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反派种田忙,主角莫猖狂>第13章 空间泉水
  徐妮儿的小心思沐晓夏不知道。

  当然,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

  人比人,气死人。

  货比货,货得扔!

  良性竞争使人进步,恶意攀比,往往都会死的很难看!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苏家坳苏姓是地头蛇,沐姓隐隐有后来居上的架势。

  平日里两家也是大大小小的摩擦不断,但真遇上生死存亡的大事,两姓的领头人沐族长和苏村长还是能坐一起有商有量。

  这会儿两个人领着身子骨还康健的几人去勘查地形,准备挖沟开渠事宜。

  上山来送吃食的妇人孩童都没空手下山,或挑或提的带水下山。蜀南文学

  虽然不多,但省着点用也是够一家人用上一天了。

  沐晓夏也随了大众,用昨晚上就带上山来的水桶,挑了两桶水下山。

  其实沐晓夏最不缺的就是水,她空间里要多少水有多少水。

  可是,人人都兴高采烈的打水下山,她也不能空着手啊,太扎眼了。

  桶子里的水带着微微浑浊,一时间她也不知道能用这个水来做什么。

  本想先放到后院,沉淀下来后,用来洗手洗脸什么的。

  可是看到后院那口盖着木盖的旧水缸时,沐晓夏才想起那口水缸里还养了不少小杂鱼。

  那些小杂鱼还是三奶奶送过来给她办席用的,后来她打了两头野猪回来,那些小杂鱼就用不上了,被她养在后院的旧水缸里,就没再管它们了。

  辛辛苦苦爬了十几公里山上挑水回来养小杂鱼?

  这些小杂鱼倒是比人还金贵了!

  沐晓夏失笑着打开盖着水缸的木盖,探头一看,她瞬间惊呆了。

  只见原本最大不过二指宽的鱼,现在目测已达一两斤重。

  拇指头大小的鲫鱼苗、鲤鱼苗,现在已经长成了巴掌大小。

  至于那些比小拇指还小的麦穗之类的杂鱼已然不见了踪影,可能被大鱼当做鱼食饱了腹。

  这……是怎么回事?

  沐晓夏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一夜未眠,眼睛花了。

  再定眼一看,鱼还是那鱼。

  可能是好多天没有打开盖子了,现在突然见了光,那条最大的草鱼还不适的跃出水面,溅了沐晓夏一脸水。

  难道是空间泉水的原因?

  或许是中了小说的毒,她得到这个空间发现有汪泉水后,第一时间就用来实验这水能不能让人脱胎换骨,洗筋伐髓。

  后来又实验了各种种植,甚至还不死心的天天饮用,看能不能强身健体。

  结果均以失败告终,除了证明这泉水对动物有点吸引力,可用来猎野物外,不再有其他妙用。

  就连对动物也仅仅是有吸引力,喝了也就和喝普通的水没什么区别。

  如此,她才消停下来,只将它当成随身携带的移动水源,用于日常。

  但是,用来养鱼,她好像还真的没有实验过。

  难道这水只对鱼有特殊的作用?

  不,或许是水缸的原因。

  沐晓夏随即又否决了泉水有妙用的想法。

  毕竟跟了她三辈子的空间泉水,一朝发现它另有妙用,不是证明她前两辈子有眼无珠吗?

  就算真有眼无珠,也不能大咧咧的承认啊!

  她也是个要面子的好叭!

  沐晓夏顾不得一夜未眠的疲惫,拎着锄头就去了院子靠东边菜园子里的小水池。

  小院靠东边是块约两分多地的菜园子,菜园子里有个五六尺见方的池子,屋檐滴落的雨水和日常用的废水经过屋前的水沟流向池子里储存。

  在菜园子里拔点葱姜蒜,用池子里的水洗掉上面的泥,回家再用清水冲冲就能下锅。

  十天半个月不下雨时,池子里储存的水还能浇浇菜地。

  农家的生活,没有那么多讲究,怎么方便怎么来。

  沐晓夏将水池子收拾出来,见四下无人,意念一动,只见原本干涸的水池子突然冒出了清水。

  不过半刻钟,干涸开裂的水池子里已经装满了大半池子水。

  将大的鱼移到水池子里,剩下的黄鳝泥鳅之类的杂鱼依旧让它们生活在旧水缸里,只是把水换成了从山上挑回来的普通山泉。

  忙完这一切,已过了酉时(下午五六点),沐晓夏也累到不行,随意吃了点东西,匆匆洗漱一番,就赶紧躺床上睡觉了。

  迷迷糊糊间,她还不忘提醒自己,睡醒了一定要把床上所有东西都拆下来洗洗晒晒!

  找到了水源,她用水也有了出处。

  为了不扎眼,大夏天的她硬生生忍着不洗澡不洗头不换衣服。

  天知道,能滴油的长头发粘在头皮上有多难受?

  每天叫醒她的不是早餐的香味,而是自己身上馊味的日子,有多难熬?

  一夜无梦。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沐晓夏就起来了,照常晨练半个时辰后,从空间里拿出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和一瓶豆奶吃下,才挑着两个水桶进山。

  哪个有她这般苦逼,明明空间里有大把大把的水,她却为了掩人耳目,硬是随了大流,爬十几公里山路去挑水。

  去山上挑水的人不少,以中年妇人居多。

  沐晓夏跟上她们队伍时,就有妇人主动向她示好。

  “夏夏,你可真是咱村子的大恩人啊,你不知道,昨儿个我挑了水回去,我婆婆都激动的哭了,我嫁到她苏家二十多年啊,第一次见我婆婆那么激动。”

  “可不是嘛,有了水就代表能活下去,谁不激动啊,我生下二狗子那天,我婆婆都没昨儿个那么激动,要不是我拦着说夏夏一夜未睡,不方便窜门,我婆婆昨儿个就要去你家感谢你哩!”

  “说感谢啥的,都是嘴边话,要是真的想谢谢咱家夏夏,就给夏夏找个好夫君。”

  “是极是极,夏夏想找个啥样的夫君?我发动我娘家嫂子帮忙寻摸?”

  “我娘家嫂子有个兄弟,长得那是一表人才……”

  沐晓夏活了三辈子,年龄加起来超过七十岁,这些平均年龄不过三十五岁左右的妇人们,在她眼里都是孙女辈的小丫头。

  面对“小丫头”们的打趣,“老妖精”沐晓夏一点儿也不脸红,大大方方道:“各位嫂子也是知道我的情况,我是要招婿上门的。”

  她这么一说,才让众人想起来,她是沐家过继来的,是要顶立沐家门户的。

  “可惜了,依夏夏的本事,就是嫁个秀才举人老爷也使得,要是招婿上门……”

  要是招婿上门,有哪个秀才举人老爷愿意冠以妻姓?

  “苏桂花那婆娘不做人啊,误了夏夏的好前程。”

  沉默良久,有人啐了一句。

  嗯,是苏桂花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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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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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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