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这……出手真阔绰。”周文煜看到一千两的银票也愣住了。

  “还能有你阔绰?值千金的物件说送就送。”

  周文煜回过神来,还是将银票又推给了她,“说了是回礼,又怎么能卖给你。”

  “我也说了给钱的,这已经是优惠了。”

  两人推搡不下,周文煜见高时意态度坚持,最后便收了钱。

  “这顿饭还是我请你吧,你们来这儿是客,我是主,理应我来招待。”

  “行。”高时意也爽快答应。

  三人去了县里最好的酒馆,入了包厢,周文煜还是很大方地点了一桌菜,这一桌菜算下来,也得二三百两了。

  高时意记得她初见周文煜的时候,他并不是这么大方的,还跟她很是计较,所以,现在的周文煜也是变了性情,还是想从她这里再捞点什么?

  “我看令公子文质彬彬,可是有读书么?”周文煜观察了下沈敬,笑问。

  不等沈敬回话,高时意一拍大腿,“周公子真是与我心有灵犀,此次来,我正是想给敬儿找个书院读书。”

  沈敬吃了一惊,“娘?你说真的?”

  事先没有说啊。

  高时意带他来也是有此意。

  她现在对儿女的培养显得有些快,有些急促,并不只是她自己内心有些焦急,主要的原因,还是她有钱!有钱好办事!既然有钱了还不是说干就干?还磨叽啥。

  所以多管齐下,她要全心全力的扶持她的孩子们。

  敬儿年纪不小了,一直靠自己读书,进步太慢,有老师教定然会事半功倍,而且,她也知道周文煜的万卷书院是有指标的。

  “夫人问对人了,在下可以介绍令公子去万卷书院。”周文煜也很爽快。

  沈敬喜上眉梢,“万卷书院?”

  那可是石安县里最好的书院啊!他梦寐以求。

  看着沈敬发亮的眼睛,高时意挺心酸的,现在总算拨乱反正了,其实沈敬本来就是很秀气,是读书的料,前世只因她命运多舛,让敬儿担负了太多,才想要学武保护家人的。

  这辈子,不用了,她要让敬儿做自己最喜欢最适合的事业。

  “那在下,就先敬周公子了!多谢周公子牵线。”高时意欣然举杯。

  看着娘和周公子碰杯畅饮,沈敬的眼中有莹光闪烁,默默盯着高时意,唇间呢喃:“谢谢娘。”

  “哦,看令公子是何时入学,我随时奉陪。”周文煜问。

  高时意看向沈敬,“敬儿想何时入学?”

  沈敬还没回过神,看着高时意满是暗喜,“娘……家里的事还没做完呢,还有,过些时要农忙了……”

  “这些你都不用管,有娘在呢,你只管好好读书。要不就这样吧,你明天跟你二哥二嫂一起过来。”

  虽然沈敬是很想读书,但娘安排的这么紧凑也真是让他措手不及,好像娘急吼吼的要赶着去干吗似的。

  家里的房子刚盖好,还没怎么住呢,二哥一家就要搬到县里了,白忙活。

  但他也没有再说什么,还是准备听娘的。

  吃完了饭,高时意也没有再耽误时间,直接暂别了周文煜,带着沈敬又去街市了。

  不是说好的要大采购么,吃的用的能买什么买什么,装了一马车,满载而归。

  该说不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感觉,真爽!

  还是要有钱啊姐妹们!没钱你就努力挣钱,实现了钱自由你就实现了人生的自由!

  傍晚时分,母子二人就回到了家,一家人看到这一马车的货物已经超吃惊,再听高时意说要送沈敬去书院,还租了店铺开医馆……更加惊掉下巴。

  他们有点懵了,娘这是咋了,不说办事效率高了,这简直就跟变戏法似的。

  “娘……我,我没有听错吧?你让我到县里开医馆?”苏敏敏这话说出来已经红了眼眶。

  然而这次不等高时意回答,孟秋已经喜盈盈地说了:“是啊,娘说的就是让你开医馆,铺子都租好了,以后咱家也有正经女大夫了!”

  这是高时意最珍贵的画面,两个儿媳和睦,再无嫉妒和争抢。

  这是她上一世争取得来的福份吧。

  为了庆祝,妯娌俩又欢欢喜喜的在厨房做了一大桌子菜。

  沈南趁着机会,磨到高时意身边说:“娘,你给我们投了那么大一个医馆,大哥啥也没有,我有点过意不去。”

  高时意了然一笑,“你先说,你愿不愿意跟敏敏一起经营医馆?”

  沈南说:“按娘说的医馆那么大,敏敏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我跟着她当个帮手,干个力气活可以的。”

  “好,那你们小两口就好好开医馆,石安县不大不小,地理位置不错,做好了,以后有得钱赚。”

  高时意说罢,又往回说:“至于你大哥他们,你不必管了,娘要的是你们兄弟姐妹几个,都有正经事儿干,咱们家要百花齐放。”

  沈南这才开心地点头,“哎!娘真厉害!”

  但是这话她跟沈南说了,并没有跟沈东和孟秋说,那两口子也没有啥想法,还是兢兢业业的干活,田里家里,都起着老大的带头作用。蜀南文学

  半月后,家里的宅院已经彻底完工,十里八乡都找不出这么豪华的宅子,一家人住的舒服,还贼有面儿。

  而县里的医馆也在热火朝天的建设中,高时意是时不时过去指导,沈南一家就基本上搬过去了,小两口忙活的很开心,很充实。

  因为觉得忙了自己的,少了对家里的照顾,两人也抽空回家干活,而沈东夫妇也会在需要时到县里医馆帮忙。

  看着孩子们互帮互助,高时意十分满意。

  等这些尘埃落定,高时意就找来了沈东夫妇。

  “你们俩将来啥打算?有没有想干的营生?买卖?”

  两人似乎还没想过这个问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孟秋说:“娘,我们也没干过生意呀,不会做买卖呀。”

  沈东也小心地说:“娘,就在家种地不好吗?”

  “???”高时意有些诧异,以前的沈东是一直费尽心思的琢磨小生意赚钱,现在倒是安于现状。

  “种地……也不是不行,但是咱们种地就是只能管着吃饱饭,并不能发财致富,过上好日子。”高时意劝解着,“除非……种很多地。”

  两人又纳闷了,“可咱哪来那么多地?又不是地主。”

  “只要你们想种,咱们就能是地主。”

  现代的人,能承包田地盖大棚种菜种水果发家致富,她也能效仿啊!也不是非得干生意或者考状元,才算有出息,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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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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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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