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一年到头吃过的席也不少,可谁家办事有这么讲究的啊。
就拿小鸡炖蘑菇来说,大多数人家一筷子下去除了榛磨就是榛磨,也就有那么几个运气好的能夹上一筷子鸡肉丁。
红烧肉就更别提了,土豆块里找去吧,一碗里面能找出个三五块肉,就算是主家不错了。
不过也不能怪主家,这年头谁家办喜事不是拖家带口的过来,有的家里孩子多的两桌都未必能坐的下。
关系好的上个块把两块的,关系一般的最多上个几毛钱,要按江家的这么操办,那得亏的裤衩子都不剩。
这个问题陶兰香先前就考虑了,所以订婚的时候只挑关系处的不错的邀请了,贵精不贵多,她办的舒心,大伙吃的也开心。
中午十二点,正式开席。
订婚一般没人灌酒,象征性的意思一下抿几口就可以,不过架不住有人高兴啊。
来的时候江绪就问了,他说今天高兴,能不能多喝几杯。
裴晚宁也不知道他的酒量到底如何,不过看他这来者不拒的架势,还是提前把醒酒汤给准备上吧。
出乎意料的是,酒过三巡之后,江绪跟个没事人似的。
反倒是卯足了劲儿想把他灌趴下的人,一个个的喝的东倒西歪的。
其中就属大春醉的最狠了:“继,继续啊,酒,酒满上,今儿高兴,绪哥不,不倒,我们怎么能下,下桌呢……”
“行了,你快坐下来吃一口吧。”何程一早就给他使眼色了,让他别使这无用功了,别人都收到信号了,偏偏这个大春,真的是憨的无可救药了。
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那他未来丈母娘能让大舅哥出糗嘛。
笨!
大春不明所以,“咦,绪哥,你怎么三头六臂了,还有你……”
他看着何程,偏着脑袋左看看右看看,突然伸出手,扯着他的脸就不放。
“你的脸,脸怎么成丝瓜了?好丑!”
何程都无语了,赶紧给他倒了一杯醒酒汤。
“来来来,再多喝一点。”
“这,这是酒吗?”大春咂巴了两下嘴,“甜的,真甜~”
说着说着,突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感,感谢我绪哥热情招待,我也没什么,没什么好东西,这个送你。”
江绪看着这人手里的小人书,还没来的及发问。
就听大春乐呵呵的笑了,“嘿嘿嘿,这是我,我爹的私藏,送你了,是好东西呦。”
闻言,隔壁桌正在喝酒的大春爹,捏着酒杯的手抖的不行,黑脸更是红了一片,这会什么也顾不上了,扯着大春的耳朵就往外拽。
“你个混不吝的东西,爹的脸都快被你造完了。”
东西都送出去了,他怎么好意思让人家还回来,越想越气的大春爹,狠狠的踹了儿子屁股两脚,“逆子!”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他这张老脸以后还怎么见人了。
“娘,救我!”
“……”大春的娘没眼看了,心里寻思着,下午她就得回去找媒婆问问,谁家缺上门女婿了,赶紧打发他过去算了,糟心的玩意!
“他这是怎么了?”裴晚宁吃的差不多了,便放下筷子走了过来。
“没事,不用管他。”大概率回去是要被混合双打了。
“哦。”
裴晚宁只看到这人好像给江绪塞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就看到大春爹过来揪耳朵了,好奇道。
“他送的是什么啊?”
要是太贵重的话,得给人家还回去,毕竟人家喝多了,这个时候大脑是不做主的。
“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江绪把小人书塞到口袋里,握着她的手问,“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一点。”
“吃饱了,陶婶她……”
裴晚宁突然意识到,再这么称呼已经不合适了,他已经改过口了,自己也应该改口。
在乡下,只要摆过酒了,别说一个称呼了,就算是关起门来直接过日子,也没人说什么。
“妈刚才给我单独盛了一碗蘑菇,都是那种小朵小朵的,很好吃。”比起鸡肉,她更喜欢吃里面吸饱汤汁的榛磨,说不上来的鲜美。
此言一出,江绪嘴角止不住的开始上扬。
是啊,他们订婚了。
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是未婚夫妻了。
早晚都是一家人。
“喜欢吃的话,回头让妈晚上再给你做。”
裴晚宁点了点头,“那我先进去了,你别喝多了。”
“放心。”
江绪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这酒里,妈添了一半水都不止。”醉人的从来不是酒,而是眼前的人。
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三点多才堪堪结束。
顾爷爷顾奶奶今儿高兴,也小酌了几杯米酒,这会酒劲上来了,有点晕乎乎的。
“谢谢亲家的招待了,那我们就先回去了,辛苦你们了。”
“哪有哪有,是我们招待不周了,阿绪你先送爷爷奶奶去后面休息一下。”
“嗯。”
江绪准备过来扶人,没想到老爷子却摇头:“没事,不用送,就几步路的事,我们认得路。”
裴晚宁不同意,米酒的后劲她是知道的,而且爷爷早年腿上中过枪,要是不小心摔倒了,磕碰到哪里可不是小事。
“我去吧,这边还有客人,你跟妈在这边招呼一下,待会等收拾完了你再过来吧。”
订婚用的桌子板凳,以及宴席上用的碗筷杯碟都是好几家凑出来的,待会洗干净了还得挨家挨户的还回去。
其他人都喝多了,可不就得他去还嘛。
江绪一想,也就同意了。
“好,那我忙完了再去找你。”
“嗯。”
回去的路上,就看到远处几个孩子头上带着简易的草帽,正围着一个喝多的村民,嘴里气愤道。
“葵花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你摘它干什么?”
“你家院里没有种葵花吗?干嘛要采江哥哥家的啊。”
“就是,你怎么可以这样子!羞不羞。”
那人羞愧的不知如何是好,怪自己手欠,看到了就随手择了一朵,结果不知从哪跑来了一群小萝卜头把他给团团围住了。蜀南文学
裴晚宁记得带头的那个孩子好像是大队长家的孙子,名叫发财。
发财这会心里可难受了,江哥哥上回从城里回来,特意给了他半包的水果糖,交待他要守护好这片葵花。
当时他拍着胸脯就说,没问题包在他身上!为此,他还拉了自己的小伙伴,把大本营就定在了这里。
小伙伴们也不知道村里那么多玩的地方,为什么要选这里,可发财每周都会给他们一颗水果糖!
来玩还有糖吃,不来是傻子。
所以,村里家家户户都种了葵花,唯独这一片开的最旺盛。
今天江哥哥还特意表扬了他,说他做事认真,年纪虽然小,但是责任心特别强,为此奖励了他好几颗大白兔奶糖!
结果……
“呜呜呜~~我对不起江哥哥。”发财哭的很伤心,感觉这大白兔拿的心虚。
他一哭,摘花的村民更不好意思了。
这时,村民的媳妇赶了出来。
得知当家的做了这种没皮没脸的事,她也火大的厉害,拧了他好几下。
“你咋这样,不知道兰香把这片葵花护的跟什么似的,喝了几杯马尿就不长脑子是吧,丢不丢人啊!”
“那咋办啊?”村民被媳妇儿这么一训斥,更没脸了。
“能咋办!”
妇人看了一眼发财,“他这事做的不对,婶子已经帮你训他了,待会婶子从家里挖1棵移过来,你看行不行?”
发财止住了哭声,“挖两棵。”村里谁家的葵花都没有这一片养的好。
别以为他年纪小不知道。
“好,婶子说到做到。”妇人笑着道,“走,你们去挑两棵开的最好的。”
“嗯,走喽。”
孩子们一阵风似的,簇拥着他们夫妇俩离去。
顾爷爷顾奶奶相视一笑。
孙女能找到这样子的亲家,他们再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囡囡,回去的时候咱们去一趟北京吧。”
去墓园看看儿子和儿媳妇,好叫他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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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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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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