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都知道江家这个订婚宴是用心置办的,可当看到这席面上的肉菜时,还是不免咋舌。

  大伙一年到头吃过的席也不少,可谁家办事有这么讲究的啊。

  就拿小鸡炖蘑菇来说,大多数人家一筷子下去除了榛磨就是榛磨,也就有那么几个运气好的能夹上一筷子鸡肉丁。

  红烧肉就更别提了,土豆块里找去吧,一碗里面能找出个三五块肉,就算是主家不错了。

  不过也不能怪主家,这年头谁家办喜事不是拖家带口的过来,有的家里孩子多的两桌都未必能坐的下。

  关系好的上个块把两块的,关系一般的最多上个几毛钱,要按江家的这么操办,那得亏的裤衩子都不剩。

  这个问题陶兰香先前就考虑了,所以订婚的时候只挑关系处的不错的邀请了,贵精不贵多,她办的舒心,大伙吃的也开心。

  中午十二点,正式开席。

  订婚一般没人灌酒,象征性的意思一下抿几口就可以,不过架不住有人高兴啊。

  来的时候江绪就问了,他说今天高兴,能不能多喝几杯。

  裴晚宁也不知道他的酒量到底如何,不过看他这来者不拒的架势,还是提前把醒酒汤给准备上吧。

  出乎意料的是,酒过三巡之后,江绪跟个没事人似的。

  反倒是卯足了劲儿想把他灌趴下的人,一个个的喝的东倒西歪的。

  其中就属大春醉的最狠了:“继,继续啊,酒,酒满上,今儿高兴,绪哥不,不倒,我们怎么能下,下桌呢……”

  “行了,你快坐下来吃一口吧。”何程一早就给他使眼色了,让他别使这无用功了,别人都收到信号了,偏偏这个大春,真的是憨的无可救药了。

  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那他未来丈母娘能让大舅哥出糗嘛。

  笨!

  大春不明所以,“咦,绪哥,你怎么三头六臂了,还有你……”

  他看着何程,偏着脑袋左看看右看看,突然伸出手,扯着他的脸就不放。

  “你的脸,脸怎么成丝瓜了?好丑!”

  何程都无语了,赶紧给他倒了一杯醒酒汤。

  “来来来,再多喝一点。”

  “这,这是酒吗?”大春咂巴了两下嘴,“甜的,真甜~”

  说着说着,突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感,感谢我绪哥热情招待,我也没什么,没什么好东西,这个送你。”

  江绪看着这人手里的小人书,还没来的及发问。

  就听大春乐呵呵的笑了,“嘿嘿嘿,这是我,我爹的私藏,送你了,是好东西呦。”

  闻言,隔壁桌正在喝酒的大春爹,捏着酒杯的手抖的不行,黑脸更是红了一片,这会什么也顾不上了,扯着大春的耳朵就往外拽。

  “你个混不吝的东西,爹的脸都快被你造完了。”

  东西都送出去了,他怎么好意思让人家还回来,越想越气的大春爹,狠狠的踹了儿子屁股两脚,“逆子!”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他这张老脸以后还怎么见人了。

  “娘,救我!”

  “……”大春的娘没眼看了,心里寻思着,下午她就得回去找媒婆问问,谁家缺上门女婿了,赶紧打发他过去算了,糟心的玩意!

  “他这是怎么了?”裴晚宁吃的差不多了,便放下筷子走了过来。

  “没事,不用管他。”大概率回去是要被混合双打了。

  “哦。”

  裴晚宁只看到这人好像给江绪塞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就看到大春爹过来揪耳朵了,好奇道。

  “他送的是什么啊?”

  要是太贵重的话,得给人家还回去,毕竟人家喝多了,这个时候大脑是不做主的。

  “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江绪把小人书塞到口袋里,握着她的手问,“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一点。”

  “吃饱了,陶婶她……”

  裴晚宁突然意识到,再这么称呼已经不合适了,他已经改过口了,自己也应该改口。

  在乡下,只要摆过酒了,别说一个称呼了,就算是关起门来直接过日子,也没人说什么。

  “妈刚才给我单独盛了一碗蘑菇,都是那种小朵小朵的,很好吃。”比起鸡肉,她更喜欢吃里面吸饱汤汁的榛磨,说不上来的鲜美。

  此言一出,江绪嘴角止不住的开始上扬。

  是啊,他们订婚了。

  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是未婚夫妻了。

  早晚都是一家人。

  “喜欢吃的话,回头让妈晚上再给你做。”

  裴晚宁点了点头,“那我先进去了,你别喝多了。”

  “放心。”

  江绪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这酒里,妈添了一半水都不止。”醉人的从来不是酒,而是眼前的人。

  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三点多才堪堪结束。

  顾爷爷顾奶奶今儿高兴,也小酌了几杯米酒,这会酒劲上来了,有点晕乎乎的。

  “谢谢亲家的招待了,那我们就先回去了,辛苦你们了。”

  “哪有哪有,是我们招待不周了,阿绪你先送爷爷奶奶去后面休息一下。”

  “嗯。”

  江绪准备过来扶人,没想到老爷子却摇头:“没事,不用送,就几步路的事,我们认得路。”

  裴晚宁不同意,米酒的后劲她是知道的,而且爷爷早年腿上中过枪,要是不小心摔倒了,磕碰到哪里可不是小事。

  “我去吧,这边还有客人,你跟妈在这边招呼一下,待会等收拾完了你再过来吧。”

  订婚用的桌子板凳,以及宴席上用的碗筷杯碟都是好几家凑出来的,待会洗干净了还得挨家挨户的还回去。

  其他人都喝多了,可不就得他去还嘛。

  江绪一想,也就同意了。

  “好,那我忙完了再去找你。”

  “嗯。”

  回去的路上,就看到远处几个孩子头上带着简易的草帽,正围着一个喝多的村民,嘴里气愤道。

  “葵花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你摘它干什么?”

  “你家院里没有种葵花吗?干嘛要采江哥哥家的啊。”

  “就是,你怎么可以这样子!羞不羞。”

  那人羞愧的不知如何是好,怪自己手欠,看到了就随手择了一朵,结果不知从哪跑来了一群小萝卜头把他给团团围住了。蜀南文学

  裴晚宁记得带头的那个孩子好像是大队长家的孙子,名叫发财。

  发财这会心里可难受了,江哥哥上回从城里回来,特意给了他半包的水果糖,交待他要守护好这片葵花。

  当时他拍着胸脯就说,没问题包在他身上!为此,他还拉了自己的小伙伴,把大本营就定在了这里。

  小伙伴们也不知道村里那么多玩的地方,为什么要选这里,可发财每周都会给他们一颗水果糖!

  来玩还有糖吃,不来是傻子。

  所以,村里家家户户都种了葵花,唯独这一片开的最旺盛。

  今天江哥哥还特意表扬了他,说他做事认真,年纪虽然小,但是责任心特别强,为此奖励了他好几颗大白兔奶糖!

  结果……

  “呜呜呜~~我对不起江哥哥。”发财哭的很伤心,感觉这大白兔拿的心虚。

  他一哭,摘花的村民更不好意思了。

  这时,村民的媳妇赶了出来。

  得知当家的做了这种没皮没脸的事,她也火大的厉害,拧了他好几下。

  “你咋这样,不知道兰香把这片葵花护的跟什么似的,喝了几杯马尿就不长脑子是吧,丢不丢人啊!”

  “那咋办啊?”村民被媳妇儿这么一训斥,更没脸了。

  “能咋办!”

  妇人看了一眼发财,“他这事做的不对,婶子已经帮你训他了,待会婶子从家里挖1棵移过来,你看行不行?”

  发财止住了哭声,“挖两棵。”村里谁家的葵花都没有这一片养的好。

  别以为他年纪小不知道。

  “好,婶子说到做到。”妇人笑着道,“走,你们去挑两棵开的最好的。”

  “嗯,走喽。”

  孩子们一阵风似的,簇拥着他们夫妇俩离去。

  顾爷爷顾奶奶相视一笑。

  孙女能找到这样子的亲家,他们再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囡囡,回去的时候咱们去一趟北京吧。”

  去墓园看看儿子和儿媳妇,好叫他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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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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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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