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时意没说话,拿着玉佩转身慢慢的走向门口。

  掌柜的在后头急的眼都直了,几次都想开口又忍住。他给的价真的很合理啊。

  突然,高时意一咬牙一狠心,猛的转回头将玉佩重新又放在了柜台上,眼睛直勾勾地,“你一定要给我留着!我会尽快回来赎它的!”

  虽然她不敢保证,但她赎玉佩不一定非要等医馆赚钱啊!她还有许多可以赚钱的法子!

  掌柜的喜笑颜开,一边珍视地收起玉佩一边叮嘱,“那夫人可要快些,我们铺子最多留三个月。”

  “三个月,可以。”

  这时,掌柜的数了银票递给她,两千两。

  高时意颤抖的手接过来,像拿了半条命换的钱一样,有点想哭。

  她一次又一次刷新拥有银票的额度哦!

  罢了,她不必过度纠结,人家江羽陌都一再的让她拿来换钱,像人家那种家底,这种玉佩应该很多,不在乎这一个。

  在心里一遍遍说服了自己,高时意收了钱最后看了看那玉佩,只见这掌柜的正将玉佩照在灯光下,一脸垂涎地在抚摸着。

  一瞬间觉得他这个样子,很像西游里那个偷袈裟的老和尚嘴里念着:我的袈裟呢,我的袈裟呢……

  心里猛的一疼,像是丢了很重要的东西。

  但是,事已至此,她不该再流连忘返。

  现在当玉佩只是缓兵之计,等她帮老二夫妇开好了店,她就赶紧再捞上一笔,尽早赎回来就是。

  想毕,一转身,大步流星的出了店门。

  慢一点,都怕会后悔。

  随着她走入街道的人流中,这当铺的门前,又出现了一个人影,瘦瘦小小的,神情严谨眼睛里透着精明,他看了高时意的背影一眼,随后进了铺门。

  “老板,刚才有人当的玉佩拿来。”

  一刻钟不要,这人就从当铺里出来,手里的玉佩揣进了怀中。

  店里掌柜的趴在柜台前悲伤哽咽,“我的玉佩呀,我的玉佩呀……”

  高时意径直去往她看中的那家铺子,这铺子位置不算太好,所以才不会太贵,她只想着医馆不像酒楼布铺什么的,偏一点也不要紧,只要医名好,就会有生意。

  她主要看中的是这个铺子后头,还有个小院子,有四间小房,说是堆杂物用,但收拾一下刚好可以住下他们三口人,总比再去租房住划算的多。

  等开了医馆也可以晾晒药材。

  以高时意的性格,本是要跟人家讲讲价的,但京城的人不知怎么不吃她这一套,实在讲不下来,只能一千两拿下。

  签完契约,高时意的心情很是澎湃,真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快能在京城有间铺子!

  当然,有钱就什么都有,果然江羽陌是她的贵人哪,她一定要好好抱住这棵大树。

  完成这些后,一抬头,天色将晚,等明天吧,找些工人来收拾收拾先。

  喜气洋洋的关了铺门,她直往客栈去,这一天给她累的,要马上回去歇着。

  走着走着,街道两旁的灯笼逐渐亮了起来,很快,京城的夜景就展现在她面前,真是流光溢彩好不灿烂。

  “京城真好……”这份繁华,让人向往。

  晚风习习,吹的人心舒畅,一处湖畔边,亭台楼阁,轩榭廊舫,有不少姑娘少年在玩闹,她也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一边看着一边面露微笑。

  以后,她也带她的儿孙们来京城,和这些贵子们一样玩耍。

  “你想去玩吗?”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高时意欣喜的回头,果然就看见了江羽陌,依旧少年翩翩的站在星光下。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这样娴静脱俗,倾天倾地。

  “你怎么又来了?”高时意现在看着他,心情很不一般。

  说不上的亲切。

  江羽陌走到她面前,自然地说:“我来带你回别院。”

  高时意眨了眨眼睛,“我……已经订了客栈,你不必为了我还要跑出来。”

  几个月没回家了,怎么不在家陪陪父母啊。

  “我本来也要回别院的。”

  高时意想了想,也是,他一个这么大的人,有官职有成就,不同父母在一个府上也正常。

  “客栈我叫乔顺帮你退掉,可好?”江羽陌这点好,很温柔,处理事情基本上都会尊重她的意见。

  “可是……这个……”高时意有点小纠结,如果再推拒显得很矫情。

  江羽陌似笑非笑的侧头看着她,突然说:“你在石安县的时候,是不是也住在周公子家里?”

  高时意微微一懵,“啊?那个……是。”

  “能住他那里,不能住我这里吗?”灵魂追问。

  高时意立即一激灵,摇头,“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江羽陌一笑,“那还说什么,走吧。”

  高时意还能说什么,吸了口气,说了个“哦”。

  便亦步亦趋地跟上了江羽陌的步伐。

  “那个……江公子,我想告诉你,你的玉佩,我已经当了。”高时意小心翼翼地跟他坦白,不管人家在不在乎,她还是要告之的。蜀南文学

  “哦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赚钱,你相信我,那老板说三个月内可以给我留着,我一定会将它赎回来的。”

  江羽陌一脸的无所谓,“既然说了要送给你,你怎样处理都随意。”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我总觉得,那是你的物品,弄丢了不礼貌。”

  不料江羽陌突然转头冲她一笑,笑的竟然有点戏谑,“你还懂礼貌?”

  “……”高时意嘴巴动了动,竟被噎到。

  “江公子,我知道我这人有点粗鲁,但我很讲义气的,而且我懂得知恩图报……”

  高时意喋喋不休的一路跟着他解释,极力挽回形象。

  江羽陌只是弯着眼眸浅笑,时不时看看她,并不答话。

  最后高时意累了,瞪了他一眼,作罢。

  两人穿过热闹的街市,各类小贩摊排列在街道两旁,琳琅满目,好不漂亮,高时意的眼神很快,就被一个卖小兔子灯笼的摊位吸引,蹦跳着奔了过去。

  “哇,可真好看……”

  江羽陌缓缓走过去,侧目看着她欢喜地瞅着灯笼的样子,那眼睛纯净的如同孩童。

  “想要吗?买一个?”语气莫名就带着丝宠溺。

  高时意回神,还没说什么,就突然听到小贩老板说:“公子可真孝顺,还给你娘买灯笼玩!”

  气氛,瞬间,崩了。

  江羽陌的眼神由温暖骤然变冷。

  高时意却噗哧一声差点儿笑出来,为了安抚江羽陌,拉住了他的胳膊,笑呵呵对小贩说:“老板,你可真会说笑,我哪有那个福气生养这么好的儿子,这是我大侄子!”

  老板很热情,“一个侄子半个儿,一样的!”

  高时意实在没忍住,看着江羽陌咯咯咯的低笑出来。

  江羽陌反手拽住她的手腕,“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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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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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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