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年代,知青丈夫以身相许>第171章 抵达粤市
  粤市火车站。

  李婉玲和林博远推着自行车,伸长了脖子往里看。

  “快瞧瞧,快到了没?”李婉玲踮起脚尖往里看,轨道上空空如也。

  “还没呢,要是到了,肯定能听到鸣笛声。”林博远心里也着急,不过表面上看还是很能沉得住气。

  李婉玲和林博远收到林知南的来信说要带着陈嘉卉一家过了年回粤市之后,李婉玲是掰着手指算日子,天天去翻日历。

  终于昨天收到了林知南的电报,说今天下午三点半到粤市火车站,这不,怕东西太多拿不完,李婉玲赶紧跟关系好的邻居借了辆自行车。

  “可真是急死人了!”李婉玲看看手表,跺跺脚说,今天火车晚点了,这都四点了还没到。

  “呜呜呜……”就在李婉玲二人等得焦心之际,火车终于来了。

  “来了,来了,你把车放好,赶紧进去找人,我在这儿看着车。”

  火车站鱼龙混杂,李婉玲可不敢把自行车放外面,就怕一个转身车轮子都不给你留一个。

  林博远闻言,赶紧把自行车停好,小跑进入站台,目不转睛地盯着出口。

  “知南,这儿,我在这儿呢。”林博远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跳脚挥舞着手。

  不过来火车站接人的比下车的人还多,站台上人声鼎沸,根本听不到他的话。

  林博远四肢舞动了老半天,林知南他们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没办法,林博远只好跟着人群往入口处挤。

  林知南手上大包小包的提着,还要留意陈嘉卉三人,有些力不从心,不断地高声提醒:“嘉卉顾好阿公,阿谦跟紧你阿姐。”

  “知道了,姐夫,你只管往前走,我们能跟上。”陈嘉谦乖巧地应答,现在可不是调皮的时候,粤市火车站可比他们白水县的小火车站大多了。

  而且还热闹非凡,比集上还要热闹,稍不注意就会跟丢。

  陈嘉谦紧紧抓着陈老全的手,一个是扶着陈老全,二来还能紧跟着他们不掉队。

  “我看到爸了,你们跟上来。”出了出口没多久林知南就看到朝她们挤过来的林博远,开心地对陈嘉卉三人说。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汇合成功,林博远把林知南手上的行李拿走了一半,林知南终于松了一口气。

  “爸,你和妈等久了吧?”火车晚点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大冬天的难为李婉玲和林博远在这里干等。

  “没事儿,我们也是刚到不久,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有什么回家再说。”林博远打头,提着行李往李婉玲等候的地点走。

  李婉玲守着两辆自行车,目不转睛地盯着月台方向。

  就在她快要望眼欲穿的时候,终于看到陈嘉卉他们的身影了。

  “叔叔,欢迎来粤市,你辛苦了。”李婉玲高兴地跟陈老全打招呼。

  “哎,不辛苦,你们才辛苦。”陈老全回答道。

  林博远和林知南把行李帮上自行车,来之前李婉玲准备了几条绳子,刚好够用。

  “走了,咱们先回家,一路舟车劳顿,先回去休息。”林博远和林知南一人推着一辆自行车跟在李婉玲他们身后。

  李婉玲牵着陈嘉卉的手,一边走一边给他们介绍粤市的一些显著的建筑和街道。

  林知南离开粤市已经七年了,七年时间,期间除了来找程峰弄水泵之外,他一步都没再踏进粤市,而且来找程峰弄水泵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他听着李婉玲的话,一边满是感慨的看着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建筑。

  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回到了状元巷。

  “哟,老李,这是你家小子吧,都长这么大了,还是这么俊。”一个邻居看到李婉玲带着林知南一行回来,惊讶地问。

  “是啊,这是知南,这个是我儿媳妇陈嘉卉,还有她的阿公跟弟弟。”李婉玲给邻居介绍陈嘉卉一家。

  “婶子好,好久不见,您吃了吗?”林知南跟邻居打招呼。

  “婶子好,我是陈嘉卉,以后请多多关照。”陈嘉卉也笑眯眯地跟邻居打招呼。

  “哎,你们好,你们好。”邻居有些受宠若惊地说,这是老李家的儿子?

  该不会是被掉包了吧,她记得老李家的儿子没这么久接地气啊。

  倒也不是说林知南没礼貌,只是性格使然,林知南以前跟她们打招呼都是冷冷清清的一句“婶子好”,哪里像现在这样竟然还会跟他寒暄。

  不过话说回来,老李家的儿子眼光可真好,人长得俊找的媳妇儿长的也俊。

  “我们先回去了,有空再来跟你唠嗑。”李婉玲跟邻居点点头带着陈嘉卉回家。

  到家后,林知南和林博远在整理行李,李婉玲让陈嘉卉他们喝了温开水,洗把脸。

  “你们先简单洗漱一下,然后回房间休息,等做好了饭,再让你们出来吃饭。”李婉玲把陈嘉卉带到林知南的房间,又把陈老全和陈嘉谦送到客房。

  “好的妈,妈辛苦了。”做了这么久的火车,陈嘉卉身子都有些僵硬,也不客气。找了衣服先去洗漱一番,陈老全和陈嘉谦也是如此。

  林博远把东西卸下来之后就提上一些陈嘉卉他们带来的土特产去王爱芬家还自行车。

  “老王,谢谢你们的自行车,明天再请你们去家里玩。”林博远把自行车送到王爱芬家,王爱芬正在准备晚饭呢。

  “行,就放院子里吧,人接回来了吧?明天我可得上门好好看看。”王爱芬往灶口塞了一把柴火,走出来问。

  她也为李婉玲他们感到高兴,这下子一家子终于团聚了。

  至于那些长舌妇说的什么林知南明珠蒙尘没考上大学的话,她听了当放屁。

  林知南若是没考上大学,她的脑袋割下来给她们当球踢。

  虽然李婉玲和林知南都没放话出来说儿子考上了什么大学,不过依王爱芬对李婉玲的了解,人家的表情可不像儿子没考上大学的样子。蜀南文学

  估摸着林知南考上的大学还蛮好的,只是李婉玲低调惯了,没有往外公布。

  林博远回来之后,家里静悄悄的,只有李婉玲在厨房里忙活,其他人都回房休息了。

  “真好啊!”林博远给李婉玲烧火,感叹了一句。

  “是啊,真好!”李婉玲也接话。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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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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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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