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古铃然>第510章 我是凌筝的男朋友
  再次摸了摸额头,乔尊叹着气,“洗了冷水澡后对着空调吹了几个小时,又睡地板睡了几个小时,也就烧了一回,一粒退烧药就把我昨晚的所有努力粉碎了。”

  “要是烧到需要住院几天,筝儿肯定会照顾我,那就幸福了。”

  这样的话,乔尊也就敢偷偷地嘀咕,不敢说太大声。

  凌筝这里请的工人是不多,就几个人,也难保不会被人听了去。

  如果让凌筝知道他感冒是他故意折腾出来的,凌筝肯定抄起扫把就将他扫地出门。

  “哈啾,哈啾!”

  乔尊接二连三地打了几个喷嚏。

  乔尊走到茶几前,抽了几张纸巾,揉擦着鼻子。

  他还会打喷嚏,估计感冒还没有完全好的,只是吃了退烧药暂时退的烧。

  等药效过了,说不定又会复烧回来。

  那样他就可以要求凌筝照顾他了。

  这样想着,乔尊心情变得很美丽,扔掉了纸巾后,心情愉悦地大步往外走。

  就是外面好热呀。

  太阳毒辣得很。

  他们T市的夏天没那么热。

  抬头看了看高空中的艳阳,乔尊扭身回屋,在屋里找到了一把伞,这才出屋。

  他撑着伞遮阳,在院子里寻找着凌筝的身影。

  走了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到凌筝,他便问在院子里干活的花匠:“大叔,你们小姐呢?”

  那位花匠看到乔尊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防备地问着:“你是谁?什么时候进来的?你戴着那面具做什么?见不得人?”

  乔尊是昨天晚上翻墙进来的,没有惊动任何人,凌筝还是半夜听到他的叫喊声,被吵醒,才知道他又潜入了她的家里。

  她买房子的时候,兄弟姐妹都帮她参考过,最后选了这里,是因为这里的安保好,她住在这里安全。

  家里又请了两对夫妻做事。

  结果五个人住在这里,都不知道乔尊半夜潜了进来。

  凌筝在家里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就不需要阿姨们做饭,故而她的工人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乔尊的存在。

  乔尊脸一沉,眼神变得异常冰冷锐利。

  花匠被他锐利冰冷的眼神瞪着,顿生惧意,又强作镇定,手里握紧锄头,要是乔尊敢动手,他绝对会一锄头敲向乔尊。

  花匠握紧锄头的样子,落在乔尊的眼里,他嘴角弯了弯,弯出一抹调刺的笑。

  就凭一把锄头想将他打倒?

  他就不是乔尊了。

  乔尊是很想一脚踢飞花匠手里的锄头,理智告诉他,不能那样做,否则凌筝回来会生气的。

  这个花匠是她家里的工人。

  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他要是动了凌筝的工人,他这两天努力的结果就会泡汤,凌筝对他的印象又会回到原点。

  这样想着,乔尊忍住了脾气,没有一脚踢过去,看着花匠的眼神也温和了几分,两片抿紧的薄唇扯动着,说道:“大叔,我是凌筝的男朋友,昨晚生病了,凌筝把我带回来,照顾了我一个晚上。”

  “因为夜色太深了,筝儿并没有惊动大家,所以大叔就没有看到我。”

  乔尊说话的口吻算不得温和,却也比刚才冷冰冰好了很多,至少花匠没有那么紧张了。

  刚才乔尊的神色,让花匠以为他是个杀人犯,想杀人呢。

  花匠手里的锄头挨着地了,他再次上下打量着乔尊,问着乔尊:“你真是我们小姐的朋友?我们小姐从来没有带个亲人以外的年轻男子回来的。”

  乔尊听到花匠说凌筝从来没有带过亲人以外的年轻男人回家,脸上的神色又缓和了几分,他语气变得更加的温和,说道:“我真的是凌筝带回来的,我是她的男朋友,以后会是她的丈夫,我们已经见过家长。”

  “我去墨园里见过了凌奶奶的,也见过叔叔阿姨还有几位哥哥。”

  花匠笑道:“原来是我们小姐的男朋友呀,那小姐肯定很喜欢你,否则不会把你带回家里来。先生,你贵姓?”

  他们小姐会有男朋友是很正常的事。

  带男朋友回来,不想让他们知道,也是正常的事。

  花匠对于乔尊的说词不再怀疑。

  就是乔尊戴着面具,让花匠多看了几眼。

  “免贵姓乔。”

  乔尊摸了摸自己戴着的银色面具,也解释了一句:“我前段时间出了意外,一边脸受了伤,虽说现在伤好了,但是留下了很难看的疤,我怕吓到了别人,就弄了个面具戴着,这样没那么吓人。”

  “原来如此,乔先生可以去做整容手术的。”

  乔尊说道:“过段时间,我再去做整容手术,争取在和你们家小姐结婚前,做好手术。”

  “大叔,你怎么称呼?”

  乔尊想到了一点。

  凌筝这里的工人,他都结交一下,也能帮到他一点忙的,至少他能从工人的嘴里问到凌筝的去向,不用老是动用手段去调查凌筝,被凌筝知道他一直让人盯着她,又不给他好脸色看的。hΤTpS://WWω.sndswx.com/

  貌似,筝儿很少给他好脸色呢。

  “我叫华叔,我老婆也在这里上班,她负责屋里的卫生,小姐喜欢做饭,一般不用我们帮她做饭,我还有个同事,他和我一样都是负责这院里的花花草草,我同事锦伯,他的老婆则是负责院子里的卫生。”

  “乔先生,我们小姐刚才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就出去了,小姐没有开车,她走不远的,就是在附近散散步,你出去找找,能找到她的。”

  乔尊的视线往外面望去,随即谢过了华叔,就朝别墅外面走去。

  他走后,华叔的老婆,凌筝叫她华婶的,走过来,问着丈夫:“刚才那个人是谁?好像我们没有见过他的,他还戴着个面具,戴面具做什么?”

  “主要是,我们没看到那个人进来,该不会是贼吧?”

  华叔重新锄他的地,嘴上答着妻子的问话:“不是贼,是小姐的男朋友,昨晚感冒发烧,小姐把他带回来,照顾了他一夜。我就说呢,小姐平时都会很早起来的,今天起得那么晚的,原来是照顾生病的男朋友了。”

  “乔先生还说他去过墨园见过家长的了,如无意外,他会是咱们的男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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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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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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