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年代,知青丈夫以身相许>第97章 国营饭店
  跟何军约好五天后上来拿册子,事情办完后,两人就回家了。

  国营饭店打包回来的菜虽然冷了,但是热一热依旧很美味。hΤTpS://WWω.sndswx.com/

  最后盘里剩下的汤汁都被物尽其用,陈嘉谦把米饭倒进盘里,吸收了汤汁的白米饭好吃到差点吞掉舌头,陈嘉谦吃得津津有味,一粒米饭都不放过,最后盘子吃得那叫一个干净,都不用洗了。

  “阿姐,国营饭店的菜真好吃!”陈嘉谦舔了舔嘴角,意犹未尽。阿公做饭也好吃,但跟国营饭店的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丢丢。

  “下次带你和阿公一起去吃。”陈嘉卉笑了笑,当然好吃,大块大块的肉,油汪汪的,舍得放油的东西就没有难吃的。

  他们家还算好的,不时能上山打个猎解解馋,其他人家里煮菜跟白水煮菜差不多,油瓶里放一根筷子,筷子上绑了块布,平时做菜就用筷子沾一下油,用布在锅里一抹完事儿,多放了一点,还要担心明天还有没有油吃。

  “太好了。”陈嘉谦听闻乐开了花,继而忧心地问,“咱家有粮票吗?”他们家每个月都有补贴,偶尔吃一顿还是可以的,但是在国营饭店吃饭要粮票。

  “操那么多心,放心吧,肯定让你吃到撑。”陈嘉卉笑了笑,她婆婆给的票据里最多的就是粮票了。

  接着两人将在供销社买的东西拿了出来,崭新的鞋子、铝饭盒还有钢笔,陈嘉谦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当知道钢笔是林知南给陈嘉谦选的之后,陈嘉谦濡目地看向姐夫,“姐夫,我以后一定会对小外甥很好,就像你对我一样。”

  “好。”林知南笑了笑。

  陈嘉卉:……她没想过这么早要孩子啊。

  “金银花已经晒干了,嘉卉抽空给你婆婆他们寄过去。”先锋大队送来的金银花是刚采摘下来的,需要晒干了才能泡茶喝。

  本来应该今天上午给他们顺带拿去寄的,但是两人走得太急了,又是去办正事,所以陈老全边没有出声。

  “好的阿公。”正好过几天去县里拿册子的时候一起寄过去,顺便给爱华姐和刘伯伯也带点。

  至于三支手电筒,他们夫妻俩一支,陈老全和陈嘉谦一支,另一支陈嘉卉打算明天拿去给娟子嫂,顺便让娟子嫂帮忙做几身衣服。

  陈嘉卉对这些针头线脑的不在行,陈老全更是不会,所以这些年他们家的衣服都是麻烦娟子嫂帮忙做的,虽说每次都有给同等的东西,但是一直麻烦人家也过意不去。

  安邦哥有时候回来得晚,特别是冬天的时候,太阳下山早,没有手电筒极其不方便,有一回还在半路摔了一跤,自行车都摔掉漆了,心疼得他三天没心情吃饭。

  第二天早上,吃了饭之后。

  “娟子嫂在家吗?”陈嘉卉拿着布料到大伯母家。

  “在的,进来吧。”李兰娟看到陈嘉卉手里的东西,心下了然,也有些羡慕。

  整个大队也只有陈嘉卉家能年年做新衣服,有时候还一年做两回。

  “想麻烦你帮忙做几身衣服。”陈嘉卉把布料放到桌子上,这些布料里有一块是公婆带来的送给陈老全的,另一块是昨天在供销社买的军绿色的布料,打算给陈嘉谦做两身衣服。

  “这有什么麻烦的,动动手的事。”李兰娟结婚时她爹娘给她陪嫁了一台缝纫机。

  “阿谦准备上初中了,麻烦你用这块布给他做两身衣服,另外一块布给阿公做一身。”陈嘉卉说着把布料连同手电筒一起递给李兰娟,“这个手电筒给安邦哥用。”

  “哎,这怎么行,太贵重了。”李兰娟推辞,手电筒要工业券,而且价格高还缺货,她家安邦之前有找过,但是每次去都是没货的。

  “娟子嫂,这个手电筒是瑕疵品,不用票。一直以来都麻烦你给我们一家人做衣服,怪过意不去的,我看到这个手电筒第一时间就想到你家。”陈嘉卉说道,娟子嫂和安邦哥的感情很好,送东西还是得送到心头上。

  “多少钱?我给你拿钱,你要是不要钱就把手电筒拿回去。”嘉卉大方,做衣服剩下的布头每次都留给她,布头接起来还能给山子他们轮流做件小褂子。

  陈嘉卉只好接过娟子嫂给的钱,“阿谦的衣服给他做大一些,他最近又长高了,按一米六给他做。”陈嘉谦处在长身体的年纪,以前的裤子都短了半截了。

  “行,我再在袖口和裤脚收一截布,以后短了再放出来,三天后过来拿。”

  陈嘉卉几人的尺寸她这里都有,家里有缝纫机,做起来也不麻烦。

  去年结婚时陈嘉卉和林知南刚做了新衣服,那时候连夏天和秋天的都一起做了,所以现在只要做陈老全和陈嘉谦的就好。

  大伯和大伯母闲不住,去打理自留地了,陈嘉卉也没多坐,聊了一会儿就从大伯家出来了。

  现在是八月中旬,红薯、芋头和花生已经可以收了。

  一路上,发现很多人都趁着放假收红薯和花生并给玉米苗浇水。

  她来到到自家的自留,玉米地已经重新翻过并重新种上了玉米。林知南三人已经把红薯藤都割完了,现在正在挖红薯。

  看到花生藤还没割,她拿起镰刀割花生藤,只在根部留了巴掌长的根,等下用锄头挖了之后,抓着根部就能轻易将花生拿起来,比较方便。

  “今年的红薯不错。”陈老全看着手臂粗的红薯,满意地笑了笑,嗯,明天在家晒点红薯干,到时候给知南的爸妈寄一些。

  “今晚我要吃烤红薯。”想到香喷喷的烤红薯,陈嘉谦干得更卖力了。

  “花生也不错,到时候给阿公炒点花生米。”林知南看到陈嘉卉割花生藤之后拿了锄头过来挖花生,今年的花生都很饱满,而且都是两个仁的多,少有单仁的。

  陈老全听了林知南的话更开心了,还是孙女婿了解他,炒花生米可不就是配酒喝的吗。

  “马屁精。”陈嘉卉斜了林知南一眼,瞧瞧这殷勤的模样,连阿公都被他笼络过去了。

  林知南自然发现了妻子投来的目光,他笑了笑说“今晚我给你烤红薯。”

  陈嘉卉脸轰的一下红了起来,嗔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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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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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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