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古代开饭馆>第138章 猪脚面
  早饭过后,叶小薇和叶志、李荷花来到了码头总店。

  “梅梅,我昨天听涛涛说,小远不打算继续读书了?”

  时间还早,她拉着李梅开始闲话家常。

  李梅叹了口气道:

  “是啊,小远就不是读书那块料!三天两头的逃课,先生都亲自上门找我娘了,说也说不听,我娘也管不了他了,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这不,今天一早,他就跟着我娘下地干活儿去了!好好的书不读,非得去种地。”

  叶小薇拍拍她的肩膀安慰:

  “不读就不读吧,你看我们不也没读书吗?现在不照样开饭馆开酒楼?各人有各人的造化,他想种地就让他种吧,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说不准还真能捣鼓出什么名堂呢。”

  “不指望他能捣鼓出什么名堂,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对了,小薇,你今天过来,是要做新的吃食吗?”

  “是啊,我打算做猪脚面。”

  叶小薇很快就来到后厨。

  孙大厨跟她打了声招呼:

  “小薇,今天要做点啥啊?现在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看看你要做什么新的吃食,哈哈哈。”

  叶小薇打水洗手,边笑着说:

  “猪脚面。”

  孙大厨一听来了兴趣,“猪脚面?听着就好吃,需要我帮忙不?”

  “呃,暂时用不到,要不您就在一旁看着吧?”

  擀面条有她爹娘呢,孙大厨负责看就好了。

  “好嘞!那我可得好好学,不能给小薇师父丢脸!”

  孙大厨笑眯眯的开着玩笑。

  叶小薇脸红:

  “孙叔,您就别打趣我了!我怎么敢自称是您的师父?”

  “哈哈哈,我跟你学了这么久,你可不就是我师父吗?好了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

  叶小薇笑了笑,开始做猪脚面。

  把猪脚放在火上烤一烤,去除没除干净的猪毛,同时也能去腥。

  然后,把猪脚剁成小块儿,放到锅里,加入凉水和葱姜煮开去腥。

  把煮好的猪脚捞出控水,锅中放油,加糖炒糖色,炒到微微焦黄的颜色,把猪脚倒入,翻炒上色。

  放入香叶、八角、桂皮一起翻炒,直到炒出香味后加水没过猪脚,放盐调味,大火烧开后改成小火慢炖,就这么炖上一个时辰,猪脚就卤好了。

  当然,叶小薇并没有留在这边等猪脚卤好。ΗtτPS://Www.sndswx.com/

  她把后面的做法告诉孙大厨后就回中心街酒楼了。

  叶小薇走后,孙大厨按照她刚才说的,用清水煮面,又煮了些青菜,随即把面条捞出盛到碗里,放上翠绿翠绿的青菜。

  连汤带着猪脚块舀上一勺,浇到面条上,他只煮了三人的份。

  他、叶志和李荷花,趁着这会儿还没到午市的时间,三个人赶紧吃完。

  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嘛。

  叶志边吸溜面条边夸:

  “嗯,这猪脚面味道真好!猪脚也好吃!”

  没一会儿,一碗猪脚面就见了底儿。

  三人吃饱后洗了洗手,又开始忙活。

  孙大厨开始做炸酱和葱油,不过这两样东西他没做太多,尤其是葱油,也就熬了一小盆。

  他发现,推出炸酱面以后,吃葱油拌面的人就少了一些。

  毕竟,有了新吃食,大多人还是想尝尝新吃食的味道的。

  因此,葱油他没做太多。

  同理,炸酱做的也不是很多。

  他能预想到,今天中午推出猪脚面后,吃炸酱面的人肯定也会少一部分!

  他现在想的越来越多了,以前这些事情哪里需要他操心?都有小薇呢。

  他只负责做菜就好了。

  如今,小薇不在这边了,他拿着那么高的工钱,就得把后厨顶起来。

  大堂,李梅、张桂花和林嫂也在推销新上的猪脚面。

  “王叔,我们今天刚上了猪脚面哦,要不要尝一尝?”

  “猪脚面?行啊,给我来一碗尝尝吧。”

  “刘哥,要不要尝尝我们今天刚推出的猪脚面?”

  “我还是想吃炸酱面!你们家的炸酱面太好吃了!等我哪天吃腻了炸酱面再尝尝猪脚面吧!哈哈哈哈!”

  “好嘞!”

  “猪脚面?给我来一碗!”

  “我也要一碗尝尝!”

  不一会儿,客人们点的猪脚面就端上桌了。

  面条上卧着几棵翠绿的青菜和一小块猪脚,汤汁上面还飘着点点油星,看着就很有食欲。

  “好香啊!”

  “这青菜绿油油的,看着怎么这么好吃呢?”

  “这猪脚炖的软烂脱骨,吃起来糯叽叽的,真香!”

  “就连普通的青菜吃起来都有一股香味!这面条就更别说了!”

  “汤底香味太浓郁了!面条也很有嚼头,不错不错!”

  “我可太喜欢吃里面的猪脚了,酥软入味,还不油腻!”

  “是啊,猪脚吃起来口感润润滑滑的,又软又糯,真好吃!”

  “能吃到这么一碗猪脚面真是一种享受!”

  有刚刚进门的客人,听到他们的话,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今天新上的猪脚面吗?给我也来一碗!”

  “我也要一晚!这味道闻着就带劲!”

  “哈哈哈哈,我刚才还没进饭馆呢,就闻到了这浓浓的猪脚香味,进来一看,果然是猪脚!快快给我也来一碗!”

  有客人打趣他:

  “哟,你这个狗鼻子吧?闻着味儿就来了?”

  “哈哈哈哈,比狗鼻子还灵呢!”

  ……

  在饭馆忙活了一天,到家后李梅也有些累了。

  今天的猪脚面真的太受欢迎了,许多中午没点的客人,下午特意又去点了一碗,还有些听别人说完来饭馆吃的。

  刚走一个客人,马上又有别的客人坐下了,就为了尝一尝这猪脚面,比以往的生意都要好呢。

  她都很久没这么累了。

  李大牛田氏和李远他们也都吃过了晚饭。

  李梅总是在饭馆吃完饭才回来,田氏也就不给她留饭菜了。

  “爹,您还没去休息呢?”

  李梅一踏进堂屋,发现她爹、她娘和小远都在。

  往常这个时候,她爹早早就去休息了,今天怎么还在呢?

  “嗯,你娘有事要宣布,”李大牛看了眼田氏,“等她说完我就去睡觉了。”

  也不知道妻子到底要说啥,搞的还挺正式的。

  李梅坐到田氏旁边问:

  “娘,您要说啥啊?”

  这么大张旗鼓的。

  田氏清了清嗓子:

  “是关于小远的。”

  李远立即坐直了身子。

  田氏继续说:

  “我以后不再逼着让小远去学堂念书了。”

  今天一天,小远跟着她在地里干活儿,一句累也没喊过。

  让他给菜浇水他就浇水,让他捉虫他就捉虫,让他修剪果树枝就修剪果树枝,勤快的很。

  她也想明白了。

  既然儿子实在不愿意读书,那就随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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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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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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