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唐晓凌琛>第684章 有情人要成眷属
  凌逸默了默后,说道:“大哥,我想好了,我考虑得很清楚的,其实,我早就关注了小雪,对她是有好感的,我们俩也相处了一段时间,我想和她过一辈子。”

  说着说着,凌逸话里带上了笑意,语气也变得温柔了几分,他笑道:“小雪忽然向我求婚,我就答应了她。这本是我该做的事,她抢了先。”

  “她胆子不大,内向,宅家,为了我,能做到这一步,很不容易的。”

  “我爸妈对小雪也很满意,郑家对我也不挑剔,两家长辈私底下早就商议了我们俩的婚事,只是我们俩都不知道而已,我妈现在一提到小雪,喜欢得不得了,我这个亲生儿子都靠边站了。”

  “订婚的日子定好了,下周六,我特意挑的周六,大家都不用上班,晚上参加了我的订婚宴,喝醉了也不用担心会影响第二天上班。”

  “我爸妈等会儿会告诉奶奶的,大哥,你和大嫂下周能回来吗?先回来参加我和小雪的订婚宴,过后再回东市去。”

  凌逸知道大哥要陪着大嫂在东市待上一个暑假。

  现在离暑假结束还早着呢。

  所以他只敢请兄嫂回来参加他和郑雪的订婚宴,不敢让兄嫂回来后就不走了。

  凌琛笑道:“你既然考虑清楚了,两家长辈又没有意见,大哥更不会有意见了,凌逸,恭喜你!你和郑雪订婚,我和你大嫂肯定要回去参加你们的订婚宴,你大嫂算是你们俩的媒人呢。”

  那是他的亲堂弟,堂弟订婚,他不会缺度。

  唐晓和郑雪交好,郑雪会大胆地向凌逸表白,并追求凌逸,都是得到了唐晓的鼓励及支持,所以说唐晓是两个人的媒婆。

  “我们回去住上几天,你大嫂想过来,我再陪你大嫂过来,暑假结束了再回去。”

  小铮认回了亲生父母,也决定改回傅姓,不过继续留在江城跟着爷爷和姐姐生活,学校放假了,他再回锦城陪伴亲生父母。

  这是傅洵夫妻俩跟父母商量过后一致决定的结果。

  好不容易找回的儿子,傅家人其实舍不得小铮,但又怕小铮回到傅家生活,又会出现意外。

  儿子不在身边长大虽然让傅少奶奶舍不得,但相对于生死来说,她宁愿儿子跟着唐爷爷生活,唐爷爷对小铮极好,又有唐晓和凌琛夫妻俩罩着,她不用担心儿子过得不好。

  等小铮成年了,再由他自己决定回不回锦城吧。

  “好。”

  “大哥,我不打扰你了,先去准备请柬,邀请亲朋好友下周六参加我和小雪的订婚宴。”

  凌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蜀南文学

  现在干什么都有干劲。

  凌琛嗯了一声,“需要帮忙的话,让他们帮帮忙,也催催他们,一个个都不小了,该成家立室了。”

  老二都订婚了,老三也要考虑啦。

  “等等,阿筝和乔尊怎么样了?他们俩回去后也没有给我来过电话,阿筝也不跟她大嫂聊,不知道他们俩现在怎么样了。”

  凌琛最惦记着的就是凌筝和乔尊。

  “老样子了,乔尊围着咱们家阿筝团团转,霸道得很,阿筝多看别人两眼,乔尊都吃醋,一吃醋就会做出一点冲动的事,阿筝有时候生气不想理他。”

  “阿筝不理他,他又急得团团转,半夜三更翻墙入屋,有一晚上差点被阿筝家里养着的狼狗咬了,乔尊想宰了狼狗,被阿筝骂他一句,他就不敢吭声了。”

  凌逸说得又好气又好笑的。

  要说变化最大的还是乔尊。

  刚知道乔尊这个人的时候,他对凌筝是什么态度,对凌家人是什么态度,主打一个嚣张。

  现在,对凌家人温和有礼,三不五时就往墨园拉上一车礼品,连工人的礼物,他都准备了,拼命地在众人面前刷好感。

  他吃凌筝吃得死死的,同样的,他也被凌筝吃得死死的。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凌筝生气,不理他,凌筝要是躲起来不让他看到,他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为此就曾来找过凌逸数次,求着凌逸帮他在凌筝面前说好话。

  但是,乔尊也是死性不改。

  看似改了很多,本性不变,依旧霸道,独断专横。

  跟他说了多少次,凌筝如同他手里的沙子,他捏得越紧,沙子漏得越快,他控制欲强,老是乱吃飞醋,管着凌筝,凌筝就算对他有感觉了,也不敢嫁他,受不了他的霸道。

  凌琛说了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人生成就是那样的性子。”

  “知道他和阿筝是怎么回事的了吗?”

  凌家人没有放弃过调查,总要弄清楚乔尊对凌筝莫名的深情,是怎么来的?

  乔尊第一次出现时,凌筝明明没有见过他,不认识他,他却说凌筝是他的妻子。

  想强行带走凌筝。

  凌琛从大舅哥那里打听到的消息是,乔尊未婚,连个女友都没有。

  乔尊忽然认死了凌筝就是他的妻,对凌筝的爱来得凶猛,也让慕容宇很意外,想不明白。

  “还是一头雾水,调查不到,也打听不到半点有用的线索。”

  凌逸比凌琛更着急的。

  “乔尊自己也想不明白,他说他就是受了伤后,陷入了昏迷之中,然后不停地做梦,梦到的就是他和阿筝的婚姻,说阿筝早就嫁给他的了,他们领了结婚证,但是还没有办婚礼。”

  “说阿筝跟着一个狗男人私奔,他带着人去追赶,最后阿筝和那个狗男人跳海了,说阿筝宁死都不肯跟他回去办婚礼。就是那样一个怪梦,让他醒来后,伤还没有完全好,就到处找着阿筝。”

  “怪得很,他梦里的阿筝跟咱们家的长得一模一样,可是阿筝在此之前真的不认识他。”

  “大哥,你说,他说的话是真的吗?他纠缠咱们阿筝,真的是因为那个梦,那是梦吗?”

  凌琛:“……是很怪,也有可能真是他做了梦,至少他和阿筝的纠缠,难道是上辈子的事?那头蛮牛过奈何桥的时候,没有喝孟婆汤,所以继续寻找着阿筝?”

  这样的说法,凌琛都无法说服自己相信,那简直就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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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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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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