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切半只兔子吧!”
姜得富看就那几块肉,还不够塞牙缝的,直接吩咐道。
章桂岚停顿了下,但很快地又拿过来一只兔子,切下半块,用刀开始切块。
姜得财则配合地将剩下那半块挂在房梁上面。
这个家无论是在种地、处理事情,如今甚至到吃食方面,姜得富说怎么做,家里人基本就是照办。
章桂岚切块后又细细清洗干净控干,用油翻炒,加入花椒、葱段、干辣椒等调料翻炒后,加入水,又放入干豆角、干萝卜等一些干菜,炖煮了20分钟后,又贴了玉米饼子。
再炖煮20分钟后,开锅撒上了切碎小野葱出锅,馨香味很快充满了整个房间。
“哎呀,真好闻啊!”
姜得花忍不住发出吧嗒嘴的声音。
回到娘家的日子要比原先婆家好上十倍,不!是百倍!
先前她可是连野菜团子都吃不饱的。
每日也就两三个野菜团子冲击,吃过就被婆婆赶到地里干活。
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就在地里找些能吃的,比如毛毛根、蒲公英的小团团或者一些叶子充饥。
就是现在姜得花在地里干活,看到能直接入口的野菜根茎或者花果之类的,都忍不住放到嘴里咀嚼,说到底还是先前饥饿留下的习惯。
回来这段时日,家里的饭食虽然说不上顿顿开荤,但绝对是能吃饱的,而且杂粮里面还掺杂了些白面。
这在姜得花来说,以前都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段日子都她有些吃胖了,脸也相比较以前白了许多。
还是这种日子好啊!
怪不得桂岚姐不想嫁出去,愿意当家里的姑娘呢!
“桂岚姐,俺看咱俩以后就在家里当老姑娘干活得了,你是不知道嫁人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姜得花有次跟章桂岚吐槽道。
章桂岚只是笑笑,表情又微微尴尬。
姜得花不免疑惑,莫非桂岚姐还想嫁人不成?
馨香的腊鸡腊兔肉,焦黄的玉米饼子,再喝上一口玉米糁粥,其实这日子也算不错。
前世姜得富也算是吃了不少山珍海味,可是那个时候的胃口比不上这个时候,根本比不上这个时候吃饭香甜。
看来只是有食物少了,人们的选择少了,才能体会到真正食物的美味。蜀南文学
说实话野鸡肉味道有些柴,并没有前世那些鸡肉鲜嫩,但这这种条件下,能有这种食物吃,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很奢侈了,吃起来也就格外的鲜香。
姜得富有个姑父曾经考上大学,艰苦年代在大学里教书,那个时候粮食少,他还是年轻人,分的根本就不够吃,加上自己是农村考进城市里的,没有家庭可依靠,只能靠那点粮食生活。
那个姑父说,当时根本没心情工作,因为每天都在饥饿中度过。
后来放假回到老家农村,虽然说吃得也不好但至少能比在城市吃得要饱些。
假期结束回到城里后,他实在觉得难耐,干脆直接提出辞职,回家当了农民。
若干年之后,他的那些大学同事同学一个个都是大学教授级别退休,一个个拿着高昂的退休金逍遥过日子。
而那位姑父也仅仅是个农民,好在他们那里距离城市并不远,家里还有些房子可以简单出租,日子过得不好也不算坏。
姜得富曾经问过姑父有没有后悔过。
在他看来大学退休教授的待遇真是太诱.人了。
可是姑父的回答却很耐人寻味:
孩子,你是没有经历过那种饥饿难耐的感觉,当时城里的同事分的粮票少,他们有城市家里的补助,而我没有,如果再次经历那种饥饿,我还是会选择辞职回乡当农民!
你是没有经历过那种饥饿!
是的,只有经历过饥饿的人才会有那种感觉。
……
第二日。
姜家人早早起床,吃过早饭开始粉墙。
经过几日的沉淀,石膏已经成形,看起来还不错。
姜得富在墙上试了下,还可以。
当然其效果跟前世那种比较讲究的是没法比,但在这个地方能做成已经是很不错了。
粉墙这种活说难不难,说简单其实也并不简单。
没有粉墙的那些专业工具,姜得富干脆让将姜得财做了几个木板插替代,用起来倒是也不错。
至于梯子家里是不缺的,有两个,刚好分成两班。
姜得花做活卖力,但做事必须要人带领指点,姜得富干脆跟她一个组,自己先指挥着她干。
姜得财上手很快,看姜得富演练了几下就很快上手了。
这种活本来对于泥瓦工来说就是小活,根本不在话下。
家里房子的墙壁内墙很平稳,根本不需要再铲平,直接就可以粉。
反正都是自己住,也不用那么太精细,更不用上有污染的油漆。
房间不大,不肖半天功夫,后院的三间房就被四人粉刷完毕。
“哎呀!三哥,你别说,这粉过之后的墙就是看着干净明亮,要俺说这晚上不用点煤油灯就行!”
姜得花说话一向有些夸张。
不过她说的也是实情。
灰土土的墙被粉成白色,房间真是看起来明亮又宽敞,只是几个人个个弄得灰头土脸的。
前院的房子房顶有些微漏,姜得财想着秋后盖房子的话,到时候也修缮一下,房间内先不粉刷,免得弄脏了。
姜得富也觉得是,到时候,两边的房子都盖好了,再一起粉也不迟。
将身上洗干净换了衣服,章桂岚和姜得花已经开始做中午饭。
这段时间不是很忙,姜得富开始整理打猎的工具。
上次用的那个弩出了些问题,姜得财两人开始整修。
另外,还在家里找了一把弓,两人又刻了几根竹签,前头安装了几个铁质箭头。
快要入秋了,山上的野鸡、野兔都下来开始觅食,不少人在地里都抓到了野兔。
姜得富想着这几日不如去山脚下转悠看看,姜得财也跃跃欲试。
想想上次上山的危险,姜得富其实不想姜得财去,毕竟他的耳朵和说话都不方便,打猎太危险,但想想只是去山脚下,不去里面,也就同意了。
兄弟两人商量过两日就出发。
“得富!”
“得富哥!”
刚整理完工具,门口就传来熟悉的叫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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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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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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