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年代,知青丈夫以身相许>第13章 搂到腰了
  “姐,我先回去了,不耽误你工作了。”陈嘉卉跟李爱华告别。

  “行,下次来直接找我,若不在这里,你就直接上家里。”

  李爱华又叮嘱了一遍:“县政府家属楼205,别忘了啊。”

  李爱华的丈夫是县农业局的局长,一家六口,住的是70平的小三房。

  “好嘞,指定忘不了。”

  林知南有些哭笑不得,前段时间刚被人冤枉拿肉到县政府走关系,现在跟嘉卉出来买个自行车,就真找了个县政府的“熟人”。

  “我过去买点东西,你在这儿等着哈。”不等林知南回话,陈嘉卉跑进国营饭店,马尾辫一甩一甩,增添了几许俏皮。

  林知南看着嘴角不自觉地翘起些许弧度,他半倚着自行车,将近一米八的身高,白皙的肌肤,充满力量的胳膊包裹在袖子里,英俊挺拔的样子,看起来惹眼极了。

  “红旗公社到了,拿好东西下车,东西不见概不负责。”售票员先下车,在车门口扯着嗓子大喊。

  “上来,我载你。”林知南修长的大腿撑着地,对着陈嘉卉笑了笑。

  也许是自行车带来的满足感,也许是其他原因,林知南这一笑仿佛放下了所有的包袱,整个人散发着光。

  “好的。”她和林知南的关系已经定下来了,就差领证了,只要不过火,相处亲密一些也无妨。

  没人知道力大无比每天锻炼的陈嘉卉其实是个骨子里透着懒惰的人。

  力气大那是老天爷赏饭吃,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她再不卖力说不过去。

  每天锻炼,那是她还跟阿爹阿娘一起生活,养成的习惯,她下意识的不想丢弃,而且每天锻炼能让她在大青山的危险中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抓稳了,前面的路有些颠簸。”林知南的声音将陈嘉卉拉回了现实,不过为时已晚。

  “哎哟,鼻梁要断了。”陈嘉卉条件反射地搂住林知南的腰,灼热的温度从手臂流转到心尖,让她一时间忘记松手。

  林知南是那种看着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精瘦的腰身和宽阔的肩膀形成一个倒三角。

  “你,你没事儿吧”林知南僵直了身子,一动也不敢动,腰间被纤手触碰的位置酸酸麻麻,再无其他知觉。

  “没事儿,走吧。”陈嘉卉尴尬地笑了笑,又摸了摸鼻梁,幸好没断。

  “那个……”

  “嗯?”

  “那个……,你的手能松开了吗,这样子,我没法骑车。”

  林知南声音有些干涩,白皙俊秀的脸在晚霞的衬托下更显得艳丽无比。

  “哦,好的,不好意思,没注意到。”陈嘉卉遗憾地松开手,两手无意识地握了握。

  豆腐不够吃,明天让阿谦去刘伯家换两块,一块煮着吃,一块煎着吃。

  气氛有些尴尬,一路上林知南不再说话,卖力地踩着自行车,风把衣服吹得猎猎作响。

  几个多小时的路程,在林知南不惜体力下只花了一个多钟。

  “快到大队了,你先骑车回去。”林知南把自行车交给陈嘉卉。

  “行,我买了两份饺子,你带一份回去,自己加热一下吃,”陈嘉卉也不客气。

  两人在路上商量了下,自行车放知青院不太方便,而且是给她的彩礼,不如让她直接骑回家。

  “阿姐,是你么。”陈嘉谦在路口的大树下远眺,揉了揉眼睛,那个骑着自行车的人看着好像他阿姐。

  “是我,怎么在这里等?”陈嘉卉揉了揉弟弟的头。

  “阿姐,阿姐,这是哪里借来的自行车,太酷了。”陈嘉谦大声欢呼,没有了平时装大人扮成熟的模样。

  整个大队只有大伯家有一辆自行车,而且还是安邦哥到粮站工作后为了上班方便,攒了一年半的工资才买的。

  “不是借的,咱家的。”这个傻小孩子,也不想想自行车有多珍贵,有车的人家轻易不会外借,更何况还是新车。

  “哇,我家有自行车啦,太棒了!”陈嘉谦以为这是阿姐买的,喜不自禁地围着自行车一边转一边欢呼。

  “停,别转了,再转我要晕了。”看他转了几圈还没有停下,陈嘉卉赶紧制止。

  “阿姐。”

  “上来。”陈嘉卉看着弟弟渴望的眼神,陈嘉卉开口。

  陈嘉谦兴奋的爬上自行车,张开双手,迎着晚风喊“有自行车咯,我家有自行车咯,哦哦哦。”

  话音传遍了整个五红大队,不一会儿所有人都知道陈老全的孙女买了个大件,还是大件中的大件。吃了饭的,没吃的都赶过来看稀罕。

  这个年代有辆自行车就好比90年代的桑塔纳和21世纪的法拉利。哪家有一辆自行车,简直就是婚姻市场上的香馍馍。

  “听说了么,陈老全家有自行车了。”一路上看热闹的人不断汇合在一起。

  “何止听说,刚嘉卉还载着嘉谦从我家经过呢,好家伙,可真气派。”说话的人带着浓浓的羡慕。

  “陈老全家底就是厚,我这辈子还没摸过自行车呢,不知道等下能不能摸两下。”

  “可真败家,金山银山都不够她挥霍的,一个女孩子主意这么大,谁敢要啊。”有的人嫉妒得酸水都要冒出来了。

  “哟,人林知青可不嫌弃,人家高兴着呢,天天一起上工挣工分。”这是跟说酸话不对付的人说的。

  “就是,人家爸妈抚恤金每月就有二十元,听说能一直领到嘉谦成年呢,一年就二百四十,一共能领十年,哎哟喂,这得有两千多块呢,堆起来有小山一样高了吧。”

  有人羡慕得直拍大腿,只恨之前没把儿子赶出门去参军。

  ……

  这话一出,集体沉默了,是啊,谁家能有陈老全家的家底丰厚,娶十个媳妇儿都够了。

  陈嘉卉是没机会了,还有陈嘉谦啊,所以人将心思转移陈嘉谦身上。

  陈嘉谦十二岁了,离结婚也就四五年的时间,感情慢慢培养出来才稳定牢靠。

  一时间,好多人都在默默盘算家里或者亲戚家有无跟陈嘉谦年龄相近的女孩子。

  大个两三岁也无妨,女大三抱金砖!让她们多跟陈嘉谦接触,说不定就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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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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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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