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见过周大人。”
阮明枫快步上前,礼仪周道的向来人行礼。
“果然是虎父无犬子,阮兄的儿子不仅气质斐然,更是才名在外,明年春闱必能像阮兄当年一样高中魁首啊。”
“周贤弟过奖了,犬子哪有什么才名,不过是读书用功罢了。”
面对周子仁的夸奖,阮广志有些脸红。
他算什么虎父?不过是被一妇人糊弄半生的傻子罢了。
“哈哈哈哈,你也不必过谦,再过两个月不就见分晓了。今日多有打扰,周某就此告辞。”
周子仁临上马车前还侧头看了阮明枫好几眼,眼神里透出的赞赏之意,让阮明枫有些莫名。
在他的记忆里,是没有见过这位周大人的。
但当着人家的面也好问什么,便默默的陪在一旁。
待周子仁上了马车走远,他才和阮广志一前一后回了院子。
“父亲,这位周大人可是您的同僚?”
“那倒不是,他与我是当年的同科进士,私下里我二人有些交情,这两年因着我被流放,他被贬官,一直都没机会见面。
他这次能来家里还是因着你的关系呢。”
阮广志边走边说,语气里是压不住的高兴。
阮明枫却听不明白了,因着他的关系?
他怎么不知道他何时与这位周大人扯上关系了?
“父亲,这位周大人可是有事想托我与太子妃说?”
这是他能想到的别人找他的唯一原因。
“你当为父老糊涂了?这种事情我是万万不会沾染的,京中有几个人知道为父与太子妃的关系?
即便知道,他们也不一定找的到咱们家的门啊。
周大人这次上门是专程来道谢的,他说你上次救的那个从马车上摔下来的女子正是他二弟的女儿,是他的亲侄女。”
阮广志说完,阮明枫便想到了那个从马车上摔出来砸到他身上的女子。
前几天他还在书院听说了那件案子的后续,竟然是被人蓄意谋害。
当然,犯人干这件事的动机并未公开。
否则阮明枫该要自责了。
这会儿听阮广志提起那日马车上的女子,阮明枫便想到了当日的情景。
若是他没记错的话,当时那女子被甩出马车后脑袋是直接撞到了他的脑袋上。
他只晕了一会儿便醒了,但那女子据说是从医馆接走时都还没醒。
相较之下,还是他的头铁。
只是,他醒来一睁眼便看到的那张女子小巧的脸,让他一闭上眼睛便出现在脑海里。
阮明枫脸颊泛了红。
“哦,既是如此,那枫儿便放心了。
如今我还未入仕,实在是给大姐和二妹撑不了腰,便想着一定不要给她们添麻烦才好。”
阮明枫说完,便一溜烟的回了自己屋中。
“枫儿,你这么着急回屋做甚,为父还有话与你说呢。”
看着阮明枫跑的比兔子还快的背影,阮广志愣了一下,又想起了周子仁说的话。
‘阮兄,即你我兄弟二人相识多年,人品家世也知根底,我这侄女这次被你府上的二公子所救,我们一府上下实在是感激的紧。
不若给两个孩子定下亲事,让你我二人的缘份也能更进一步。’
阮明枫到来年三月便要满十七岁,也是时候说亲了。
但他不是内宅妇人,对儿女亲事也没有经验,便也没敢应承。
他怕遇人不淑,再找一个像王婉云一样的儿媳妇,那他们阮家就彻底没希望了。
本想问问阮明枫自己的想法,没想到他还没开口人就跑走了。
罢了,只等他去打听打听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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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鹿岛。
阮妙妙正和太后在田地里巡视。
“妙妙,等来年开春,你便将岛上的稻子和麦种带些回东炎朝种植。我记的北地和西地,有些地方的百姓还食不果腹。”
一眼望不到头的金黄稻穗,正随着微风起伏。
这是青鹿岛的第三季稻子,长势极为喜人,产量怕是比东炎朝本土的稻子要高好几倍。
“好啊,谢谢祖母,这事儿我都想了好几天了,正要跟祖母商量呢。”
阮妙妙的别墅也能培育良种,但用东炎本土的种子要迭代很多次才能培育出来。
若是用青鹿岛的,她便只需要改良种子的耐寒基因即可。
北地冬季时间较长,西地日照和风沙严重。
这两个地方的老百姓想要吃饱穿暖,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她虽不是圣母,但顶了太子妃的名头,便要做些为国为民的实事。
以后这江山不是霍文铮坐便是大宝做,于情于理,她都不能袖手旁观。
“你有想法便说,还想那么多做甚?祖母的,便是你和铮儿的。
在来青鹿岛之前,祖母也不懂农事,也是看到岛上的百姓整日为一日三餐奔忙却还是食不果腹,才拿了空间里的良种出来给他们种植。
这岛上的田地大多是祖母名下的,这些年都是左先生一手打理。
产一季粮食便够全岛百姓一年吃了,多余的左先生便组了商船售到岛外,百姓们也能用粮食换些银子。”
太后站在稻田中,凝视着远方。
这青鹿岛便是她的江山,处处充满着自由和幸福的气息。
这才是她理想的生活。
阮妙妙也学着她的样子凝望远方,曾几何时,这也是她的梦想。
如今,她算是躺赢了。
“有阿铮在,东炎朝也会变的如青鹿岛一般安定富足。”
阮妙妙似是有感而发,又似是故意说给太后听。
她想,在东炎朝,太后唯一担心的人便是霍文铮了吧?
她安排好了大长公主的一切,却没有护住先太子。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伤痛,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怕也难以愈合。
得了太后允许,阮妙妙便将岛上所有的农作物都拿到别墅里去进行基因改良。
东炎朝地大物博,东西南北气候差异也非常明显。
阮妙妙便将主要的粮食种类做了个划分,适合哪里种的,便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环境做了相应的基因改良。
做到各地既有主产农作物,也有特色农作物。
主产农作物用来吃饱饭,让百姓不再饿肚子。
特色农作物则可以用来换银钱,换需要的生活物资。
只待来年春暖花开,便将这些良种推广出去。
明年,定然是个好年景。
霍文铮忙于朝政,阮妙妙忙着改良粮种。
三个孩子也总算是放心的交给了太后帮他们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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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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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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