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种知道了闺女未婚先孕的消息,原本不弄得尽人皆知,哪怕消息泄露,别人也不会当着你的面提起,毕竟不是敌人,谁也不会当人面揭短,可你要是还搞个宣传会,说自己闺女未婚先孕,搞个欢迎仪式,那就有点恬不知耻了的味道了?(比喻按六十年代习俗说的,若有不对,见谅。)
所以这件事被张为民这么一捧,他这要是真不给彩头,却要求别人有彩头,确实有些欺负人,混社会的,欺负人是常规操作,但也是打着义气的大旗,没人说我是人渣,我就是坏人,我就是社会败类的。
“行,按你说的来,你划个道。”
骆驼很聪明,他给多了不合适,给少了显得他这位大哥小气。
“哈哈,骆驼哥爽快,那咱们就一步一步来,这样算起账来才清楚明白。”
说着他一指乌鸦,喃喃道:“这个扑街是你们东星的双花红棍,他现在被我大舅哥挑了,那他的场子,是不是可以让出来了?毕竟我们没有乘机去扫,是给骆驼哥留着面子,若乘你们没有反应过来前去扫场子,仅凭这个扑街手下的红棍肥尸怕是受不住吧?”
这也是实话,因为骆驼被俘虏,他们收到消息时已经是第二天了,这主要是因为那批货被抢了,失散的小弟没有车,只能跑回去,还是绕路的。
所以说马雄有机会扫场子,也不是没可能,以人数优势都能压倒肥尸。
“靠……,凭什么?你说让出来就让出来?有种来扫啊。”
张为民静静不说话,这种小弟的话,他才懒得回答,他可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句你瞅我干啥,然后就打起来了。
他问的是骆驼,又不是这群烂仔。
“哼,我承认,如果你去趁机扫街,有七成把握拿下,但你也应该知道,如果你们真的那么做了,那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而是你我双方开始晒马了。”
骆驼这话,中规中矩,言下之意就是按理说你的确可以做到,但你如果真那么做,就真的跟我东星不死不休了,所以这种假设不成立,也不要拿这种话来说事。
“这么说,骆驼大哥是想空手套白狼了?一点利益也不想付出?还想让我们放人?我感受不到您的一点诚意啊?您要是觉得这群兄弟不值这个价,那我回去就劝劝他们还是换档吧,毕竟近百兄弟和一个双花红棍都不值,这种社团加入还有什么用?”
好家伙,杀人诛心啊,这小子是在挖他根基啊,虽然拿下一条街,牺牲的兄弟不止一百人,可他也不能说不值啊,那谁还敢跟他东星合作?跟他东星混?
三番五次被一个年轻人架着,实在太难受。
“好,就按你说的来,不过我要你亲自下场比一场,你敢还是不敢?”
张为民在香江几乎很少动手,知道他身手不错的只有马雄和他妹,当然,训练基地的兄弟们也知道,但这些人几乎都在封闭式训练,其他人又在出任务,骆驼当然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年轻会有多厉害。
张为民刚要起身答应,却被马雄用手拉住了胳膊,低语道:“比赛我们可以花钱,请一些高手,没必要自己去搏命,东星可是有几个不要命的狠角色。”
要是换做之前,马雄兴许就同意了,可如今张为民快成他妹夫了,那感觉自然不一样,这要是被打伤,他回去还不被自己老妹烦死?
张为民拍了拍他的手背,依然站起了身,喃喃道:“好,拳赛,我接了。”
紧接着,张为民又说道:“乌鸦的事情说完了,再说说他那帮兄弟,算一百人吧,我要十万不过分吧?”
一百人十万,确实不过分,因为你请外援,请五百人光是出场费都不止十万,还要预备人家的医疗费和安家费,这五百人一旦有人死亡或者受伤,十万根本打不住。
所以张为民要十万还真不是信口开河,已经算是半卖半送了,也根本没有坑对方,他要的大头是乌鸦管理的一条街。
说是一条街,但说的是街区,就像铜锣湾,都说陈浩南混铜锣湾的,可铜锣湾那么大,很多社团在铜锣湾插旗,不可能只是陈浩南的,因为铜锣湾的油水太足了,一个社团想霸占,也要问问其他社团同意不?
乌鸦是东星的五虎之一,又得骆驼器重,他管理的街区,自然是油水很足的,甚至是东星管理的街区里最好的也说不定,毕竟乌鸦号称东星最能打的。
所以让东星让出乌鸦的地盘,东星其他老大才不愿意,原因很简单,懂了其他人的利益了。
不过,骆驼对此并不担心,因为哪怕拳赛输了,他也可以继续让乌鸦去扫街,不能说我输给你了,我就一辈子不去扫街了吧?
所以,东星有两次机会夺回去,一次拳赛上,一次让乌鸦自己去夺回来,马雄能不能守住,可就未必了,在大山里,马雄可以用枪,可在街区,他要是还敢像上次那样搞个不在场的乌龙,警察署也不是傻子。
要是所有社团老大都这么玩,香江也没必要禁枪了,直接让社团动用枪战吧。
所以只要马雄还是出来混的,他就必须讲规矩,敢在街区动用家伙,不用东星出面,警察署都不会放过他。
没有家伙式,他相信乌鸦还是当年的乌鸦,摆平马雄还不是轻轻松松?
骆驼唯一担心的是给了对方街区后会不会被其他社团觊觎?要是被其他社团抢去了,他再想拿回来,会增加很多难度,其一是不能轻易不宣而战,其二是敢抢他东星的场子的社团,必然不怕他们,那么伤亡一定很大,有个值不值在里面。
不过事到如今,不得不放手一搏了,谁让对面的小子都放在明面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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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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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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