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丫头一看就是咱老沐家的种,也只有咱老沐家留得住这般通透大气的人儿。”
一位身穿蓝土布夹袄,头发稀疏却依旧梳的一丝不乱地老太太扒开人群挤了进来,爽利的说道。
“丫头啊,我家老头子和你爷爷是隔了房的堂兄弟,按辈分你得叫我一声三奶奶。”
“你们这些个八卦婆都先散了,丫头只身一人回到沐家,其他事都容后再说,现在紧要的是让她把日子过起来,你们这些做奶奶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回家匀一匀,不能让咱沐家的姑娘饿着。”
当年的沐大牛可是十里八村人人称赞的好后生,之所以应下苏家入赘的要求,个中原由沐氏族人心里多多少少都门儿清。
因而,这些年里,他们的生活越是安稳、富足,越是会叨念着沐大牛的好,越是叨念越是觉得愧对沐老爷子一家。
现在老爷子突然有了后人,经历过那些事儿的老人们自然要略表心意,于是东家拿个锅,西家凑个碗,一套锅碗瓢盆就齐了。
床上的被子褥子,灶台上的油盐酱醋,还有身上要穿的衣服,陆陆续续都有人送了过来。
最后,三奶奶领着她家的三个孙子孙女,给沐晓夏送来了半桶水和近两斗的杂粮面。
为了安稳度过灾年,苏家坳几乎家家户户吃的都是比大白米便宜一大半的杂粮面,也就是荞麦、高梁、豆子磨的面粉,吃的时候可以烙饼、做馒头,也能炒熟了加热水洒点盐巴调成面糊糊。
吃起来虽然拉嗓子,但总比草根树皮观音土好。
“这些都是族里的叔伯婶娘们凑的,你先吃着,既然回了沐家就别想太多,咱们这些老家伙有口吃的喝的,就不会让你饿着。”三奶奶慈祥的说道。
“谢谢三奶奶,还有各位叔伯婶娘们,等我缓过这一阵子,我一定亲自登门道谢。”
送走了三奶奶,小媳妇们将院子也收拾得差不多了,换了院门、除了杂草、扫了积尘,整个院子焕然一新。
虽然没有将军府那么豪华,但也是高墙、红瓦和青砖,称得上是苏家坳最气派的院子。
院子里面总共分了里外五间房,除去卧室外,还能留出客厅、客房和书房。
卧室里只有几个老旧的雕花木柜,和一张硬木床,床上已经铺好了稻草垫子,不知道哪位奶奶友情提供的被子褥子就放在一旁。
厚薄适中的被子在初夏的天气盖着刚刚好,褥子也清洗的很干净,没有补丁也没有异味,依苏家坳的经济条件来看,是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奈何沐晓夏本人有点小洁癖,贴身用品不喜共用,只能拂了他人好意,将被子褥子收进空间,然后从空间里拿出床单枕头和空调被。
看着床上那与周遭格格不入乳胶枕头和蚕丝空调被,沐晓夏陷入了沉默!
这要是被人瞧见了,任她巧舌如簧说破天,也圆不了这个坑!
看来还要到市集扯几尺布做几个被套枕套套上面才行。
离苏家坳最近的市集在溪水镇,溪水镇每逢二、五、八的日子便开放集市,到时周围十村八里的人都会聚集到那里买卖货物。
届时,老陈头的牛车也会停在村口,只需要两文钱就能坐到镇上。
当然,也有人舍不得这两文钱,步行去镇上,脚程快的,从天不亮就出发到日头高悬,大概二个半时辰左右。
身怀二十两巨款的沐晓夏自然不会小气这两文钱。
苏家坳名如其形,除了姓苏的人家多外,还因为处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山坳了,出村的路不但弯弯绕绕,还得翻山越岭。
幸好老陈头是赶牛车的老把式,牛车行的稳稳当当。
行了约摸大半个时辰,牛车在溪水镇外停了下来,沐晓夏跳下牛车,随着人流进了镇子。
苏家坳离溪水镇较远,尽管出发早,但到达镇上时,街道上已经人来人往,路边的商铺里伙计们已经在殷勤的迎来送往,热闹非常。
路过一家铺子时,沐晓夏好奇的多看了两眼,与周围的热闹相比,这个铺子就冷清许多,偶尔有几个人进出,都是唉声叹气进去,咬牙切齿出来。蜀南文学
一看招牌,原来这是一家当铺。
自古以来,朝奉一张嘴,锦衣华服变破布烂裳,镶金篏银成破铜烂铁。
自家当宝,却被朝奉这般埋汰,不咬牙切齿才怪。
说来也巧,沐晓夏和这间当铺也算有段渊源,刚好是上辈子的今天,她在这间当铺里当了一个金镯子。
那会儿她离开苏家坳,身无分文,只能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金镯子当了五两银子。
有了这五两银子当启动资金,才有了她后来的商业帝国。
再次路过这家当铺前,心里正感慨万千时,里面出来两道身形。
玄色身形气宇轩昂!
青色身形谦卑恭敬!
沐晓夏迈出去的步伐顿时僵住了,这两道身形,就是成灰她也认识!
萧彬,方轩!
一个传她品德败坏,不堪为妇,是为不耻。
一个告她通敌判国,不堪为人,是为不忠。
前世她血溅断头台,这两个人功高至伟。
可是,这两个人,这个时间点应该是不认识的啊?
上辈子,她用金镯子换了五两银子在溪水镇做吃食生意,结识了酒楼东家方轩,两人成了忘年交,之后合伙将酒楼生意做大做强。
认识萧彬是一次意外,她救了重伤的他,然后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萧彬出手帮她解决了几件大小不一的麻烦,一来二去,他们就熟悉了,然后就成为了知己。
再后来,她发现了萧彬处境坚难,于是替他出谋划策,倾财力物力为其铺路。
据她所知,萧彬和方轩由始至终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那现在,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
迷团丛生之际,就见当铺又走出一个小伙计,冲方轩叫了一声:“掌柜,里面有贵客请。”
方轩冲小伙计点了点头,然后又道:“东家,恕小的不远送!”
说着,微微屈身,恭敬地将萧彬送上一辆低调不起眼的马车。
沐晓夏顿时如遭雷击!
掌柜?东家?
方轩是当铺的掌柜,当铺是萧彬的产业?
沐晓夏突然觉得上一辈子的自己可笑至极。
犹记她身边有个丫鬟曾说过:“小姐,这金镯子的成色和工艺,怕是那舶来品都比不上。”
那金镯子是从二十一世纪带过来的999足金,自然是初云国那落后的冶金工艺比不上的。
被当的那个镯子到了方轩的手时,也等于是到了萧彬的手里。
萧彬做为皇子,虽然不受宠,但也是见过世面的,自然能看出那个镯子的不凡。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一系列算计。
暗骂自己蠢时,也不得不佩服这俩人,为了将她利用得彻底,整整和她演了十年戏。
要不是又活了一世,她便是去了阎王殿,阎王也会骂她是个糊涂鬼。
榨干她的骨血,踏着她的尸骨,成就他的伟业。
好!
好得很!
敢如此算计于她,这辈子她不将他萧彬按死在泥地里,她沐晓夏三个字倒过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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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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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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