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天灾求生,努力苟活的每一天>第144章 孙婆子
  “是是是,李老汉、陈老三、汪婆子你们几个进来,让林医师他看看合不合适。”孙婆子微移了几步冲门外几人道,讲真的,她心里挺希望这三户人能被林医师买下,毕竟以他们三户的形象和要求,林医师这是她们所能够上的最优人家。

  特别是汪婆子,护着的媳妇和三个孙女长的都挺不错,要想让她们一辈子都能安安稳稳的生活,那就要运气够好,遇到的主家人心正,不搞那些歪门邪道的事。

  否则光凭人捏着的身契,便是打死你,你都无处可申冤……求救,更何况其他一些不损性命的“小事”呢。

  “奴婢李……见过林医师,见过林老爷、林夫人。”李老汉等人进屋按照孙婆子教的规矩行礼道,虽然每个府邸规矩都有所不同,但一些基本的东西都是差不多的,所以在将人买回来后,孙婆子都会安排人教一下基础。

  “不必多礼……,”林瑾仔细的看了下这三户人,然后将打发人出去后,问孙婆子道:“那李老汉一家五口,除了一个小姑娘外,其他几人身体看着都挺不错的,怎么全家都自卖自身”?

  李老汉这户从人口上来讲,最为适合自家买人的要求,那两媳妇和小姑娘可以伺候林母、桃花……扫洗煮饭,李老汉和他俩儿子,可以安排在前院做一些整理的活,必要时,还能让他们陪着林父下地,减轻些林父的辛苦。

  可偏偏问题又出在这一点上,这一家手脚健全,又都算是健壮的劳动力,做些什么糊口应该都不错,为什么全家都要卖身为奴,这让林瑾有些犹豫,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不妥处。

  孙婆子闻言轻叹了声,扫了外面一眼压低声音道:“李老汉今年三十有六,是下峰村人……,早年间被他亲父过继给多年无子的养父养母,日子过的也算幸福,可天不随人愿,没几年他那养父养母出意外去了。

  他当时九岁左右,这年纪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但单靠他自己一个孩子又生存不下去,所以最终由他们族长拍板归家。

  可出去了的家,又如何好归呢,上有三个哥哥,下有讨喜的弟弟妹妹,加之家中贫苦,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份负担,所以哪怕……他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睡,还是不招父母、兄弟们待见。

  之前老天爷赏脸,磕磕绊绊的糊弄过了,可今年先旱后蝗,若不是林医师你弄出了蝗化肥的方子,让镇里与各乡、村的百姓们有了换粮的渠道,百姓们早就熬不下去了。

  按理说,李老汉家也能凭这熬过去,可李老汉那老父突生疾病,李老汉他娘不找其他子女,就逼着李老汉拿银子给李老父瞧病,得知没银钱……将李老汉家中粮食都搬清不算,还要卖了他那小孙女。

  逼的李老汉要去寻死也不松口,加之下峰村人又以孝道劝李老汉,说只要将他小孙女卖了,拿到银钱给李老父看病,李老汉他娘肯定将从他家搬走的粮食还他……”。

  因为可怜李老汉的遭遇,所以孙婆子没讲李老汉因这和下峰村人大打出手,弄的名声有些不好听。

  她这行听的新奇事太多,接触的新奇事也很多,所以不像大数人一般,认为李老汉不卖孙女给其父治病便是不孝。

  这上面有伯爷爷、叔爷爷在,为什么要一个小姑娘卖身,还是要卖给李伢子那个狠心人,这不是专挑老实人欺负嘛。

  林瑾也被这事雷的不行,这李老汉他爹娘脑子怕是有问题吧,既然生了那么多儿女,生病干嘛不找儿女出力,一家全出肯定困难,平摊下不就皆大欢喜了嘛。

  了解了李老汉的情况,知道他家不是因好吃懒做……才卖身的,林瑾就决定买下这家人了,不过想着桃花年龄和那小姑娘相差八九岁的样子,那小姑娘可能伺候不了桃花,便转头继续问孙婆子道:“那汪婆子家又是怎么个情况”?

  “汪婆子她夫家就是新桂街那的,早年丧夫,带着儿子跟着公婆住,有公婆的时不时帮衬,日子虽难但也勉强将儿子拔拉大,只……还没享什么福,她儿子就因意外去了。

  她儿媳妇那些年怀没少怀,但生下的三胎均为女娃,最大的今年十一,最小的那个五岁了,在其儿子死后,族里的亲叔伯以其无孙为由,占了她家房屋……将她们婆媳和孩子五人净身赶了出来。

  没有其他办法,为了活命,她们只能自卖自身了。”孙婆子讲到这事心中更是怜悯,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她们三个孙女没有继承权。

  那叔伯俩赶尽杀绝的做法,虽然有些让人讲究,但其族里都认可了,其他人再有想法,也没有理由和资格报不平。

  林瑾闻言默了默,虽然自己不认为汪婆子这事的结果,但这结果却是这世界人,都认可并拥护的。

  “爹娘,孩子觉得李老汉和汪婆子这两户不错,要不就都买下了吧。”林瑾收回恍神冲林父林母道。

  “买这么多?咱们家不需要这么多人啊!”王氏闻言有些急了,虽然这些人都挺可怜的,可十个人实在太多了,不说自家才五个人,不需要用的十个人来伺候。んτΤΡS://Www.sndswx.com/

  就是需要,一想到养他们每天所需的粮食,王氏也接受不了啊!

  林大壮也是相同想法,他原以为只需买两三个人时,心都在滴血,更别提突然要买十个,他是十万个不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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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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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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