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年代,知青丈夫以身相许>第279章 燃起熊熊烈火
  听了陈嘉卉的话,陈嘉谦也不胆怯,明天他自己去找华子哥。

  华子哥和大头哥都是运输公司的,华子哥还管着一个车队,是第七小队的队长。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陈嘉谦就起来了,先是绕公司跑了几圈,又找了个安静地方打了一套军体拳。

  “华子哥,这么巧。”

  刚到这里的时候,陈嘉谦就看到华子在打军体拳了。

  他也不打扰华子,等打完拳才和华子打招呼,原来华子平时习惯先起床坐一下晨练,也是这个时间段在这里打军体拳。

  “嗯,过两招。”ΗtτPS://Www.sndswx.com/

  华子沉着的眼眸燃起了熊熊烈火,手指动了动,看着陈嘉谦打拳,他骨子里的好动因子蠢蠢欲动。

  “来。”

  陈嘉谦发现华子哥的军体拳打得不比他们教官差,把他的好战因子也调动了起来,勾起了他的好胜心。

  军体拳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大巧若拙简单实用。

  两人都没有保留,出了全部实力,你来我往地过招,拳脚交错时发出砰砰声,拳拳到肉。

  “我输了。”陈嘉谦愣了一下,然后崇拜地看着华子,华子哥果然比他想的还要厉害。

  要知道他在学校跟同学们过招从来没输过,每次比赛都是第一名!

  他在华子的手下竟然才过了十分钟就输了。

  “你很不错。”华子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拳头,这个年纪,功底这么扎实不多见。

  “华子哥,今天工作有什么安排?”

  “你会开车?”

  “那当然,我、我阿姐和姐夫都会,也都拿到驾驶证了。”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

  “行,走,先去吃早餐,吃完跟我走。”

  就这样,陈嘉谦成功混入华子的车队,跟着他们一起干活。

  昨天一起打篮球的都是是第七小队的,大头还是副队长。

  他们刚看到陈嘉谦还有些拘谨,怕陈嘉谦只是公子哥,下来体验生活。

  后来看陈嘉谦跟他们一样大热天穿着背心,脖子上搭了条毛巾就开始干,干活也是不怕苦不怕累,渐渐就放松了。

  陈嘉谦能吃苦耐劳,人也勤奋好学,华子和大头他们也乐意教他,他从华子和大头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把开车技巧和汽车故障维修学了个七七八八。

  四海通别的不多,就卡车多。很多卡车都是二手的,用久了总会有些小毛小病,公司里的车出了问题,华子和大头总会带着陈嘉谦去修理。

  实践和理论同样重要,光有理论不实践,学到的东西只会留在认知层次上,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才能摸索出真正的学问。

  “不怪人家能成功。”大头看着汗流浃背的陈嘉谦感慨了一句。

  家世好、自身有实力还足够努力,从不喊苦不喊累。

  听说陈总的父母在他们小时候就去世了,陈嘉谦是陈总一手带大的。能把陈嘉谦培养成这样的性格,陈总肯定更加优秀。

  华子点点头,有些人靠着父母的庇护成了碌碌无为的二世祖,有些人则是乘着父母的东风扶摇直上,有的人则是通过自身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天下。

  在妈妈和舅舅都忙碌的时候,元宝和金宝跟着小狼学打篮球。

  小狼已经初中了,身上长满了刺的小屁孩现在成为了一个阳光开朗的小少年。

  随着公司的壮大,江涛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紧锁的眉头和拮据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公司里每天都是一副和乐融融的场景,学校同学大部分也都良善友好,小狼的心态也随之慢慢改变,长时间的潜移默化,让他变成了一个有礼貌的阳光少年。

  此时,他正耐心地教元宝和金宝拍篮球。

  他始终记得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那个漂亮的大姐姐给了他一把大白兔奶糖,开朗的大哥哥托人把自己的棉袄改小给他,大姐姐还在棉袄里面放了很多钱,让他们度过了难关。

  看着两个跟大姐姐长相相似的弟弟,小狼的心里暖暖的、软软的。

  想着那个势利眼的奶奶对他露出的喇叭花笑脸,二叔二婶的讨好献媚,堂哥堂弟的羡慕嫉妒,小狼抬头看着蓝天白云,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元宝和金宝一脸严肃地拍着篮球,篮球对于他们来说有些大,不过他们也不怂,认认真真地学。

  刚开始拍一下就得去捡一次球,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终于找到了手感和技巧能连续怕拍两下甚至三下。

  “琅哥哥,快看,我会拍球了,我超棒!”元宝咧着嘴笑,露出两排洁白的小乳牙。

  “琅哥哥,我也会了。”金宝也朝小狼(学名江晏琅)邀功。

  小狼蹲下来对着两人一顿夸,夸得他们差点找不着北。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陈嘉卉他们在鹏城待了快一个月。

  “华子哥、大头哥,谢谢你们,我以后有空还会再来的。”临别前,陈嘉谦请华子和大头他们在饭店聚餐。

  依旧是那个他们打球后第一次聚餐吃饭的饭店,不过再次来到这里吃饭,大家的心情截然不同。

  “在部队好好干。”华子跟陈嘉谦碰了一下,勉励道。

  “对,好好干,以后提拔提干。想咱们大领导一样,能照拂底下的兵。”大头和其他人也纷纷勉励。

  “干了!”十一个人一起高举啤酒,酒瓶相撞间,黄色的液体从瓶口飞溅出来。

  他们都知道,以后陈嘉谦想再出来就难了,说不定几年都见不上一面,但是大家都很珍惜现在的情谊。

  陈嘉谦在饭店跟华子和大头他们道别,元宝和金宝也在跟小狼道别。

  “琅哥哥你跟我们回去吧,我们舍不得你。”元宝和金宝一人抱着小狼的一条腿不放。

  “哥哥的爸爸和学校都在这里,哥哥要留在这里陪上学读书以及陪伴爸爸。”小狼依次抱起元宝和金宝,从兜里掏出两样东西,“看,这是什么?”

  “哇!是小小的篮球,谢谢琅哥哥。”元宝和金宝接过小篮球,爱不释手地抱在怀里。

  这是小狼逛遍了整个鹏城才找到的,看着元宝和金宝开心的笑脸,小狼觉得再多的辛苦也值得了。

  道别之后,几人转道去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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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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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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