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人已经悟了。
下面还能怎么办?
只能恭喜韩人村通网。
而《吻别》这首歌也终于不再被各种附加话题影响和覆盖而黯淡了本来的颜色。蜀南文学
各大媒体和乐评人纷纷出现:
“羡鱼一曲《吻别》,堪称情歌典范!”
“越听羡鱼越是能够感觉到羡鱼对各种曲风的驾熟就轻,他写得出广场舞神曲,同时也写得了缠绵悱恻又伤感动人的情歌,或许这就是羡鱼最迷人的地方。”
“传统乐器,编曲和旋律格外简单,却也格外动人。”
“羡鱼这首歌将失恋者那种缘尽而情未了的不舍与纠葛表现得淋漓尽致,它唱响的那一刻我们就该明白,二月的赛季榜冠军名花有主。”
“羡鱼的《吻别》是一首感染性极强的情歌,吟唱者与听众会随着歌手演唱而一步步掉进陷阱,更会情不自禁中对那个隐藏在音乐间的失恋者寄予一种特别的同情。”
“如果你喜欢羡鱼,《吻别》是你不可错过的经典。”
“如果有人说《吻别》是诸神之战中出现的歌曲,我不会怀疑,它值得这个待遇。”
“继《十年》之后,羡鱼又一首顶尖情歌,甚至略有超出。”
“……”
媒体和乐评人对《吻别》的评价极高。
相比之下,网友们就言简意赅了许多:
“好听的一笔!”
“单曲循环不嫌腻!”
“主歌和高潮都好听!”
“有些歌曲就高潮能听,这首歌是从头到尾都非常抓耳。”
“果然还是要赛季榜才能看鱼爹拿出真本事,《我们的歌》里鱼爹啥歌都敢写,魏好运也啥歌都敢唱。”
“鱼爹的情歌从不让人失望!”
“用这首歌打韩人,重视算是给到了。”
“歌单加一。”
“……”
而在网友们也纷纷认可《吻别》这首歌的同时,网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帖子。
帖子叫《韩人和羡鱼的差距,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大》。
帖子开篇就直接阐述论点:
“韩人其实是吃了个亏。”
“秦齐楚燕韩五洲,大多各有各的方言,但普罗大众最容易接受的歌曲,其实还得是普通话歌曲。”
“大家应该都听了杰克的歌曲吧?”
“不得不承认,韩洲音乐有点自成一脉的意思,同样是一首情歌,但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算得上是一首非常优秀的歌曲,可惜英文歌放在秦齐楚燕韩五洲受众面前,还是小众了,大家并非全部都能接受这种完全陌生的语言。”
“相比之下,齐语也是方言,但起码和普通话有很多共通处。”
“我没有贬低《吻别》的意思,但如果不占语言的便宜,这首歌还能赢韩洲吗,就算能赢得话,应该不会和现在一样轻松的赢吧,相信这也是韩洲曲爹们没有选择二月发歌的原因。”
“他们在给秦齐楚燕时间。”
“他们在等待大家对英文歌的接受程度更高,等大家可以平等对待英文歌和普通话歌曲的时候,或许他们就会雷霆出击!”
“……”
这帖子一出,不少韩人都精神一震!
说的好!
他们纷纷支持!
对!
就是英语吃亏了!
大家一听《吻别》就知道唱的什么,普通话谁都会说。
再一听韩洲这些歌,都是叽里呱啦的英语,不看歌词翻译的话,听都听不懂!
这样一比,《吻别》赢也正常啊!
韩人输给羡鱼,其实已经非常服气了。
但这不妨碍韩人给他们本土音乐挽尊一波:
“英文歌还是受众不行,羡鱼的新歌是普通话,语言来说天生就更让人觉得亲近。”
对比就知道!
一个是官方正统,整个蓝星都在说的语言;
一个是只有韩洲人才懂的英语,后者输了也并非不可理解嘛。
看到这个帖子。
不仅仅韩人,就算秦齐楚燕,支持这种说法的人也蛮多的。
这些人自认很客观。
他们一边承认《吻别》的音乐更好听,一边也觉得英语歌因为语种的关系吃亏了,两首歌的差距不应该太大。
对于这种说法。
很快就有人不满的站出来反驳:
“那些说《吻别》占便宜的朋友们不妨想想,鱼爹这波没让吗?”
“我查询了一下资料,赛季榜第二名这个杰克是韩洲双奖歌王,歌王中的歌王!”
“再看看《吻别》的演唱者是谁?”
“孙耀火!”
“一线歌手!”
“鱼爹带着一线歌手跟你们韩人打,你们还觉得自己吃亏?”
“鱼爹真想欺负你们,都不用找蓝颜费扬之类的歌王,歌手直接上江葵这种级别你们都没得玩。”
“都让成这样了,还能找理由?”
“我听不懂英语,但我听懂旋律。”
“音乐听的,主要就是旋律,旋律真的够好,英文歌我也照样欣赏,你们韩洲加入合并后,我歌单里收藏了十二首英文歌。”
“……”
因为这个帖子的忽然出现,两边开始为赛季榜是否因为英语歌小众而导致韩洲惨败的事情争论起来。
而林渊并不知道网上的动静。
发完《吻别》之后,林渊总感觉还差点什么。
思前想后,林渊终于知道差什么了。
张学友的《吻别》,还有个英文版呢!
这部作品可是地球上天朝第一首被英文翻唱且大火的歌曲!
现在普通话版《吻别》出来了,而且广受欢迎,那干嘛不趁热把英文版搞出来?
翻唱后那种带着点小摇滚的感觉,特别迷人,和原曲展现出了完全不同的味道,是地球上很多人的宝藏曲目来着。
“就这个月发。”
“下个月发的话,拿冠军,把握不大,因为《吻别》的旋律大家已经非常熟悉了。”
“而且赛季榜的难度,确实越来越高了。”
“一曲两词的歌,第二个版本再怎么变,旋律还是一样的。”
想明白这些,林渊直接开始找人录歌!
他要用英文版的《吻别》,作为自己的一块儿敲门砖!
以后,他还会有其他英文歌。
至于小众不小众的问题,林渊倒不担心,蓝星的音乐鉴赏能力很高,楚语歌曲大家都能听的津津有味,更何况在地球上大行其道的英文歌?
没有小众的歌曲。
无非就是有多好听罢了。
还是那句话。
谁还没几首情有独钟的外国歌啊。
这个世界的英文歌,就从《TakeMeToYourHeart》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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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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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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