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说,娶媳妇是热闹,但嫁女儿就很凄凉了。果然,等迎亲的队伍走了,热闹也散去了,大东和阿南也去送亲了,宅院内外就余下了几个自己人。

  江羽陌怕她难受,早早就在江府备下了酒席,不等她回过神来,就牵着她也上了马车,回到了江府。

  “来来来,人家去范家热闹,咱们自己在家热闹,也是一样的,都高兴!”阿宁招呼着大家围坐起来。“今天咱一家人到的最齐了,先喝一杯吧!”

  高时意望着身边的这一群儿孙,还有心爱的人,渐渐的,一颗心又暖了起来。

  人生哪有完美,女儿虽然出嫁了,但还有儿子媳妇孙儿们,她的小日子已经达到了曾经的预期呀。

  “叮!宿主完成了嫁女的任务,奖励一千积分和一个法术。”

  “太好了!”高时意顿时心情更加明朗。

  “下一个任务,当老板!”

  高时意诧异,“要让我做生意啦?”

  “宿主不会以为,攀上了江羽陌这个靠山以后就当贵夫人了吧?”

  “那不然呢。”

  “想不思进取没门儿,赶紧想想做一门大生意吧,完成任务有大奖。”

  高时意认真想了想,“包租婆不算吗?”

  虽然没看见,但感觉小叮当是翻了个白眼,“收租只是饿不死,你必须要做商界大佬。况且,你有买铺子的本钱吗?”

  这倒……也是哈。

  那她得好好想想,要做点啥生意了。

  之前,周文煜那小子还说来京城做生意的,但是现在也还没有见到人,所以想借力的话,有点来不及,再者说,周文煜家的生意呀,她也没有大的兴趣。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高时意得空就琢磨做啥生意,天天往街上跑。

  其实她也有一个想法,就是在现代非常普遍的一门比较稳妥的生意,就是开超市。

  自超市流行以来,简直是贯穿了所有的城乡镇,小到一个普通的小乡村里都能有二三个小超市,说明人们对这种集合性的综合性的消费形式很认可,主要体现在还是特别的方便。

  所以,如果她在京城开一个如此便利的超市,还是很能吃得开的。

  于是在初步定了目标后,她就满大街寻找合适的铺面。

  终于有一天,她看到一个路口的客栈生意萧条,要转关门转租。

  客栈嘛,上下三层,铺面还是很大的,又在京城这么贵的地方,所以一问租价,吓的高时意半天没吭声。

  “半年五千两!”

  “你这……是不是太贵了点?生意本来就不好做,你做开价这么高,没有人租得起,你也吃亏呀。”

  那老板却道:“我本来是年租的,一年一万二,看你是个小娘子,怕吓着你,已经给你便宜了。你也不看看我这地段,我这铺面,不租这个价我都不够本钱。”

  高时意知道他说的也是实情,这铺面确实是配得起这租价的。

  可是吧,她做超市主要用一层就够了,以上两层就有点浪费。

  “老板,你这铺子我是挺看中的,但价格也确实贵,我得凑钱,烦请你给我两天时间。”

  “行。”

  从这铺子里出来,高时意还恋恋不舍的回头观看,我铺子构架大气,造型典雅,面朝阳,敞亮,真是越看越喜欢,若是租不到,她定是会十分的可惜的。

  这个钱她若是跟江羽陌伸手,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她不想,但刚嫁了女儿,范家下的聘礼不少,适当的挪用一下可能能凑个几千两吧。

  只是付了房租后还得采买货品,又得是一大笔钱,这开超市没有资本可是不行呀。

  正忧愁着,突然听到旁边有打骂声传来,瞬间就到了耳边,没等她反应过来,一个人影一下滚落到她脚下,砸到了她的脚面。

  她定睛一看,是个男娃儿,一身脏兮兮的,正被一个店老板追着打。

  那男娃行动也很灵敏,一骨碌爬起来就躲到了她身后,虽然没有口中求饶,但肢体一直在寻求她的庇护。

  高时意本能的保护欲起来,连忙拦住了那个老板,“喂!够了!大哥,你作何一直打这么大点的孩子?”

  那老板一听气的眼一瞪,指着她身后的男娃儿道:“你可别以为这狗崽子是什么好东西,天天来偷我家的肉吃!我不打他打谁?!”

  高时意回头看那男娃,只见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比小北也大不了几岁的样儿,虽然脸上抹的跟花猫似的,但五官一看就很清秀,尤其是一对眼睛,清澈漂亮。

  “为何偷东西?”

  男娃不开口,只是烁烁地盯着她。

  “他就是个小乞丐,没爹没娘的,天天在这条街上偷东西!”

  高时意想了下,便掏了点碎银给了那老板,“你拿着,以后要是他再饿了,你给他点吃的就是。”

  老板掂了掂碎银,气消了大半,“这也吃不了几块肉。”

  看着老板走了,高时意头将男娃儿拎出来,教训道:“你这孩子,要是饿肚子,就老老实实的找个铺子做小工,赚点正经钱,做何一直偷别人的?碰上厉害的还不打死你了?”

  这样的孩子,没人管没人疼的,被人打死了也没人理会,就跟死了条流浪猫狗一样。

  那男娃听她这样说,只是摇了摇头,还是不说话。蜀南文学

  “是个哑巴?”高时意叹了口气,“算了,你还饿不?我再给你买点东西吃。”

  于是,她走到路边,买了几个包子递给他,并叮嘱:“走吧,以后别再偷东西了。”

  说完,她就转身走,可是走了几步却发现,男娃儿一直在后头跟着她,手里抱着包子却是不吃。

  高时意回头看着他,“跟着我干什么?你想跟我回家?”

  男娃儿点了点头。

  高时意有些不忍,只好问:“你没有地方可去吗?还有别的亲人朋友吗?”

  男娃儿摇摇头,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她,好像生怕她突然消失了一样。

  这目光看的高时意实在怜惜,便又叹了口气,道:“好吧,相识就是有缘,既然救了你,那就救到底吧。”

  男娃听这话,突然咧开嘴笑了,轻快的跑到她身边,很小声很小声的说了句:“谢谢阿姐。”

  “你会说话呀!还以为你是小哑巴!”高时意拍了拍他的脑袋,“走吧!”

  回到江府,高时意直接将他领到了月盈苑,吩咐水莲给他烧水洗澡。

  “夫人,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呀!”

  “就是在街上随便捡的,看他可怜,先带回来再说。”

  “夫人就是心善。”

  “我也不想呀,但是碰上了怎么办,对了,叫顺子给他找件小厮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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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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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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