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年代,知青丈夫以身相许>第212章 碎布头
  第二天,李芳便将换来的鸡蛋煮上,又拿出一张红纸泡水将鸡蛋染红,再将红鸡蛋挨家挨户地送出去。

  收到红鸡蛋的人祝福的话不要钱地往外说,并把提前准备好的回礼给李芳。

  五红大队的回礼比较简单朴素,有的拿出一件保存完好的小孩子衣服,有的回两个杂粮馒头,有的回一件木制的小玩具。陈建设家里,陈月红递上两双自己用布头缝的袜子。

  收到的回礼,除了吃的,其他的李芳都打包好,让陈定国邮到京市,杂粮馒头等不耐放的东西都换成了等值的粗粮。

  陈定国骑着自行车把东西带到公社邮局,一股脑全都寄出去,然后还给林知南汇了六十块钱,当作是买他家自行车的钱。

  自行车放着不用容易生锈,坏得也快,林知南和陈嘉卉一商量干脆决定借给陈定国用。怕他不好意思一直用,林知南在信里告诉陈定国如果想要买下的话,给四十块钱就行。

  陈定国和陈建党商量了一下,觉得四十块太少了,人家能出这个价,他们却没脸要。

  现在外面私下卖的二手自行车,五六成新的都要五六十,八九成新的要八九十块,就这样大家还抢着要。

  主要是自行车票难得,没有自行车票,空有钱也只能对着自行车流口水。

  八九十对于他来说负担有些重,开学后他每个月还要抽空到学校看田彩春,给她带些营养品。想来想去,陈定国跟他老子借了二十块钱,凑成六十块汇给陈嘉卉和林知南。

  京市。

  一个多星期后,林知南收到了邮递员送来的包裹。

  “你大伯他们有心了。”李婉玲看着包裹里的零碎小玩意儿对陈嘉卉说。

  其实这些东西不邮过来也没什么,但是他们都给邮过来了。衣物这些东西李婉玲当即拿出来,准备用开水烫洗过晒干了再给元宝和金宝穿。

  “大伯他们一直都对我们很好。”陈嘉卉点头,当初若不是有大伯,陈嘉卉他们一家在五红大队也不会过的这么好。

  一家三口老的老、小的小,半大的还是个女娃子。手里攥着大笔抚恤金,每月还有补贴。

  如果不是大伯当大队长,他们估计早就被人啃得连渣都不剩了。

  “咱们元宝和金宝的衣服够穿到周岁了,就是尿片得多做一点。”

  原本李婉玲还想着去纺织厂蹲点,看能不能给元宝和金宝淘换一些棉布什么的,没想到前几天刘凤娟带着女儿来看元宝和金宝,还给带来了一匹棉布。

  刘凤娟的女儿也带了好几套适合半岁到一岁大的孩子穿的衣服,他们现在连孩子一岁前的衣服都不用买了,不得不说人家是真贴心。

  小孩子喝奶,三两下就尿了,多少尿片都不够用,也幸好现在天气好,洗了晒晒能干,不然只能像别人一样,尿湿了直接放炕上或者火炉上烤干,一屋子尿骚味。

  现在院子里搭了好几条长竹竿,就是专门晒尿片的。

  不行,她还是得到纺织厂门口碰碰运气,当然外面的小商贩也不能错过。

  有些头脑灵活、关系过硬的小商贩,总能从厂子里拿些瑕疵品或者大块的布头,就是东西太受欢迎,速度不够快、没点关系还真轮不到他们。

  李婉玲还在头疼尿片的事,外面便响起了敲门声。

  开门一看,原来是街尾的杨春旺,杨春旺是去年刚回城的知青,也是这条街上第一个做小商贩的人。

  他是最早下乡的那一批老三届知青,现在三十一岁了,有个七岁的女儿,以前在乡下和同为知青的女同志结婚,后来妻子为了回城把他和女儿撇下了。

  回了城,兄弟和弟媳嫌弃家里多了两张嘴,还要把儿子的房间让出来,没少给他们白眼,杨春旺为了养活女儿也为了不让父母为难,这才干起小商贩这个活计。

  不过他一直都是从乡下收些蔬菜和粗粮上来卖,昨天刚跟他要了两天的量,这会儿上门是?

  “春旺是你啊,吃了吗?”

  “婶子,我吃了,我想问一下你家需要碎布头吗?我那儿有些碎布头,昨晚刚拿回来。”杨春旺做了大半年的小商贩,赚的不多,但也够养活自己和女儿。

  但是人际关系倒是拓宽了不少,这次他通过一个哥们儿从纺织厂里拿回了三个蛇皮袋的布头。

  按理说碎布头是不愁销路的,但是想着陈嘉卉刚生了对双胞胎,而且这一家人都是大方爽利的性子,这大半年人家没少帮衬他,所以他特地先过来问看李婉玲他们要不要。

  “要,当然要,我这正愁着衣服和尿片不够用呢,春旺你可真是及时雨。”李婉玲听了两眼发亮,拿了篮子和钱到杨春旺家选布头。

  碎布头就放在杨春旺的房间,李婉玲犹如耗子掉进了油罐,忙得不亦乐乎。

  抱着“来都来了,不多拿点总觉得会吃亏”的想法,挑着挑着就挑出了一大堆。

  “我是不是挑太多了?”李婉玲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杨春旺,她挑出来的还都是大块的。

  “没事儿,李婶你尽管挑,我就一做生意的,卖给谁都一样。”杨春旺不仅不生气,反而开心得很。

  现在这个社会,端着铁饭碗的工人是最受欢迎的,小商贩则是最被人瞧不起的。

  很多没工作的人宁愿在家啃老也不会当小商贩,父母也宁愿孩子在家等工作,也不愿孩子去做这个活计,觉得丢人现眼。

  平时上门兜售东西,明明就是互惠互利的事,有些人却一边贪图便宜和便利,又一边嫌弃他们这些做小商贩的,自觉高人一等。

  做这个活这么久也就陈嘉卉他们这家新搬来的不会用有色眼光看他,而且买东西也大方。

  不像有些人,买把青菜送两根葱还不行,想要你送一把葱。

  “那就好,这些我都要了,多少钱?”李婉玲指了指地上的布头。

  “李婶,您给五块钱就行。”杨春旺看了一眼李婉玲选的布头,在心里过了一遍,给了个实惠价。

  杨春旺去拿货是两块钱一袋,三袋六块钱。但是每一袋布头都有大也有小,看拿货人的眼力和手速。

  按照他兄弟说的,往外卖不能任意挑选,两毛钱一把,布头大小看运气。

  但是杨春旺想着陈嘉卉家里刚添了两个婴儿,估计要做衣服尿片之类的,所以让李婉玲尽管挑。

  现在李婉玲几乎把大的布头都挑走了,而且装满能有一个蛇皮袋,所以收这个价一点都不高。

  李婉玲二话不说直接拿钱出来,多递了两毛给杨春旺。

  “明天再给我家送点青菜,对了,这个月有鸡蛋也送我家。”李婉玲先装一篮子布头,对杨春旺说:“这些先放着,我一会儿让你叔来拿。”

  “婶儿,不用这么麻烦,我给你送过去。”杨春旺连忙找来袋子,把布头装好,给李婉玲送回去。

  他不但做成了这单生意,在一个月内,青菜和鸡蛋也有稳定的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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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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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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