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金这还是正式进城打工的第一天,完全不知道要说什么,便转头去看他四叔。
他四叔显然也不是能发表意见的人,下意识去看兄弟,“你说呢?”
沈家旺无奈挺身而出,笑道:“这里条件是要好一些,只有一点,不如跟咱们一条巷的那间近,你四伯他们住边上,咱们有事只要在门口喊一声,岂不是更便利?”
沈丽姝承认,她爹娘这次找的两间屋子都不错,让她很想两个都要。
这间的一半给沈四伯和大堂哥住,另一半正好作为仓库放置烧烤工具,毕竟烧烤架和纯木质的推车造价也不便宜,很值得一偷,放在沈四伯和大堂哥两位正值壮年的男人屋子里,安全更有保障。
而她家旁边那间房,就可以给小伙伴们当员工宿舍,把这群家伙们都打发过去,她一个人独占近二十平的大卧室,岂不是美滋滋?
只是在过年前这种又贵又不好租的时间段,她居然要在寸土寸金的内城一次性租两间房,此举未免太夸张了些,街头巷尾怕是都要议论到明年,搞不好还要勾起街坊邻居对他们的探究欲,以后自己进进出出,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就算他们做不了什么,万一流言越传越夸张,也总归是不好的。
这样一来,与她闷声发大财的基本原则就背道而驰了。
沈丽姝内心十分蠢蠢欲动,最后也还是选择继续苟着,坚定的告诉老爹,“这里同样不远,有事多走几步也是一样的,但这间屋子宽敞、采光什么都好,能让四伯他们住得舒服,才是最重要的。”
沈四伯和沈大金没想到挑这间屋子竟完全是为了他们考虑,感动的许久说不出话来。
殊不知沈丽姝此时的心理活动是,在首都买豪宅可能依然遥遥无期,但把这间面积更大的屋子租下来,距离她拥有自己的独立卧室就不远了。因为等他们的烧烤店开起来,工具什么都搬到店里去,在这个没有监控和警报系统的时代,为了保证他们的店不被小偷或流氓打砸破坏,还再安排几个小伙伴轮流去睡店里值班,剩下的小伙伴,就可以统统去出租房安顿,六张双层床也要跟他们一起搬过去——甚至她还可以买一送一,把自己正用着的也送给他们。
往后她一个人独享近二十平的大卧室,定制一张可以挂纱幔的公主雕花大床,不过分吧?
这是一个让大家都很开心的美丽误会,就连沈家旺也不免信了他闺女的邪,同样很感动,觉得闺女都是因为对他这个父亲十分尊敬爱戴,才会爱屋及乌,对他的血缘兄弟和侄子也这么细致周到,那他当然不能辜负姝娘的心意。
沈家旺便不再劝她考虑,当即爽快点头,“行,就这间,爹跟房东再聊聊,你们方才不是说想逛庙会么?快些去吧。”
沈丽姝顺势邀请道,“我还要回去换身衣裳,也没这么快弄好,爹早点谈完回来,还能跟我们一块去逛庙会。”
沈家旺却是不在意的摆手:“爹从小在城里生活,还能没逛过庙会?你们玩你们的。”
家里如今放着几百两巨款,他可不敢大晚上的一家人关着门去逛庙会。别说去了庙会还要花钱,就是庙会有钱捡,他也不去,轻重缓急他还是知道的。
沈四伯跟沈爹一样对庙会不感冒,但他之前在摆摊的时候,对孩子们抽空买回来的零嘴小吃,只略尝了两个解解馋,便以不爱吃为由拒绝了,只笑呵呵看着孩子们你一口我一口的抢吃的。
这会儿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所以也跟沈丽姝他们一块先回去了。回到家里,勤劳的田螺妈妈已经烧好了热水,她知道姝娘不像男孩们那么糙,说换衣裳就只换衣裳,要不是她催,连脚和脸都懒得擦一把。
姝娘换干净衣裳之前,不但要洗手洗脸,身上也要擦洗干净,只是这时节不好洗澡,她只能抓紧功夫给爱干净讲究的闺女烧一盆热水。
此时看姝娘一回来,侄子们都迫不及待围上去催搞快点搞快点,沈徐氏一时都顾不上问看房的结果,一边手忙脚乱的往锅里舀水,一边提醒姝娘,“晚上去庙会玩,也不用干活,就穿前儿新做的那身衣裳吧,在柜子里,你先找出来,娘马上给你端热水进去。”
说这话的时候,沈徐氏不免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几个月前,姝娘兴致勃勃买了布,催着她给做衣裳,她还想留到过年,而今她把新衣裳做好了,姝娘反而不爱穿了,轮到她天天追着姝娘穿裙子。
对沈丽姝而言,还是那句话,她并非不喜欢漂亮裙子,单纯是因为搬砖不适合。
她娘现在就帮她挑了很好的时机,逛庙会当然要打扮成可可爱爱的小仙女啦,沈丽姝立刻应下并向田螺妈妈道了谢,就美滋滋回屋去找新衣裳了。
捧着那套从柜子底下翻出来的新衣裳,沈丽姝想起她产生过的那个天真念头。
当时她小试牛刀,靠着花生瓜子和糖炒栗子小赚了两笔,就以为自己可以了,是个成熟的创业者,接下来,带着小伙伴们们大展拳脚、脱贫致富的同时,还能游刃有余的帮她娘规划事业,全家一起发家致富奔小康。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她还是没受够社会的毒打,以为搞事业都像卖糖炒栗子一样,努力叫卖就完事了。
真正开大起来知道,创业最难的地方是动脑,体力工作有的是其他人代劳,小伙伴每个都很努力,也能听话能吃苦,做事很少掉链子,但前提是她在统筹全局、合理利用,不单单是指挥大家工作那么简单,还要给他们分配合适的职责,并细致安排好每日的工作行程和内容,准备工作结束,招待客人、收钱找钱,晚上回家算账盘点,顺便给小伙伴们开小会复盘当天的工作,最后灌壶鸡汤完美结束一天忙碌。
这一天天的,除了晚上睡觉,她的脑子真是一分钟都没休息过。
烧烤师傅这样重要的岗位,都可以每天轮班,她的工作却无人能替,这就导致沈丽姝觉得她当年冲刺高考都没这么拼,已经不是焦头烂额的问题,她简直忙得昏天黑地、感觉整个人都被掏空。
还能记得按时吃饭、好好睡觉就已经很难得了。
规划老母亲事业什么的,对不起她真的一点想法都没有了。
再说,之前会想着给她娘找点事,是因为她还没想到烧烤这个一本万利的好主意,按照当时的趋势,卖糖炒栗子那一个多月的收入,比花生瓜子翻了十倍多,那么她把大部分资金投入下一个生意,能再翻十倍就算赢,大概是一个月四百两,抛去成本人工,再和四个小股东一分,她每月得二百多两。
创业初期,能有这样的收入沈丽姝已经心满意足。
只有那样距离她的目标就有些遥远,她当然不想把压力全部放在自己身上,买了大房子可是全家都要住的,她爹娘也得支棱起来才行。
老爹的工作目前没有上升空间,暂且不管,她娘那个好的女工技术可不能浪费,她娘想要安于现状、咸鱼摆烂,她就敢挥小皮鞭。
说起来时间并没有过去太久,但生活在汴京这样的大城市,特色之一就是节奏特别快,日新月异。
一小段时间过去,如今的姝娘,俨然不是当初那个一穷二白的姝娘了。她的事业取得了一些微小的成绩,每日流水大几十贯,也就用不着鸡爹娘了,毕竟她娘就算能靠手艺赚钱,每个月赚的那三瓜两枣,还不如她摆摊一两个小时的收入呢。
沈丽姝放弃了某个危险的想法,沈徐氏却对自己惊险逃过一劫的事一无所知。
闺女和侄子们把大胆的把全部身家都投进了烧烤摊,沈徐氏每天都提心吊胆,脑子里再想不起别的事,直到亲眼看着他们第一天摆摊就迎来开门红、收回一半多成本,她才彻底松了口气。
随着孩子们的生意走上正轨,沈徐氏这才想起来,大弟二弟的新衣裳都穿上半个多月了,姝娘的竟然还没开始裁剪。
沈徐氏当然没忘记是事情是如何耽误的——因为姝娘说对新衣裳有些想法,得了空再告诉她。
然后姝娘忙起来就没完没了,新衣裳也就没有然后了。
想起这事,沈徐氏不想再耽搁下去,便拿着妥善收好的那块布去找闺女。沈丽姝那么忙,连给她娘搞定制工作室的想法都无了,更无暇给自己设计新衣服了,张口给她娘吹了两句彩虹屁,就把这事推到她娘身上了。
她也确实放心,她娘那么爱面子,瞧着衣着打扮品味也不差,给她做的衣服必然精致漂亮,毕竟她买的布料花色质量也摆在那儿。
沈徐氏接到任务后,果然花了四五天赶制出了一套精美的衣裙。以她的工作效率,给儿子们做两身衣裳所需时间,都没这一套多,因为她专门去邻居家学了城里下半年的流行款式——百迭裙,这种裙跟电视剧里流行的马面裙有些像,都是有褶皱的,还是百迭裙的褶皱比较小巧,显得便宜。
手工缝制这种样式,免不了费时费力。
只是沈丽姝当时收到,只匆匆试了下发现还合身,都没时间过多欣赏欢喜,就立刻束之高阁了,现在捧在手里摸了摸针脚处,只觉得十分细密,一针一线都仿佛倾注着她娘的心血。
就在她默默感动的时候,她娘端了热水进来,唠叨道,“怎么还愣在那儿,换衣服啊,你兄弟们可都伸长脖子等着了。”
沈丽姝:……
她放下衣服开始宽衣解带,冬天穿的衣服比较好,一层一层往外脱,却发现她娘竟然还在屋里站着,该不会要帮自己擦背吧?她已经不是什么小宝宝了啊,沈丽姝满脸写着抗拒,要求她娘出去。
沈徐氏无奈,“行,你长大了,娘不看你换衣裳。不过穿好里衣叫我,娘进来给你梳头,这么好看的新衣裳,可别在学你兄弟们梳那总角辫了,娘近日在街上看到很多小娘子梳的双平髻很有意思,像头顶蝴蝶翅膀,配上两朵绢花就更为生动了,娘也给你梳一个。咱们家没有绢花,不过我给你买了几根颜色鲜亮的头绳。”
难得是出去玩,沈丽姝倒也满足她娘要打扮洋娃娃的欲望,配合的点头。
心里还有点期待,她这辈子长得这么好看,再被她娘精心打扮,岂不是要美上天?
可惜她的屋子太暗,就算点了灯,对着那么模糊的铜镜也无法看清自己的样子,沈丽姝换好衣服后举着铜镜不到两秒,就彻底放弃了,反正等会收拾好出去,小伙伴们会告诉她这个造型究竟如何。
事实也正如她的预料,小伙伴们比铜镜好懂多了,他们虽然谁都不说话,却用实际行动表达了他们的态度——本来已经盼星星盼月亮、就等着她带他们去逛庙会的众人,真正看到她从屋里走出来,却瞬间说不出话,也全然忘记了他们最期盼的重要活动,一个个只知道瞪大眼睛看着她。
其中最傻的就是徐力了,屏住呼吸张大嘴巴,大概以为自己在梦里见到仙女姐姐了。
如果仙女姐姐是个哑巴就更完美了。
可惜不是,所以沈丽姝歪了歪头,一口正宗的北方话从她的樱桃小嘴中冒出来:“你们咋了?”
这句话就像按下了开启键,让大家知道面前还是熟悉的人熟悉的味道,于是他们也找回了自己的节奏,纷纷上前拥簇她,“既然收拾好了,咱们快点去庙会吧。”
“等一下。”沈徐氏虽不至于被自己的女儿惊艳到呆滞,但也生出了前所未有的自豪和满足,在孩子们惊呆失神时,她匆匆回屋捧出了最宝贝的胭脂盒,在姝娘眉心点了颗红痣,这一笔更衬得她眉目精致如画,就好像菩萨宝座下那位美丽圣洁的童女。
沈丽姝不知道她娘已经拿她跟神女比肩了,她只觉得这一刻梦回童年,很想问问,给孩子眉心点红痣难不成也是什么神秘仪式,不然怎么从古代流传到现代的?
不过她没来得及开口,就被迫不及待的小伙伴们裹挟着出门了。
沈丽姝去看房加上回家梳洗打扮,浪费半个多小时,再回到庙会时,已经九点了,但似乎也是庙会上最热闹的时候,灯火绚烂如烟花,街道熙熙攘攘,周围人声鼎沸。
还不到元宵节,已然是一派“火树银花不夜天”之景象。
真没想到这么晚了,小朋友们竟然不睡觉,感觉大半个汴京的大人小孩,都在同一时间相聚于大相国寺。城里人的夜生活就是如此丰富多彩,且从娃娃抓起。
沈丽姝十分羡慕,她的小伙伴就颇为困扰了。在夜市摆摊,大家也曾见过人山人海的场景,不过那时他们隔着一张烧烤架,笑看风云,外面的拥挤嘈杂,都影响不到他们的工作。
今天第一次身临其境,才知道场面有多壮观,他们就像不小心流入大海的一滴水,随时可能被浪潮席卷,浮浮沉沉做不了主。
他们多少有些紧张不安,只能在挤挤攘攘的人群中以姝娘为中心紧紧聚拢,好像这样就不会被冲散。
小伙伴们:弱小可怜又无助。
沈丽姝可不能让他们这样紧贴下去,她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问,“你们不饿吗?”
得到了异口同声的肯定回答,她道:“那就去买吃的啊,不过每个摊子排队的人实在太多了,咱们聚集在一起太浪费,分头排队效率比较高,为了安全起见,分成四组吧,两两一组,买完东西就在前边那个台阶处碰头,那里人少一些。”
至于队形,沈丽姝指了指徐虎徐力,大意就是让和平时工作的搭档一起,比较省事,至于她,当然是跟新加入的、还没有固定搭档的大堂哥一组。
一边感慨自己真是劳碌命,一天是老板,这辈子都得给他们当爸,一边分配完任务,沈丽姝再不耽搁,拉上大堂哥直接冲向她早已看好的酥黄独摊位。
酥黄独其实是酥炸芋头,不过在炸之前要用香榧、杏仁等坚果碾成碎,和面粉调一个面糊,把芋头裹上面糊下锅炸,最后出锅的芋头酥色泽金黄、有坚果颗粒点缀的表面凹凸不平,和另一种用作药用的土芋黄独很像,于是就叫做酥黄独。
之所以了解这么清楚,当然是因为沈丽姝下午刚刚吃过一份,而为何吃完又来,则是因为拿回去后,不讲武德跟她抢食的小伙伴太多,每人只吃一小口,一份酥黄独就吃完了,她觉得意犹未尽,于是现在又冲了。
主要也是这酥黄独吃一份就少一份,他们在州桥夜市摆了那么久的摊,可没看到谁家卖这个的,不然她早吃过瘾了。据摊主本人介绍,这道菜,平日只有城里大酒楼能上,其他的就只能在大户人家餐桌甚至宫里御厨房瞧见了,芋头可是贡品,不是谁都吃得起的。
沈丽姝知道,摊主说话夸张了些,但也不假,因为芋头要是不贵,她早就把烤芋头加入菜单了。
不过这位摊主看着普普通通,跟他们一样就是小生意人,竟然能搞到芋头来庙会上摆摊,明显也是有几分机缘在的。果然江山代有人才出,在大城市讨生活,谁都得有点压箱底的本事。
这么想着,队伍终于轮到沈丽姝了,她来过一次就当自己是熟客,笑眯眯的对摊主夫妻道,“大叔大婶,我要三分酥黄独,都是大份的。”
说着就熟门熟路掏出三十文付账。
在她毫不顾忌往人群中挤的时候,沈大金在身后尽职尽责当护花使者,他总觉得四面八方的目光全都投在了堂妹身上,让他紧张的恨不得耳听八方眼观六路,保护我方堂妹!
因为当保镖当得太投入,一时忘记了付账,眼看着姝娘已经给完钱了,也不好在人群中拉扯,他忙小声道:“姝娘,待会我把钱给你。”
沈丽姝摆摆手,“不用,我买这么多,是想给爹娘他们也带一份,大金哥不是说领了工钱,要给明年出生的侄子买些东西吗?你待会在庙会上好好挑挑,再苦不能苦孩子,给堂嫂和小侄子的礼物可不能太便宜了。”
等大堂哥心心念念的宝贝儿子出生,他就会知道这是头多么可怕的吞金兽,沈丽姝都想点蜡了,并不建议大堂哥跟他们单身狗一样买买买。
说完她又回头继续朝摊主夫妇笑:“我的三份酥黄独要炸焦脆一些。”
摊主夫妻显然没看出来眼前这个精致如年画娃娃的姑娘,就是下午穿着男装跟他们唠嗑的小同行,但也被小姑娘灿烂的笑容晃花了眼睛,老板娘一时恍惚,不小心多下了一块芋头。
他们炸芋头的技巧已经很精湛了,在家时先下锅炸熟,带到摊位上,客人要买,只需大火复炸十几秒就能变得金黄酥脆,又香又好吃,还节约时间,关键是还能将制作方法严格保密。沈丽姝能知道他们裹了坚果面糊去炸,是她凭自己舌头吃出来的,上辈子这类炸物也吃得多了,她现在恐怕也能复制。不过对平常不太吃得上油炸食品的老百姓来说,想破解就有些难度了。老板娘最后把那块多放的芋头也一起打包递给了沈丽姝,也笑眯眯说:“小娘子吃得好再来。”
这是她在古代第一次靠脸占到的便宜,还是大便宜——这三份酥黄独,总共不超过一斤,就快赶上羊肉的价格了,她一笑就多骗到一块,血赚啊。
去台阶处跟大部队碰头的路上,沈丽姝脸上的灿烂笑容就没收敛过。的对摊主夫妻道,“大叔大婶,我要三分酥黄独,都是大份的。”
说着就熟门熟路掏出三十文付账。
在她毫不顾忌往人群中挤的时候,沈大金在身后尽职尽责当护花使者,他总觉得四面八方的目光全都投在了堂妹身上,让他紧张的恨不得耳听八方眼观六路,保护我方堂妹!
因为当保镖当得太投入,一时忘记了付账,眼看着姝娘已经给完钱了,也不好在人群中拉扯,他忙小声道:“姝娘,待会我把钱给你。”
沈丽姝摆摆手,“不用,我买这么多,是想给爹娘他们也带一份,大金哥不是说领了工钱,要给明年出生的侄子买些东西吗?你待会在庙会上好好挑挑,再苦不能苦孩子,给堂嫂和小侄子的礼物可不能太便宜了。”
等大堂哥心心念念的宝贝儿子出生,他就会知道这是头多么可怕的吞金兽,沈丽姝都想点蜡了,并不建议大堂哥跟他们单身狗一样买买买。
说完她又回头继续朝摊主夫妇笑:“我的三份酥黄独要炸焦脆一些。”
摊主夫妻显然没看出来眼前这个精致如年画娃娃的姑娘,就是下午穿着男装跟他们唠嗑的小同行,但也被小姑娘灿烂的笑容晃花了眼睛,老板娘一时恍惚,不小心多下了一块芋头。
他们炸芋头的技巧已经很精湛了,在家时先下锅炸熟,带到摊位上,客人要买,只需大火复炸十几秒就能变得金黄酥脆,又香又好吃,还节约时间,关键是还能将制作方法严格保密。沈丽姝能知道他们裹了坚果面糊去炸,是她凭自己舌头吃出来的,上辈子这类炸物也吃得多了,她现在恐怕也能复制。不过对平常不太吃得上油炸食品的老百姓来说,想破解就有些难度了。
老板娘最后把那块多放的芋头也一起打包递给了沈丽姝,也笑眯眯说:“小娘子吃得好再来。”
这是她在古代第一次靠脸占到的便宜,还是大便宜——这三份酥黄独,总共不超过一斤,就快赶上羊肉的价格了,她一笑就多骗到一块,血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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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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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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