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高时意便将在彩云镇的所见所闻都给周文煜讲了一遍。

  周文煜听后也是拳头紧握,“虽然我也是商人,但代州那些米商实在是太恶,品德败坏之人,终会受到惩罚。”

  “我喜欢现世报,文煜,要不要合作一下,来一次惩恶济贫?”

  周文煜眼睛一亮,“请说。”

  他太喜欢和她合作了,很是痛快,而且,又可以和她多多相处。

  “既然你还没有听说代州米商涨价的消息,那么就代表还有很多商人不知道。你现在马上从各种渠道收购大米小米,谷类豆类,然后去代州卖给那些米商,帮他们哄抬价格,然后放消息出去,吸引更多的商人来卖米。”

  “娘!你怎么也发国难财啊!”沈西儿听了叫道。

  周文煜虽然听到的时候还很惊讶,但他知道高时意睿智过人,这样做必定有她的用意。于是并没有着急,而是用心思索了一番。

  然后他会心一笑,说:“我听你的。”

  沈西儿急了,“什么呀就听她的!周公子原来你也是这种人?”

  高时意也很喜欢跟周文煜合作,他是个很好的拍档。两人干看着沈西儿发飙,只是对视一笑。

  “哦,我知道了,你们别有用意对不对?还不告诉我,哼!”

  高时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你等着看不就知道了。”

  接到小北高时意总算安了些心,而且还有一些详细的事情要商议,所以便踏实的在周文煜家里住下,让车夫就先回去了。

  不得不说,高时意是个工作狂,在京城有贵人护着太安怡了,她才那样多愁善感,现在跟周文煜一起合作,她又满血复活,快将那什么和亲的事给抛到九宵云外去了!蜀南文学

  因为怕她夜里冷,周文煜给她的房间放了两个火盆。

  两人在书房谈完事儿,他送她回房间。高时意一进门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暖气,长长的舒了口气。

  周文煜顿在门里边,看了看,说:“没有你……在京城的条件好吧,你将就一下。”

  高时意一下就又想起了江羽陌,心头刺痛了一下,又赶紧恢复正常,“嗨,我一劳苦大众,什么条件都行。你这里已经是极好了。等回到老家才惨。”

  “明日我给你捎带几个火盆一起回去,免得不习惯。”

  “不不不,这倒不必……”

  “客什么气,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带起来也方便。”

  高时意想了想也是,便也坦然接受好意,“行,谢了。”

  这时候说完话,周文煜是应该告别出门了,但他犹豫了下,还是问:“跟……那位江公子还好吗?”

  高时意面不改色,“还那样。”

  她越说的轻描淡写,越让他笃定了心里的猜测,“大年初几的回来,可有受委屈?”

  如果真是两个人好好的,怎么会选在这样的日子?过年期间京城多热闹?刚下过雪天正冷,会让她路途奔波?如果是为了接孩子,年前就该回来。

  高时意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收敛,然后她皱起眉头,吸了口气,“我说周少爷,你有时候太聪明不是件很好的事。”

  “嗯?”

  “我承认,我们现在是不太好,但是我不想说好吗?”

  周文煜盯着她,连忙说:“当然。”

  “还有,老实说我现在心情不是很好,但是和你谈生意的时候,会让我忘掉许多的烦恼,你可以配合我吗?”

  周文煜垂下眼帘,乖顺的应:“可以。”

  “谢谢。”

  “那我出去了。”

  “慢走。”

  周文煜低垂着头转身出了屋子,还体贴的给她关上了门,再转身沿着石板路走向自己的小院。走着走着,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欣喜和希冀的笑。

  哪怕他知道,就算他们俩真的不好了,也不代表高时意就会回头选择他,但是,聊胜于无,当完全被放弃的人收到一丝机会,都会感觉到巨大的快乐。

  虽然很悲哀,很可怜,但他就是控制不住。

  他的心,已经完全被她控制。

  她说的对,只有忙碌起来,才能忘掉一些烦恼,这些日子他也被思念折磨,如果不是有这么多生意要照顾,他的日子更难熬。

  如果那个男人不珍惜她,那他一定会用尽全力,把她留下。

  ……

  在周文煜这儿睡了一个好觉,次日一早,一起用了早餐,两人说好分头行动,她便带着女儿和儿子坐上周家马车回家了。

  这会儿离的近了,一个半时辰就到了家。

  推开家门,令她意外。

  她的家并不像是多久无人住过后的荒凉,而是打扫的干净整齐,连刚下的雪都扫了。

  打开屋门,里面竟也没有落灰,很明显,是有人经常来打扫。

  后院的鸡舍也很整洁,三个月了,这些鸡长的又肥又壮,个个羽毛油亮。

  里里外外看了一遍,高时意很感慨也很满意。

  “真好!就跟我们昨天才出门一样!我还以为一回来要忙好一阵子呢。”沈西儿直接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左看看右看看,又叹气,“唉,就是这第一比较,咱家真的太破了。娘,咱以后干脆就住在江公子府上吧。”

  又提江羽陌!

  高时意没接话,努力让自己揭过去、揭过去,转头对沈北说:“小北,你去叫阿柑哥来一趟,就说我们都回来了。”

  “好嘞!”

  “西儿,咱们快把火盆烧起来,这屋里太冷了。”

  “娘,你不是叫阿柑来了吗?让他烧呗。”

  高时意一瞪她,她立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不敢再多嘴,拉着火盆子去厨房了。

  这丫头,是享福享习惯了吗?还真当自己大小姐了。

  她这群孩子,除了敬儿没一个省心的!唉,敬儿,孩子你受苦了。

  不一会儿,阿柑就跟着小北来了,看到她们母女俩很高兴,打过招呼后就连忙帮着生火做饭,一边跟高时意讲这些天喂鸡的情况。

  “对了,高婶,这是这三个月我喂鸡赚的钱,给你。”阿柑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鼓鼓的,至少五十两。

  看着这么踏实能干的阿柑,高时意真是打心眼里喜欢,可是这么上进的阿柑,还是跟不上西儿的眼界。

  虽然西儿什么都没有,可她有她这么个娘。阿柑就属于没有贵人相助,出身低微,最多是个有志青年。

  唉,暴殄天物。

  “哟,阿柑哥,你不错啊,这么快就赚这么多!”沈西儿语调轻松的夸赞,但却继续烧着火没有动。

  这要是以前,指定先去夺过钱袋子看有多少。你瞧瞧,见识高了就不一样。

  高时意也没有接钱袋子,“阿柑,说好的,我一月只收你一两,余下的是你自己的利润。”

  “高婶,我已经够用了。”他话没说完,沈北就插话,“阿柑哥家里盖新房子啦!”

  高时意先是诧异,既而又觉得合理。阿柑家里最缺的就是房子了,做为一个农村娃来说,能自力更生,为家里人建造房子,已经很了不起了。

  “哟!不错啊阿柑哥,这下阿秀大冬天的不用受苦了!将来也能寻个体面的人家。”沈西儿也替他们家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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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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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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