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车劳顿一天,由于三人结伴行程慢了些,晚上在京城郊区的小镇上住宿一晚,第二天才到了京城。

  一进城门,沈西儿和高时宁的眼睛都瞪大了。

  虽然高时宁这些年生存在永州城,但她一个良家妇人根本没有什么机会逛街,何况京城可比永州城繁华多了。

  沈西儿就不用说了,这辈子没出过石安县,初到京城,立即就被迷花了眼,面色潮红呼吸急促,连连感叹:“娘!你说的是真的,我是不能着急嫁人,我要嫁的男人应该在这里才对!”

  高时意冲她翻了个白眼,这丫头,满脑子就没有一点正能量。

  “二姐……你说你给二南子在这里开的药铺,这,这京城里开药铺那得多少银子呀!”高时宁还是知道点行情的,这么一细想实在是吃惊不少。

  高时意摸了摸下巴,“也不难,有一个提款机就行。”

  “什么?”

  “啊哈哈,没事儿,走,咱们去药铺找阿南。”

  这时沈西儿蹦蹦跳跳地说:“哎呀娘,着什么急,这里这么热闹,我要好好逛逛。”

  话音未落,人已经穿梭到人群中了。

  其实高时意也有点奇怪,这是什么日子?双十一?街道两旁满满的小商小贩,琳琅满目,精彩粉呈,看的让人目不接暇。

  看到高时宁追着沈西儿的身影,也满脸期盼的样子,高时意冲她点了下下巴,“去玩吧。”

  “谢谢二姐!”高时宁也难得的露出少女般的雀跃,追上了沈西儿一起逛。

  走着走着,嗬,不但有卖东西的,还有表演杂耍的,舞獅的,踩高翘的,大白天的就这么热闹,她以前在京城还真没碰到过。

  不知不觉,高时意自己也看的花了眼,偶一回头,咦?那两人呢?

  她顿时警觉起来,乡下人到大城市,就是怕走丢,这又没有手机啥的,于是她连忙加快步子,踮着脚尖到处找人,一边唤,“阿宁!西儿!”

  “娘!这儿!”

  听到西儿的声音,她才算松了口气,这一看,这丫头已经和阿宁坐到了一个场地里,是个说书的,说书先生在一个店门前搭了台子在说书,有不少人都成一排排的在听的有滋有味。

  “二姐,快来坐。”高时宁起身给她让坐,她摆了下手,表示没耐心,就陪她们听听罢了。

  “咱们前头有说到,西游故事里的一个贱人九头虫:韩一针!他龌龊猥琐,跟龙公主偷摸好上,逼走了小白龙……”

  高时意的脑门上叮的一声,哈?西游故事?九头虫?哎呀妈,这说书的岂不是说的她的书《戏说西游》吧?!

  她激动了,立即支棱起耳朵细听,越听越是味儿,有种久违之感,虽然这书是她抄袭名著,但那也有她的二次加工呀,她深有感情呀!

  太激动了,没想到回乡这么多天,一回城有这么大的收获:她都能在说书的这里听到她的小说,而且有这么多人在津津有味的听,说明她的书,有可能火了呀!

  “那个,阿宁,西儿,你俩在这儿听,别乱走,我有点事,一会儿回来哈。”

  也顾不上她们回话,高时意直接骑了马车,就去找那个小书店了。

  一刻钟后,来到了小书店前。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书店还是那个书店,但风貌已经全变,只见店门,不说张灯结彩,也是搞的跟新开业的一样,各种画板,彩旗子挂满了左前半条街,这宣传的声势真的就是继承了她当时画艳画的方式啊。

  高时意内心狂跳,但面上还要装的很淡定,此时店里面人山人海,书店里已经不止老板一个人忙活了,还雇了好几个伙计帮忙售书,店里面堆满的同一本书:戏说西游!

  高时意的心在颤抖,这就是名著的魅力啊!她吃现代文学的红利开始了!

  然而她来这儿半天了,都观察了好几人买书的情景了,也没有人来跟她打招呼,大家都在忙。

  “小哥,你家老板呢?”

  “在那里!”

  通过人指方向,高时意一扭头,就看到埋到书堆里的那小老头儿,于是前去招呼,“哎!老板!你可是发了呀!”

  店老板一抬头,当看到是高时意时,立即激动的瞪大了眼睛,说话都结巴了,“哎哟喂!是夫人你呀!你可算来了!”

  于是他从书堆里走出来,左右看看人太多,便示意高时意到后方的小院子里。

  “夫人!托你的福,你这书写的太好了!太妙了!如今整个京城的读书人,都在读你这本小说呀!咱们发了!发了!”

  老板手舞足蹈的跟她讲述这段时间卖书的经过,听的高时意眉心舒展,面色反光,嘴角上扬。

  “老板,你就只说卖了多少钱?能分我多少?”

  “哈哈哈,对对对,我们说好的,一千本给你二十两。”老板也很爽快,转身就去取钱了。

  一张,两张,三张……

  足足八张!

  “八百两!给你,都是你的。”老板也是真大方,毫不隐瞒,还给她看印刷书的单据,确实是印刷了这么多本。

  高时意盯着这八张百两大钞,内心波澜壮阔。没想到啊没想到,她回老家这么一圈,封闭的像个乡下人,全然不知道京城这边已经财富自由了!

  故作淡定却还是忍不住手抖的接过票子,揣回怀里,“老板仗义!祝咱们这本书继续大卖,你赚我也赚!”

  “哎哎……”

  高时意刚想走,被老板给拽住,“夫人,你怎么就说句话就走了呀。”

  “那不然呢!”她着急去狂喜啊。

  “夫人,你这书写的这么好,我看了,还可以继续写呀,再写十个八个卷,也毫不违和。拜托赚钱嘛!”

  高时意想了想,手架到前台上,问:“老板,你说说看,咱这书红到什么份上了?”

  这一问,老板立即昂首挺胸,一脸骄傲,“别的不敢吹,但京城的一半青年才俊,豪门贵子,都以拿到第一手的故事为傲,就连云上学堂的夫子,也对咱这本书赞不绝口啊!”

  高时意心头一个激灵,“云上学院?!”

  “是啊!那可是培养才子的地方!夫人,你厉害呀!”

  看着老板对她竖起的大拇指,高时意心里像浪潮在涌动,京城最有名望的文师都在云上学院了吧,她若以此结交,别说以后她家儿子们读书没问题,怕她还能得到更多的机会和好处呢!

  正所谓,唱而优则演,只要你有一个方面特别优秀,那就很好开拓另一个市场。

  想到这儿,虽然八字还没一撇,高时意却有点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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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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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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