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古代开饭馆>第14章 芦苇荡里的鸭蛋
  叶小薇就笑着解释:“是啊,往年都是做红枣的粽子,今年我想换换口味,做些肉粽尝尝,说不定味道也不错呢。”

  李荷花觉得女儿想法很新奇,这肉粽她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呢。

  不过这买的也太多了吧?

  “买了这么食材,都要用来做粽子吗?咱们怕是吃不完。”

  她倒不是心疼钱,钱没了可以再赚,但要是吃不了浪费了那她可是很心疼的。

  “对,到时候做出来不仅咱们自己吃,也拿一些到码头去卖。”

  毕竟是过节嘛,粽子的销量肯定是不错的,她不可能放着这样的钱不赚的。

  “去卖粽子?那咱们的葱花油饼还卖吗?”

  李荷花怕两人到时候忙不过来,今天要不是叶志去帮了会儿忙,母女俩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葱花油饼也继续卖,要是忙不过来就找个人帮我们一起卖就好了。”

  在叶小薇看来,能用钱解决的完全不是问题。

  李荷花点点头道:

  “好,那听你的。”

  商量好了卖粽子的事,三人就去吃饭了。

  饭后,叶小薇小憩了一会儿就起来了。

  叶涛正要往外跑,就被她提着衣领子抓住了:

  “涛涛,你帮姐个忙好不好?”

  叶涛忙问:

  “啥忙啊姐?”

  “你去给我摘点芦苇叶回来,姐包粽子要用的。”

  河边就这长着大片大片的芦苇。

  叶涛立即就答应了,转身就往外跑:

  “好的,包在我身上,我这就去!”

  叶小薇又不放心的嘱咐道:

  “记得不要去水太深的地方啊。”

  叶涛头也不回的说:

  “知道啦!”

  说完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转眼间就跑没影儿了。

  叶小薇笑着摇了摇头,进了厨房。

  李荷花不在厨房,应该是去洗衣裳了,天气炎热,本来出汗就多,她们在厨房一待就是一上午,衣裳穿一上午就没法再穿了,去卖饼之前都会特意换一身衣裳,不然被人闻到一股汗味,那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因此,李荷花每天都要去洗换下来的衣裳。

  叶小薇把糯米和各种豆类清洗干净,分别盛进盆里浸泡,这样泡过之后煮起来就好熟一些。

  接着,她把五花肉也切成小块,放入葱姜水、酱油、盐开始腌制,这样腌制一晚上,到第二天肉就很入味了,她还特意留了一小块肉出来,准备晚上做红烧肉吃。

  一想到今天中午涛涛看见猪肉时的眼神,她就忍不住想笑。

  既然他那么想吃,那就做肉给他吃吧,总归赚了钱不就是为了吃好喝好吗?

  红烧肉做起来也不难,把五花肉切成小方块后下锅焯水,焯好水后捞出沥干水分,起锅烧热油放入肉块,小火慢慢煸炒,煸炒出里面的油脂,将多余的油倒出,用这样的油做的菜特别香。

  接下来就是炒糖色,这是个考验火候的时候,等糖融化至焦黄,慢慢有泡沫冒出时就把肉块放进去翻炒,继续加入葱姜蒜、八角、香叶,炒出香味后加入开水没过猪肉块,盖上锅盖小火慢慢炖上一个时辰,最后撒盐调味,香气四溢的红烧肉就出锅了。

  她刚把肉端到饭桌上,叶涛就回来了。

  他身后背着竹篓,小心翼翼的回来了,一脸兴奋的对叶小薇说:

  “姐,我回来啦!你看,我还捡了好几个鸭蛋!”

  他本来是去芦苇荡里摘芦苇叶的,没想到钻进去以后却发现了不少鸭蛋!

  于是就把这些鸭蛋都捡回来了。

  叶小薇帮他把竹篓拿下里,一个劲儿的夸道:

  “涛涛你可太厉害了,竟然还能捡到这么多鸭蛋呢,今晚奖励你吃红烧肉!”

  鸭蛋可是好东西啊,看样子得有十好几个呢,她可以做一些蛋黄肉粽。

  叶涛这才看到桌上的红烧肉,立即凑上去闻了闻:

  “好香啊,姐。”

  说完就想伸手拿一块尝尝。

  叶小薇“啪”的一声轻轻拍开他的手:

  “先去洗手,等爹回来就能吃了。”

  在河边又是摘芦苇叶,又是捡鸭蛋的,他的小手都黑了,竟然不洗手就要吃?那得吃进去多少细菌?

  叶涛“哦”了一声,立即跑出去洗手了。

  天擦黑的时候,叶志终于回来了。

  “爹,你快去洗手吃饭!”

  他刚进屋就被儿子催促道。

  叶志还纳闷今天儿子为啥这么急呢,再一看桌上的红烧肉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原来是这小子馋肉了。

  “好了好了,快吃吧。”

  红烧肉炖的软烂酥嫩,入口即化,瘦肉不柴,肥肉不腻,一口咬下去满满的肉香,回味无穷。

  叶涛吃的整张小嘴都是油亮亮的。

  一大盆红烧肉很快就见底了。

  叶志连汤汁都不舍得倒掉,用馒头蘸着吃光了。

  可见这红烧肉做的有多成功。

  刚吃完红烧肉,叶涛又开始惦记肉粽了:

  “姐,肉粽是不是也这么好吃啊?”

  叶小薇拍着胸脯保证:“比这还好吃呢。”

  叶涛一整个期待住了。

  叶志好奇的问:“什么肉粽?”

  下午的时候他不在家,因此不知道叶小薇和李荷花商量做肉粽的事。

  李荷花就把她们俩的决定告诉了叶志。

  叶志听完倒是没有太过吃惊:“原来是这样啊,这肉粽我倒是听过,就是没尝过,不知道是啥滋味。”

  跟他一起干活儿的有从南边过来的人,一到端午节就想念家乡的肉粽,说是吃不惯她们当地的甜粽,没想到女儿竟然连肉粽也会做?

  叶小薇惊喜的问:“真的吗,爹?码头上有不少从南边过来的人?”

  要真是这样,她的肉粽就不愁卖了。

  叶志点头道:

  “是啊,很多都是南方那边逃荒过来的,咱们镇子活计多,他们就在这里安家了。”

  前几天南方大旱,很多庄稼颗粒无收,有些人为了活命就逃荒来到了他们镇子。

  “太好了,我原先还担心肉粽不好卖呢。”

  毕竟南北方口味差异还是不小的,她就怕肉粽迎合不了北方人的口味,从而卖不出去。蜀南文学

  这下好了,明天她可以放心大胆的多做些肉粽了。

  “到时候我一定好好跟那些南方的工友宣传宣传你这肉粽,他们肯定也很想念肉粽的滋味,到时候这肉粽的销量绝对差不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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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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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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