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指尖灵>第119章 一落千丈的日子
  闲着没事儿,两人干脆顺着两岸一路小心搜寻下去,打水狗子和青根貂,对两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难度。

  只要看见了,就是一枪的事儿。

  打水狗子用的是半自动,毕竟是在水里,用弹弓的话,力量不足。

  不过,打青根貂用弹弓就没啥问题,只要打中脑袋,不死也昏。

  几条狗崽下水,立马就能叼上来。

  元宝和它的三条狗崽都吃过水狗子和青根貂的肉,它们记住了这味儿,在路过桥边的时候,被吕律分成了两群。

  元宝领着青狼和黑嘴这两个欠缺经验的狗崽跟着吕律,白龙、黑虎和花豹则跟着陈秀玉。

  白龙和元宝都是抬头香,能通过空气中传来的气味就能发现猎物,这些藏在河流两岸草丛中或是洞穴里的水狗子和青根貂,很难逃过它们的追寻,除非被惊动藏在水中溜了。

  顺着河流两岸,找寻了三四千米的距离,收获不错,吕律打了两只水狗子和三只青根貂,陈秀玉那边也一样弄到一只。

  有一只水狗子,就是被元宝生生从河岸的斜坡下的洞穴中给扒拉出来的,惶急火燎地窜进河水中,直接潜在水底。

  清澈的河水,甚至能看到底。

  那水狗子潜入水中,站在岸上仔细看也能看到,硬生生让吕律在河岸边等了十多分钟,才浮到水面换气。

  就这憋气的能力,吕律都不得不佩服。

  甚至陈秀玉在对岸看着,都特别担心水狗子在河里会不会被淹死。

  直到它浮出水面,等待它的就是吕律的一枪爆头和元宝的叼回。

  期间也看到两只小的水狗子,吕律没有打,放弃了。

  大荒里的水狗子,一般春季交配,夏季产崽,一只水獭,一窝就能产一到五只幼崽,这大片的湿地中,简直就是它们的天堂。

  一般水獭幼崽在长到三个月左右,就开始独立生存,这些小的水狗子,应该就是夏季所产,体型并不大,通常得长到明年夏季的时候,差不多才有成年水獭的大小。

  现在打,有些浪费了,关键是皮毛质量不行,还是得等到成年。

  三四千米的距离就搞到三只水狗子和四只青根貂,这只是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得到的,吕律相信,在这里呆上三五天,将周边熟悉的水域转上一遍,应该能好好赚上一笔钱。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两人各自提着收获,返回桥边汇合,然后一起朝着追风和大葱吃草的地方走去。

  将打到的三只狍子绑马背上驮着,两人一起回了副业队的草坯房。

  吕律先去将两只狍子的肉送去食堂,这可把食堂的大厨给乐坏了。

  早先来到这边地方的时候,知青、复转军人不少,人多的时候,想方设法地打狍子,甚至有狍子被追撵得一头扎进职工家里边被逮到的。

  开始的时候,还真能棒打狍子,可到了后来,就不太容易见到了。

  也就是前些年,赵团青上完达山的时候,到副业队暂时落脚,大伙能时不时地尝尝狍子和野猪肉。

  知青回城后,农场中人手紧缺,一年到头忙得没完没了,也没啥人有空去打猎,下套的话又纯粹是碰运气,一年到头,能吃上狍子肉的次数并不多。

  吕律一到副业队,这才没多大功夫就一次性送来七八十斤的狍子肉,怎能不高兴。

  大厨当即跟食堂的一干人打了招呼,不能泄露出去,不然,其他单位的人闻风而动,还吃个屁。

  对此,吕律只是笑笑。

  他找大厨借了口铁锅,要了些作料,带着回到草坯房,架上铁锅后,让陈秀玉拢火,开始煮狍子的手把肉。

  狍子肉的吃法很多,但大伙都缺肉食,还是直接抓着啃来得痛快。

  不过,他可没法像赵团青他们那样,煮个半熟就开始吃,这样的吃法,很多人还是会很不适应,多嚼一会儿不烂,就容易恶心。

  毕竟,这不仅仅是他和陈秀玉吃,等的还主要是雷蒙一家子,江继红一家人也会过来。

  二十公斤左右的肉,这些人放开了吃也足够了。

  吕律干脆就在门前的木架子上,将几只水狗子剥了皮,取了水獭肝放在土灶的过火管道上烘焙着,至于能做药的水狗子肉,他也不打算做肉干了,干脆砍小,跟着一起放在锅里煮着,吃不完,让他们带回去多吃也不错。

  那四只青根貂,吕律也剥了皮,至于香囊,这个时候不是青根貂的发情时间,就没啥麝香,关键是,青根貂的麝香,到了后世几十年后才开始研究进行运用开发,似乎也没啥留着的价值,主要还是皮毛值钱。

  这些肉放入锅中煮,反倒会让狍子肉和水狗子肉都掺杂别的怪味儿,被吕律直接喂了狗,正好让没吃过青根貂肉的青狼和黑嘴也尝尝。

  剩下的时间,吕律铲了水狗子和青根貂的油皮,陈秀玉则添加柴火煮肉,估摸着食堂快要开饭了,吕律提前去打了些饭回来,然后静待雷蒙的到来。

  时间在等待中悄然而过,直到天色擦黑,副业队才有车子驶入。

  是出去抢收的职工回来了。

  吕律站在草坯房前,远远地看着车子驶入副业队,上面接连跳下二十多个人。

  他回屋子看了锅里的肉,就连水狗子的肉都熟了,更别说狍子肉了。

  铁锅里添加了不少作料,满屋子弥漫着肉香,闻着都舒服。

  “媳妇儿,你在这等着,我去找雷蒙!”

  吕律交代一声,快步朝着副业队走。他人刚走到一半,迎面就碰上了两道快步走来的身影。

  当先那魁梧的汉子,不是雷蒙还会是谁。

  跟在后边的则是江继红。应该是他在碰到雷蒙的时候,跟他说了吕律到来的消息,雷蒙才立刻赶了过来。

  “蒙哥!”两个大男人碰面,都有些激动,两双粗大的手握在一起,久久没有分开。

  “我上次接了任务,到伊春那边的农场接一批人过来,在区上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下你的住处,没想到,不打听还好,一打听可把我吓了一跳,我刚把名字说出来呢,立马就有人说你住在秀山屯了,这又是猎虎,又是杀猪王的,都成名人了。

  可惜,我去屯子里问了你们的治保主任,去你的草甸子看过,没能碰到人。

  你小子可以啊,伊春城里碰面,到现在才几个月啊,你就已经娶了媳妇儿,还建了大房子,那治保主任可是把你一阵好夸,还说了你媳妇儿是屯里最好的姑娘。”

  雷蒙笑呵呵地说:“我听老江说,你这次过来,还把弟妹给带来了。”

  “带来了,正在屋里煮肉呢……蒙哥,嫂子和孩子呢?”吕律笑着说道。

  “孩子上学回来,这个时候应该在家里,你嫂子跟我一起下地,刚回来,一下车就忙着回去看两个孩子去了。”

  “走走走,去把她们叫来一起吃饭,还有江大哥,你也回去把嫂子叫来!得带上凳子、油灯和碗筷,不然,我这里可没吃饭的家伙。”

  雷蒙的两个孩子都是女儿,算算年纪,这个时候一个九岁,一个六岁,都在农场小学里读书。

  江继红年纪大些,两个孩子都上了初中,在宝清乡上的中学里住宿,没有在家。他的媳妇儿,也跟着去了地里,这个点肯定也都还没有吃饭。

  听吕律这么说,两人都往家里走。

  吕律也跟着雷蒙去拿东西。

  让吕律没有想到的是,以前住着职工分配小院的雷蒙,现在居然也跟普通职工一样,住在了职工砖房里。

  一家四口,挤在小小的不足二十平米的房间里,摆放了各种东西,显得很是拥挤,这还是他的媳妇儿薛淑琴会经管了。

  屋子里大炕、土灶和锅碗瓢盆这些东西,就占了半数的位置,再加上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屋子里能活动的地方不多。

  一朝被撤职,日子也跟着一落千丈,太特么现实了!

  吕律跟着进到屋里,看到昏黄的电灯下,两个孩子正在桌上做着作业,薛淑琴则在忙着刷洗锅碗瓢盆,看样子是准备做饭。

  “嫂子,别忙活了,今晚叫上晓琳和晓梦到我那里去吃,都已经做熟了,就等着你们了!”

  吕律一进屋子,立马招呼道。

  “小吕!”薛淑琴看到吕律的时候,微微愣了下,笑着说道:“都两年没见了,前些日子雷蒙回来,还跟我说起你,你都建了房子还娶了媳妇了,恭喜恭喜呀。”

  雷蒙的两个孩子,大的叫雷晓琳,小的叫雷晓梦,认出吕律后,也跟着欢快地叫起了叔叔。

  吕律伸手在两个孩子头上揉了揉:“走,带着凳子和碗筷,到叔叔那里去吃饭,叔叔今天打了狍子,肉管够。”

  两个孩子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回头看着雷蒙,薛淑琴也是一样。

  “走吧,这种吃肉的机会可不能错过,带上油灯碗筷和凳子。”

  雷蒙的话跟命令似地,两个孩子立刻欢呼起来。

  薛淑琴清楚雷蒙和吕律的关系,也不客气,叫着孩子带上凳子和碗筷,跟着吕律往他的草坯房走。

  雷蒙落在最后把门关上,手中提着几瓶副业队酿酒厂生产的燕窝岛白酒。

  这也是款吕律特别喜欢的极具特色的一款酒。

  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是由黄酒和白酒混合而成,色泽淡黄,具有口感清新柔和,回味悠长的特点,还有一种独特的凉爽。

  本就是副业队所产,雷蒙所拿的,肯定是上品。

  “今晚有得喝了!”吕律很是欣喜。

  “放开了喝,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咱们今晚,不醉不归啊!”

  “陪你!”

  一行人在路上汇合等着的江继红两口子,一起前往吕律的草坯房。

  还隔着老远呢,雷蒙就先叫了起来:“好香的肉,闻着都流口水,今晚有得吃了!”

  听到外面的说话声,陈秀玉钻了出来,吕律简单给陈秀玉介绍了几人,两口子招呼着几人进了屋子,昏暗的屋子中,油灯点亮,一个个目光都落在了那一大锅肉上。

  “媳妇儿,别愣着了,赶紧给大伙添肉开吃啊!”

  吕律笑着催促:“他们都忙了一天了,都很饿了?”

  陈秀玉赶忙招呼几人坐下,给他们碗里都添了满满的肉,至于三个大男人,则是直接开了酒瓶,也不倒入碗中,对着瓶子喝。

  这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期间很少说话,难得碰到这种嘴嘴是肉,而且是很香的肉,都只顾抓着肉啃,吃得很是痛快,也很满足。

  吃饱后,两个女人拉着陈秀玉说了会儿话,薛淑琴跟吕律打了招呼,要领着两孩子回去做作业,江继红的媳妇也有家务要做,也准备离开。

  看着锅里的肉还很多,考虑到他们明早还得早早跟着去地里干活,吕律招呼着他们各自端了一些回去明天吃。

  屋子里只剩下陈秀玉和三个还在慢慢喝酒的大老爷们。

  陈秀玉给三人添了些肉,自己安静地坐在土灶旁边,不时往灶中添点柴火。

  吕律也在这时候,终于找到机会:“蒙哥,你分场场长当得好好的,咋突然就被撤职了?”

  雷蒙笑了笑,提起酒瓶子给自己灌了一口酒:“前段时间出了点事儿,死了三个人,是一起严重事故,我管理不当,理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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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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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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