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指尖灵>第238章 东珠手串
  正是因为狗头金的形成比较特殊和稀少的缘故,也让狗头金成了比金子还贵的金子。

  吕律现在手中这块狗头金,戥子称不了,吕律只能将陈秀玉她们之前卖山货用的小称拿来称一下,有一斤三两。

  这要是放在二三十年后,几百块一克,那也是值了大钱的。

  要知道,狗头金产生聚成达到一公斤左右的,就得亿万年的时间,一块狗头金能达到一斤三两,那也是相当难得了。

  还有袋子中,零零碎碎的狗头金小块和金沙,这一整袋的金子,足足有一公斤还多一些。

  自闯关东开始,来到大荒里的人,主要从事的就是五种职业:种地、打猎、伐木、抬棒槌和淘金。

  小兴安岭周边就有不少金矿矿脉,淘金这一行当,更是自古就有。

  吕律不知道金志泉这些狗头金究竟是自己找到的还是以手段从别人那里得到,但他知道,发现这狗头金的地方,很有可能就有一个狗头金矿脉。

  把金志泉直接打死,是不是有些可惜了?

  但转念一想,不打死,这些东西也不可能轮不到自己啊。

  真不知道金志泉上辈子是怎么混的,有这么多好东西,上辈子居然会因为种人参亏掉后,选择自挂歪脖子树。

  吕律想了半天,再结合金志泉穿着考究,即使逃到桃山那边的山里藏着,也不忘勾搭小寡妇,和生产队长打的火热,经常下馆子的性子,也不难知道,他也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主儿。

  万一还会赌,那再多的钱也不够抛洒。

  吕律也懒得多想,反正东西现在在自己手里,那就是自己的了,管他什么原因。

  但也正是这狗头金,让吕律又有了新的想法。

  狩猎、抬棒槌之余,也可以碰碰运气。

  在有这个念头的时候,吕律几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呼玛那个地方,兴安岭出现狗头金最多的地方。

  改革开放,正是急需黄金这种硬通货的时候,早两年,就已经成立了人数过万,极其神秘的黄金部队,就专门从事勘测寻找黄金的事情。

  但在现在这个阶段,管控不够严格啊,甚至有人知道黄金部队的存在,就一直跟着,在部队找到矿脉定下坐标的时候,就夸张地在两百米外的地方,架起机器粉碎筛矿。

  这种屡禁不止的混乱场面,直到九零年代中后期,配置了专门巡守的武警,才真正进行严格管控。

  当然了,在寻找黄金这一块,吕律也只是想想,碰碰运气而已。

  毕竟,盯着这玩意儿的人太多,不够实在。

  他只是想着,自己有机会经过这些地方的时候,顺道看看。

  陈秀玉在看着这些金子的时候,双眼都在放光,喉咙都开始发干,忍不住地接连吞咽。

  吕律不由笑了起来:“媳妇儿,收收心,这些东西,不能动,得好好留着,你要明白一个道理,树大招风,钱多了招灾。这么些东西,要是让人知道,打咱们主意的人那就太多了,天天在家守着,都守不住,没准,命都得搭进去。”

  陈秀玉听到这话,聪明如她,又怎会不知道其中的厉害,脑袋点得如同小鸡啄米。

  吕律将这些狗头金和金沙小心子弟地收拢装进袋子里,重新收紧袋口,牢牢捆扎起来。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油布包了。

  他将东西放到桌上,快速地解开,发现里面也是个袋口能收紧的小包。

  随手捏了捏,里面像是些弹珠样的东西。

  微微皱了下眉头,吕律将袋口解开,看到里面的东西时,眼睛一下就眯了起来。

  袋子里装的,是一个珍珠手串,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散发出炫目的五彩光芒。

  这些珍珠共有十八颗,串成一个手串。

  一颗颗珍珠质地圆润硕大,色泽晶莹透彻。

  他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东北淡水河蚌中产出的珍珠,又叫东珠。每一颗东珠,都得之不易,弥足珍贵。

  有着易数河不得一蚌,聚蚌盈舟不得一珠的说法。

  大概就是说,找几条河找不到一个河蚌,攒一船河蚌都不见得能找到一颗东珠。

  可见其稀少。

  在华夏,西洋出产的珍珠叫西珠,广东等地出产的为南珠,这两样都是咸水珍珠。而东珠就是华夏唯一的淡水珍珠,形成难度,比海洋珍珠稀少得多,天气寒冷的缘故,成型异常缓慢。大概是在东北的原因,东珠也会被叫做北珠,在松花江,HLJ、乌苏里江、鸭绿江及其流域都有出产。

  在清朝的时候,东珠可是皇室专用的御用珠宝,私藏一颗珍珠,那就是杀头的大罪。据说,和珅被杀,其中一条罪名就是私藏东珠。

  吕律上辈子的时候见过。

  在清朝的时候,这些江河里的河蚌几乎被采绝。到后世,所能见到的东珠,大都是人工养殖的了。

  吕律在看到其它东西的时候,还能淡定,在看到这手串的时候,却是不淡定了。

  要知道,现在还有的东珠,那可都是古董珍珠。

  这手串上的十八颗珍珠,每一颗,都价值不菲。就单凭这些珠子能卖出的价格,就远超那些狗头金。

  真不知道金志泉这货,究竟是从哪里得到这许多好东西。

  可吕律也清楚,这里边所有的东西,能拿出来用的,大概只有那一万块钱和那些油票布票啥的,至于其它的,只能是封存,除非逼不得已不得不拿出来救急。

  “媳妇儿,这些东西太值钱了,但毕竟是金志泉和那些绺子勾搭得来的东西,这可都算是赃物,这件事情,必须得烂肚子里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不然的话,咱们家怕是得跟着完蛋,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啊,最好是想都不要再想。”

  交出去,那是不可能交出去的,吕律唯有一个办法,藏起来。

  陈秀玉听到这话,她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就在当天晚上,吕律也等不得去找左松龄做箱子了,当即从屋里腾出一个装衣服的木箱,将东西小心翼翼地放进去,然后搬来楼梯,爬到木刻楞顶上的夹层中,将东西小心地放置起来。

  这注定是一个不安稳的夜晚。

  吕律还好些,上辈子经历的事情不少,加之这三天的奔忙也累,很快就睡着了。

  陈秀玉可就没法安心入睡了,躺在炕上翻来覆去地,到了第二天,换来的是浓重的黑眼圈,眼睛里也布满血丝。

  吕律醒来后,安抚了好一会儿,她才在炕上沉沉睡去。

  夜里的时候,又开始下雪了,又堆起了十多厘米的一层。

  吕律穿好衣服下炕,提了铲子,先将院里的雪铲掉,清出路面,然后开始弄草料喂马,喂鹿,又弄了些榛子,混合着苞米,去喂了养在笼子里的飞龙。

  一早上忙活下来,已经临近中午。

  今天马金兰和段大娘都没有过来,反倒是陈秀清来了。

  进了院子,他直截了当地就跟吕律说道:“律哥,订婚的日子已经选好。在后天……再陪我跑一趟。”

  “没问题啊!”吕律点头答应下来,嘱咐道:“提亲的时候请了王大爷,这次,还得请他!”

  “知道,我已经到他们家说过了!我后天早上过来叫你!”

  陈秀清说完后,转身就往外走。

  “咋走那么急啊?我马上准备做饭了……”

  这小子今天有些反常,要换作往日,一旦来了,不吃上一顿饭,那是绝对不会走的。

  “律哥,我已经在家里吃过了,今天赶集,我得去买些订婚的东西,马车还在外边大路上停着,我妈和段大娘也要去,都在外边等着呢。”陈秀清回头冲着吕律笑笑,快步离开。

  在娶媳妇儿这件事情上,陈秀清一直都很上心。hτTΡδ://WωW.sndswx.com/

  难怪今天马金兰和段大娘都没过来。

  有事情要忙,吕律也就不跟他客气,回了屋子,先到卧室里看了一下,陈秀玉还睡得沉沉的。

  他也不打算去惊扰她,就自己到厨房里烧火,煮了些冻饺吃掉,又拿了几个冻梨放盆里的冷水中缓着,准备下午的时候吃。

  接下来,没啥事情可做,吕律把那个在地窨子里搁置了好几天的马鹿鹿头给拿回家里边。

  原本他想着弄一个完整的兽头摆件,可惜,要让这东西更好的保存,鹿头里边的血肉,那是需要完全剔除的,这样,眼珠子也就没法留下,这年头,想要用塑料仿制鹿的眼珠子可不容易找到,那样做出来的鹿头摆件,没了眼睛,就变得空洞无趣了。

  所在,在区上买东西的时候,吕律就另外换了一个主意,准备弄成一个兽骨摆件。

  找了几个麻袋垫在地上,吕律取来猎刀,小心地将头骨上的鹿皮完整地剥了下来。

  至于鹿头,则被他找来油纸和胶布,将鹿角和头骨相连的地方缠绕保护起来。

  想要将里面的血肉剔除,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在水中煮了。

  所以,吕律直接在厨房拢了灶火,铁锅中加水,堪堪接近鹿角的位置,就架在锅中煮着。

  至于那张从鹿头上剥下来的鹿皮,则被吕律铲了油皮,清洗后绷框晾着,只等着以后有条件弄到仿真的眼珠子,再给这鹿头蒙上,那时候,还能是一个栩栩如生的鹿头。

  陈秀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到厨房里看了下,看到吕律在厨房里给那个煮了近两小时的鹿头剔肉,下颌骨已经被吕律拆下来,用刀子细细地将上面包裹的筋肉一点点剔得干干净净,都已经快完成。

  等到这些软组织清理干净,放桶里边用漂白粉浸泡一段时间,就能将鹿头骨变得白生生的,然后再用酒精去除异味,晾干后进行固定就能做成兽骨摆件。

  见陈秀玉睡醒,状态终于恢复了不少,吕律不由笑道:“早知道就不该让你看那些东西!”

  “不看,可能更睡不着!”陈秀玉也笑了起来。

  吕律想了下,觉得也是,可能不看还真有可能难以入睡,这该死的好奇心啊。

  “淡定吧,这几天好好调整一下,习以为常就好了……对了,肚子肯定饿了,想吃啥,我给你弄!”

  陈秀玉看看吕律摆弄的鹿头:“要不,炒点鹿肉?”

  她现在肚子越来越大,别说做饭了,就连穿鞋子,都很费劲了。

  吕律丢下手头的事情,到外面雪地里刨出些带回来的鹿肉,解冻后,给陈秀玉好好炒了碗鹿肉,又配了几个小菜。

  他早上吃冻饺的时候,也只是简单糊弄,饭菜做熟,也给自己倒了些蓝莓果酒,陪着陈秀玉又吃了一顿。

  一顿饭后,吕律继续处理鹿头骨,打理干净后,用桶放水,加了买来的漂白粉,把鹿头泡上,就放在厨房里放着。

  接下来,吕律陪着陈秀玉在草甸子里散了半个小时的步,再把草甸子的杂事儿处理后,一天的时间悄然而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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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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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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