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嗓子哑得厉害,砂纸磨过一样,粗粝的,闷钝的。
想到他一边咳嗽一边办公,何桑的心脏狠狠一揪。
梁纪深只要生病,总是病得严重,痊愈也慢,她刚才检查了床尾贴着的病历记录,下午三点高烧39.3度。
输液两天两夜了,仍旧不见好转。
“你好些了吗。”她背对病床,声音像波浪符号,起伏不定。
“你在乎吗。”梁纪深凝视她。
何桑僵硬得动弹不得,“你注意休养...工作是次要的,张老师和蒋老师也不担心你垮了。”
“你担心不担心。”
梁纪深和她较劲似的,她不回答,他不罢休。
那一束滚烫深沉的目光,逼得何桑一抖,她抱着保温壶逃离现场。
男人垂眸,手伸向枕头底下,拽出那张相片,拇指流连而过。
“梁先生。”程洵认错,“我不该擅自做主,怪罪何小姐。”
梁纪深目光从空荡的门口移向他,“虽然我和她走到今天,但我不舍得说重话,不舍得怨她。”
程洵看了他一眼,“我清楚。”
他平静得过头,如同一汪没有波澜的死海,“生在梁家,太多双眼睛盯着我,是我无能为何晋平申冤,你没道理怪罪她。”
程洵鼻腔一酸,“梁先生,您并非无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是梁董太阴险了,下作的手段陷害您。”
梁纪深筋疲力竭,“不管以后什么样,她需要我,不计代价也要出手。”
他说完,挥手示意程洵出去。
何桑在三楼的公共水房洗了把脸,缓了好半晌,直起腰返回病房。
黎珍睡醒了,正在费力倒水,她这台手术大,刀口也深,痛得龇牙咧嘴的。
“你不要动,我倒。”何桑急忙进屋,“曾总几点的飞机?”
“明早。”她打呵欠,“你哭过?”
何桑转移话题,“曾总在电话里给孩子起名了吗。”
“曾文强,乳名小太子。”黎珍撇嘴,“他是《上海滩》的剧迷,我抗议过,名字太土了,去早教班老师点名,多搞笑啊!”
“文强...挺有男子汉气概。”何桑泡了一碗红枣藕粉,一勺勺吹凉了,喂她,“先垫一垫胃口,保姆回家煮蹄花汤了。”
“麻辣烤羊腿呢?我补补力气。”
何桑没理她。
黎珍只喝了半碗,“我妈呢,没来?”
“通知阿姨了,估计这两天吧。”
她嗤笑,“别安慰我了。”
曾明威今年四十五岁,女婿和丈母娘的年纪差不多,当初她嫁豪门,娘家不支持,不在乎天价彩礼,只希望她嫁个踏实奋斗的小伙子,黎家是书香门第,重视文化境界的门当户对,黎珍的哥哥是985博士,双胞胎弟弟是211硕士,可惜黎珍没中基因彩票,中了阔太的彩票。
这位“老女婿”是大老粗,有钱没内涵,黎珍妈嫌丢人,连婚礼都没出席,曾明威亲自登门给足了体面,黎家不买账,他也反感了,黎珍不甘心舍弃富贵生活,朝九晚五的上班,还房贷,那种一眼望到头的婚姻。干脆选择了丈夫,和娘家不来往了。
只是这股热血,因为丈夫大男子主义,婆媳不和睦,三年就耗没了一半。
黎珍看到何桑在台上演话剧,看到梁纪深接她下班,尊重她的职业和自由,在纪席兰面前护着她,不羡慕是假的。
最痛苦是春节、中秋和曾明威妈妈的生日,黎珍婆婆自诩是“叶赫那拉氏”的后代,日常规矩繁琐,折磨得黎珍苦不堪言,那天她忍无可忍,喊了一句,“死老太婆你吃饱了闲得奶疼啊?大清亡了!”
婆婆气得怂恿曾明威和她离婚,直到去年婆婆死了,她日子才舒坦。
何桑好奇是什么规矩,黎珍屈膝比划,“请妈用膳品茶。”又换个姿势,“请妈沐浴更衣。”
何桑有一次像模像样地给梁纪深表演,他眉头越蹙越紧,“是精神病?”
黎珍说,梁家的三位公子对女人没得挑,起码够大方,够体贴,可遇不可求,包括花名在外的梁迟徽,谈恋爱也是一对一的,绝不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撩骚彩旗。
尤其梁迟徽救了她们母子一命,黎珍现在是他的死忠粉,为他摇旗呐喊。
“你算计他,我不赞同。”
何桑不吭声。
“如果不是为了讨好你,他管得着我死活吗?”黎珍郑重其事,“梁纪深不适合你,别说有钱人,老百姓有点人脉的,找个关系开个绿灯,又不犯法,太普遍了。但在他身上,上升到特权,这一辈子谨小慎微的,你多累啊。”
何桑不疾不徐的,“我乐意。”
黎珍一噎,“十个女人九个选梁迟徽,一个蠢货不选。”
何桑带着手机出门,去新生儿监护室拍小太子的照片,给黎珍。
小太子是早产,瘦瘦小小的,浑身插着红绿黑三色的仪器头,脑袋歪着,五官挤成一团,皮肤粉黑。
何桑瞧得入迷,一只男人的手从她背后绕过,“喝不喝牛奶?”
她一激灵,扭头。
梁迟徽左手拿了一罐牛奶,右手摸了一下她肩膀,安抚她,“胆子这么小。”
何桑一本正经,“我在分析。”
他宠溺配合的语气,“分析什么。”
“孩子的父亲是混血儿,那孩子长大...”
“曾明威是混血?”梁迟徽皱眉。
何桑发觉说漏了,立刻圆场,“北方和南方的混血啊。”
男人笑得止不住,灯光明亮,照在他脸上,显得唇红齿白,仿佛一块无瑕的璞玉,淋了一滴朱砂。
“你喜欢孩子?”
何桑接过牛奶,神色失落,“我体质寒,怀孕困难。”
“孩子是天赐的礼物,却不是必须拥有。”梁迟徽食指轻轻叩击育婴室的玻璃,小太子在保温箱里蠕动着,“至少对我而言,妻子的分量远远胜过孩子,我的爱分给妻子九成,孩子只剩一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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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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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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