婴儿提供帮助的行为都是自发的,不需要成年人发出任何邀请或暗示,甚至连目光接触都不需要,而且他们这么做也会付出代价,比如远离自己心爱的玩具。共情的发展性起源又来自何处呢?对于这个问题,你可能会以为我们在讨论共情的神经基础时就已经做出了回答。但是,从共情来自脑的某个区域的活动,直接跳到共情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力,这个跨越未免也太大了。毕竟,我们所有的能力都来源于脑。无论是阅读、下棋,还是上网、刷朋友圈,都会点亮脑的某个区域,可进行这些活动的能力却没有一种是与生俱来的。共情也是同样的情况。更何况,有些理论家还认为,参与共情的那部分脑区实际上是在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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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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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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