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薇正准备做回锅肉。
她刚才去菜园子看了一眼,里面种的都是一些应季蔬菜,她转了转,摘了些辣椒和蒜苗回来,这就是做回锅肉的配料。
将三肥七瘦的五花肉洗干净后冷水下锅,放入葱段和姜片去腥,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料酒,不然去腥效果会更好。
水开后撇去表面的浮沫,煮大约一刻钟后将整块五花肉捞出,放到竹篮子沥干水分,然后切成薄片。
再依次将辣椒和蒜苗切斜片,放到一旁备用。
起锅烧油,锅里不需要倒太多油,因为炒肉的过程中会出油,油热后放入肉片煸炒,这个过程需用小火,直到慢慢煸炒出五花肉中的油脂,颜色转至焦黄色。
此刻放入姜、蒜、辣椒和一勺豆酱,炒出香味后放酱油,再炒一会儿就放入蒜苗,炒至蒜苗断生后即可出锅了。
把冒着热气回锅肉盛到盘子里,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
肉片薄薄的金黄金黄的,搭配着翠绿的蒜苗和鲜红的辣椒,无异于一场视觉盛宴。
叶涛刚进自家院子,就被这阵香味吸引住了。
他把竹篓扔到一旁就跑进厨房:
“娘,你做了啥好吃的?太香了!”
说着又深深吸了口气。
李荷花被他这幅小馋猫的样子逗笑了:
“不是我,是你姐炒的回锅肉。”
叶小薇端着盘子往屋里走:
“快去洗洗手准备吃饭,小馋猫。”
鼻子咋这么尖呢,顺着香味就摸到厨房来了。
叶涛赶紧洗完手跟上。
片刻后,窝头也热好了,李荷花把窝头端上了桌。
一家人坐在桌前,看着中间那盘回锅肉不自觉咽了咽口水。
叶志率先拿起筷子,夹了块肉片。
肉片又香又嫩,肥而不腻,微微的辣刺激着味蕾,加上蒜苗独特的香气,好吃的舌头都要咬掉。
“这肉太香了,你们快尝尝!”
他觉得镇上那些饭馆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肉。
叶涛也赶紧夹了一片肉放入嘴里。
猪肉的香气瞬间在整个口腔炸开。
“真的好好吃啊,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他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味道,只是本能的夸好吃。
李荷花也夸赞女儿的手艺。
叶小薇心里很满足。
当花心思做出的菜品得到别人的肯定的时候,心里那股满足感让人特别幸福。
而且,不管是凉拌竹笋也好,回锅肉也好,她这么用心做菜是有目的的。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叶志一家人是没有田地的,全靠叶志一人在码头做工赚钱,赚的就是个辛苦钱。
而且他这活计不稳定,并不是一年到头都有活儿干,冬天运河结冰了,那时候不管是商船还是客船都下不了河,像叶志这样的码头工人自然就“失业”了。
得等到来年开春,运河的冰化了,才会有活儿。
而且遇到像扭伤腰这种意外,也是不能去做工赚钱的。
一家四口的衣食住行就靠着叶志在码头赚来的钱过活。
虽然李荷花偶尔也会去卖一些自己种的蔬菜,但那点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毫不夸张的说,要是叶志出了点什么意外,这个家就垮了。
她既然代替了他们的女儿活了下来,那么就理应为这个家做些什么。
她做菜的手艺就是最大的资本,要是利用好了,一家人发家致富奔小康完全不在话下。
关键就是要得到家人的支持。
毕竟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出去抛头露面的做吃食买卖,难免会遭人诟病。
所以,她特意展示了自己的厨艺,就是为了她爹娘看到,自己有能力赚钱。
见女儿盯着桌子出神,李荷花问:
“怎么了,小薇?怎么不吃啊?一会儿都让你弟弟吃光了。”
叶涛闻言不满的说:
“才不会呢!我给我姐留着呢。”
说着还把盘子往叶小薇面前推了推,殷勤的说,“姐,你快吃。”
叶小薇摸了摸叶涛的脑袋:
“涛涛真乖。”
转而又对李荷花说:
“娘,您觉得我这手艺怎么样?”
李荷花点头:
“你的手艺比娘都好。”
叶志也在一旁说:
“何止是比你娘强?我看呐,比镇上饭馆里的大厨还要强!”
他在镇上的码头做工,自然是尝过饭馆里的饭菜。
在吃到女儿做的菜之前,他觉得饭馆里的菜就顶顶好吃了,但是吃了女儿做的,饭馆里那些也叫菜?
给她女儿提鞋都不配!
叶小薇眼睛一亮,惊喜的问:
“真的吗?爹,您真的这么觉得?”
看来她的手艺已经完全把她爹给征服了。
虽然她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但听她爹这么说,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叶志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自然是真的,就说这回锅肉,我在饭馆都没见过这道菜!”
叶小薇顺势问道:“那您觉得以我的手艺,去摆摊的话会不会赚钱?”
叶志和李荷花都是一愣,两人对视一眼后开口:
“摆摊?你怎么会想去摆摊?”
李荷花不明白女儿为什么忽然生出这样的想法。
叶志也不懂:
“是啊,我在码头做活一天也有几十文的收入,养活咱们一家四口还是没问题的,你怎么会想到去摆摊呢?”
虽说他赚的也不算多,但让一家人吃饱饭是完全足够的,根本用不着女儿抛头露面的去摆摊。
再说了,生意哪是那么好做的?
叶小薇见爹娘只是好奇她摆摊的原因,没有强烈反对这件事,就觉得摆摊这事儿有戏!
她看着叶志认真说道:
“爹,您一天到晚在码头做工太辛苦了,常年这么劳累下去的身体迟早会吃不消的,作为女儿,我想为多您分担一些。”
叶志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番话,一时之间眼眶都有些红了。
李荷花听了心里更是自责:
“你小小年纪操这么多心干啥?家里还有娘呢,实在不行,娘也可以做点绣活儿补贴家用,不用你这么辛苦。”
女儿懂事了,她既欣慰又感到心酸。
叶涛也似懂非懂的说:
“姐,我长大了也去赚钱!你不要这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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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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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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