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大佬穿七零,娇宠炮灰俊知青合羽翕>第110章 儿子给珍珍,在姓刘
  “李如意,你为什么要多管闲事?如果不是你,刘珍珍早就死了!”

  李如意懒得和又蠢又毒的婆娘掰扯,右手抽出银针,准备封了胡二秀的哑穴。

  这时候,刘珍珍发声了:“你又是为什么,想要置我于死地?”

  喝了药的刘珍珍恢复了一些力气,望着胡二秀咬牙切齿地问:“我不死,我爸也会把钱粮给我,难道我会私吞吗?我一样会拿出来给家里用!”

  “你就那么恨我?一定要杀我?难道我对你,对这个家还不够好吗?”

  刘珍珍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胡二秀非得让她死呢?

  “哈哈哈!”

  胡二秀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突然大笑起来。

  “好?哈哈哈,每天都是我这个做婆婆的比你先起床,给你做好早饭,衣服床单都是我给你洗,怀孕前你月事来了,脏了的裤头都是我给你洗的,这叫好?”

  胡二秀像是发了狂,面容因为愤恨变得扭曲。

  “你每次从娘家带回来点大米和五花肉,给我的感觉就是施舍,既然最后这些东西都得归我大孙子,我又何必要忍气吞声伺候你!”

  刘珍珍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

  她没嫁人前,早餐在爸爸医院吃,每天都是七八点起床,不用花时间做饭。

  初到农村,她不太习惯,但是第一天看到婆婆胡二秀六点不到就起床了,她就说了,以后早餐她做,她争取早点起来。hτTΡδ://WωW.sndswx.com/

  可那个时候,胡二秀死活不让她做,说什么让她好好休息,自己身子硬朗,能帮他们小两口一点是一点。

  至于洗衣服床单,以前都是刘珍珍自己洗。

  后来到了冬天,河水太冷,段聪明心疼她,就想帮老婆洗,结果胡二秀二话不说,就把装衣服的盆子抢了过去,说以后衣服她洗。

  至于带血的裤头,那条太旧了,刘珍珍准备扔的,被胡二秀看到非说还能穿,拿着就洗了。

  刘珍珍茫然的看着胡二秀,如果她觉得做那些事委屈了,为什么还要上赶着做呢?

  还做出仇来了?

  不过这话,刘珍珍没有说。

  再怎么说,胡二秀也不会觉得她有错。

  因为,没人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胡二秀见刘珍珍不说话,越发癫狂:“刘珍珍,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做了鬼,也要拖着刘珍珍下地狱,这样她儿子孙子一样能拿到小楼房,能拿到钱和粮。

  “啧!”

  李如意嫌弃的看了眼胡二秀,干净利落的飞出一针,封住了她的哑穴。

  胡二秀只觉身体一痛,再次张开嘴时,已经发不出声音。

  段聪明亲眼看到老娘要杀老婆,对胡二秀最后一点母子情都没了。

  “妈,我想好了,我要和刘珍珍离婚。”

  段聪明想明白了,胡二秀最大的执念就是想让刘家的钱财落入他们段家的口袋。

  “儿子跟珍珍姓刘。”

  姓都改了,就不存在是他们段家的钱了。

  胡二秀又惊又怒,奈何发不出声音,只能用力拍打着段聪明,心里骂他不争气。

  刘珍珍听到“离婚”二次,心中也是惊怒交加。

  这些年,段聪明对她体贴入微,俩人感情也很好,从没红过脸,吵过架。

  他虽然孝敬胡二秀,但也不从来不会说什么,妈年纪大了,让她刘珍珍多做事的话。

  最重要的事,段聪明能包容她,尊敬她。

  说句心里话,在这个年代的农村,能像她刘珍珍一样睡到自然醒,不干重活儿的女人真的少之又少。

  特别是嫁了人的,刘珍珍知道,这都是因为段聪明对她的疼爱。

  李如意一看刘珍珍的神色,就知道她舍不得这段婚姻。

  “珍珍姐,先把药喝了。”作为外人,李如意不知道怎么劝,只是把称呼从段大嫂改成了珍珍姐。

  刘珍珍自尊心强,段聪明要离婚,就算她再舍不得,也不会挽留。

  闭着眼把药喝药,药汁顺着喉咙流进胃里,刘珍珍感觉心口一窒,苦涩无比。

  胡二秀肯定是死刑,刘珍珍想,也许段聪明觉得她把婆婆害死了,才要离婚的吧。

  刘珍珍这样想着,就看到段聪明走到床边,轻声说道:“珍珍,孩子跟你姓,住公社,这样不管是段家还是胡家,都肖想不到你们家的钱粮了。”

  段聪明知道舅舅胡伟也是盏不省油的灯,如果儿子跟着他,他怕舅舅以后打着儿子的名义,去找刘院长要钱。

  经过今天这件事,段聪明怕了,他在用他不太聪明的脑子,保护着刘珍珍,杜绝一切后顾之忧。

  “珍珍,你现在好好坐月子,等出了月子,我就把你送到公社,给儿子把户口上到刘家。”

  “珍珍,”段聪明流着眼泪请求老婆的原谅:“都是我不好,我应该进来陪着你生产的,不然也不会让你遭这么大罪。对不起,珍珍。”

  刘珍珍哼了一声:“哼!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还不是过不了这个坎,觉得以后你妈死刑被枪决了,都是我害的。”

  刘珍珍此时也顾不得面子了,有些委屈的说道:“不然你为什么要离婚?”

  李如意叹了口气,她能理解刘珍珍。

  70年代不比现代,离了婚的女人在这个年代,可以说很难生活下去。

  就算刘院长没有儿子,刘珍珍能回娘家,但是,在70年代,离过婚的女人如果想再嫁,还不如死了男人的寡妇有市场。

  刘珍珍还这么年轻,还是一个从小就没吃过苦的女人,现在有刘院长在还好,等刘院长老了,她一个女人家家在这个对离婚女性存在偏见甚至敌意的年代,怎么活下去?

  段聪明连忙解释:“珍珍,我不是真的想离婚,更不是因为你说的那个原因要离婚。”

  “我只是担心不离婚,段家和胡家以后还会纠缠你和咱爸,以后孩子姓刘,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珍珍,我妈错了就是错了,那是她的原因,怪不到你头上,我们只是拿一张离婚证,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照顾你和孩子。”

  段聪明有自己的想法,等刘珍珍做完月子,他就努力赚工分,再把这屋卖了,拿了钱去公社厂子里买一个工作。

  到时候就可以分到宿舍,住在公社,再把刘珍珍和儿子接过来。

  如果刘珍珍不愿意小单间,他就去当上门女婿。

  自从第一次救了刘珍珍,段聪明就认定了这个女人,他说不出什么情话,只想一辈子和这个女人在一起,对她好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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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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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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