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三岁福宝从天降,八个哥哥宠不停>第403章做事比说话更厉害
  所以,此刻,兰思娥真的有一种想要再去跳一次河的冲动,说不定再死一次,她又能穿越回去呢?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但是理智告诉她,这种几率几乎为零,根本不值得她以命相搏。

  好吧,那么她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既来之则安之,走一步看一步了。

  幸好她这次穿越过来的宿主不太好,但是她带了自己的脑子过来,有这样一颗帝都第一女大状的金牌大脑,她一定能帮这个咸鱼女配翻身的。

  意识到这一点她赶紧打起精神,回忆了一下那本年代文的大致情节。

  尤其是关于“兰思娥”这个女配的一些相关情节。

  首先,这个叫“兰思娥”的女配跟女主“兰惜霜”都来离北城不远的兰家村。

  但是在原著中,女主兰惜霜是整个兰家村附近都远近闻名的大美女,浓眉大眼,身材更是匀称有致,属于异常勾人型,看一眼都能让男人魂牵梦萦的那种。

  凭借出色的外貌,刚出阁的年纪,上门来提亲的就已经可以绕整个兰家村好几圈了。

  本来兰家村是非常重男轻女地,但是兰惜霜家可不一样,简直把兰惜霜这个闺女捧得比儿子还高。

  当然,不是真的比儿子还看重,他们盘算的是要靠这个万人迷女儿多要一些彩礼,为自己家里那三个不成器的儿子多攒一些彩礼。

  不然,就单靠他们俩夫妻和那三个不成器的好大儿,想要娶到称心如意的媳妇估计挺悬的。

  事实是兰惜霜确实挺争气,凭借出众的外貌竟然嫁到了北城,老公的条件也还可以,父母双职工,自己是个放映员。

  那时候放映员可是技术岗,很吃香,不仅工作清闲,而且收入还不错。

  这些还都是摆在明面上能看得见的,那看不见的就更不用说了。

  反正那个年代基本上家家都是缺衣少食的,唯独兰惜霜老公家顿顿有肉吃。

  为什么呢?

  人家油水多啊!

  下到乡里去放场电影可能捞到不少油水,除了揣进兜里的小钱钱,还有什么鸡呀鸭呀腊肉呀等等之类的土特产。

  你说他能缺衣少食吗?

  而且他又是独儿子,上面一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都已经成家,嫁得还都不错,所以单彩礼就收了不少。

  本来按规矩,多多少少是要回人男方家一些,但他爸妈脸皮厚,硬是没给人家回,就回了几只鸡鸭过去。

  不过这些他那两个姐姐妹妹心里也有数,自己父母抠门抠得已经名声在外,男方家里也门清,既然还愿意让媒婆上门提亲,那就做好了收不到一毛钱回礼的准备。

  这能收到几只鸡鸡鸭鸭,他们都已经觉得很不错了。

  毕竟骨子来就带出来的老抠门精了,你要让他突然改性是不可能的。

  幸好两个女儿生得好,不管是样貌还是脾气性格都让人喜欢,不愁找不到婆家。

  再说他们老两口又是双职工,以后退休了有退休工资拿,孩子们养老的压力小,尤其是两个嫁出去的女儿,顶多就是疼来病来出出力。

  兰思娥跟女主的关系其实还不错,不过后面女主嫁到城里,尤其又嫁的那么好,婆家不愿意她经常回娘家,来往就少了。

  最主要的是,后来兰思娥也嫁人了,嫁到比兰家村还要偏远还要穷的一个村,叫长阳村。

  至于为什么要嫁到这里,那就不用说了,因为这里一户人家给出了“惊天彩礼”。

  这个人就是开文兰思娥母亲李兰心提到的李大壮。

  这个李大壮本身是没啥大问题,人高马大的,就是脸长的比较丑一点,但人家踏实肯干啊,虽然不会油嘴滑舌的那一套生活是要少些情趣,但至少整天担心自家老公去外面沾花惹草了。

  所以,如果单说这一项条件,那么愿意嫁他的姑娘一定不会少。

  毕竟作者设定的那个年代背景,相当于我们六七十年代那样子,只不过它是一部穿越年代文,就是女主穿越到了另一个平行时空,这里跟我们以前六七十年代的社会面貌很像,但又是,也就是说它是一部空间穿越小说。

  那个时候大家都图一个安稳,找婆家的首要考量因素就是能不能过安稳日子。

  只要日子安稳踏实,谁也不会在意男的是长成了白马还是麻瓜。

  但问题是这个李大壮他自身没太大毛病,他的原生家庭可就毛病大了去了,不然也不能开出“天价彩礼”。

  话说回来,李大壮家也是真的苦。

  父母当时是近亲结婚,那时候的人婚育观念没有现在这么先进,也没有近亲不能结婚这一说。

  相反近亲结婚的人还挺多的,都想着亲上加亲。

  那个年代的人生个孩子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复杂,从怀孕到真正生下来要做无数次检查。

  那时候,只要没有什么的的问题基本是等到要生了才去医院的。

  能去医院的都还是城里条件好的,农村的就在乡里的卫生院,或者直接就叫产婆到家里生,有的甚至就是自家人直接一剪刀把脐带一剪就完事了。

  要现在的人看那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但在当时那个年代,这种真的是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说来也是奇怪,不说远的,单长阳村就不少近亲结婚的,生下来的孩子都是健健康康的,唯独李大壮的父母,一共生养了五个孩子,两女三男。

  两个女孩都是正正常常,可是到了男孩这就不一样了。

  三个男孩里,老大生下来就是傻子,老二刚开始是正常的,养到两岁的时候突然整晚整晚地发高烧抽搐,后来带到北城的大医院,确诊了罕见病。

  虽然医生已经明确告知没有治愈的可能,劝他们趁早做好打算,免得到时候人财两空,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哪怕能让他多活一天也好啊!

  所以夫妻俩为了给二儿子治病疲于奔命,最终也没挽救回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了后来的两个女儿和李大壮。

  说来也奇怪,两个女儿生下来都健健康康,性格也开朗,不说人见人爱吧,但还是讨人喜欢的。

  李大壮就不一样,两个姐姐比起来的话,从小就木讷,不爱说话,看着也有点傻傻的样子不过幸好身体是健康的,而且还长得特别高大。

  就是那张脸实在是有点难看,眼睛细,鼻子大,嘴唇还特别厚,整张脸长得跟马脸一样长,小时候任谁见了都夸不出一句好看来,只能说这孩子长得好长得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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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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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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