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指尖灵>第一百七十三章 屯里来了放蜂人
  路上再没有耽搁,两人一路回到地窨子的时候,王大龙领着一群人正从山脊上下来,准备放工回家。

  吕律一开始入住的仙人柱,现在俨然成了一个杂物间。

  里面绷着皮毛阴干的框架不少,虽然大都是些灰狗子皮,但积少成多,再加上黄皮子、山狸子皮,初步估计,又能卖几百块了。

  每次进入仙人柱摆放工具,看到这些东西,一群大老爷们都感叹不已。

  一群人苦不赢一个。

  但羡慕归羡慕,都清楚自己不是吃这碗饭的料,还是该干啥干啥。

  跟吕律打过招呼,王大龙一群人往地窨子外边的林子走,陈秀清也跳起来跟着,连吕律留他吃饭都被拒绝了。

  吕律一眼看穿他的心思,分明是为了抓住机会,跟王大龙先混個眼熟。

  他不由笑笑,嘀咕了一句:“这小子……想说媳妇儿,准备先拿下老丈人啊!”

  在几人离开后,吕律到草甸子上,将追风牵了回来栓在地窨子旁的椴树上,在马槽中放了些豆饼喂着。

  追风买回来不少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吕律可是啥都没让它做,每日让它吃饱喝足,还好料伺候着,追风的转变不小。

  原本瘦骨嶙峋的身体开始渐渐变得丰满,枯涩的黑色皮毛也开始有了光泽。

  精神养足了,追风也变得越发暴躁,总是在拴着吃草的地方不时奔跑欢腾,好好的一片草地,被折腾得到处是黑泥。但也正是这种发泄式的锻炼,让它的肌肉变得饱满紧实。

  整匹马看上去,雄壮威武了不少,变的越来越漂亮。

  吕律看了看它长长了不少的蹄壳,寻思着最近几天,找屯里会钉马掌的人,给它好好换一副马掌。

  在此之前,得把它驯服才行,不然,怕是没什么人敢近身,因为换马掌,把人给踢到了,那可不好。

  一天奔忙,来回走了不下百里路,这是不小的消耗,吕律自己都觉得一双腿发酸发麻,虚脱了一样。

  赶山,吃的身体的饭。

  没有好的身板,可经不住折腾。

  在他坐在地窨子前的木墩上休息的时候,陈秀清却跑了回来。

  “律哥,刚才有辆汽车进屯了。”

  陈秀清一边跳过小河一边说:“车上装了不少箱子。”

  “干啥的呀?”吕律随口问道。

  “我看那些箱子周围,有蜜蜂围着飞,听王叔说,这是来屯里放蜂的。”陈秀清有些奇怪地问:“蜜蜂还能放啊?”

  “咋不能,带着蜂群各处追花逐蜜,不很正常的事情吗?”

  吕律说这话的时候,看了看周边山林,他走到拴马的椴树下看了看,发现枝头已经有了细小的花苞。

  椴树要开花了。

  他之所以将碰到的黑蜂收回来养着,并且准备了二十多个蜂桶,就是因为看中了这周边的花草资源,尤其是椴树,这草甸子周边、秀山屯周边,就有很多椴树。

  椴树每年六月中旬到七月中旬是花期,这个时段来放蜂,显然就是冲着椴树花蜜来的。

  这可是好蜜啊,气味芳香醇厚,结晶后如同白油般细腻,在这年头,可是大宗外贸创汇的好东西,放蜂的收入,比去农场、林场打零工赚钱。

  别看着找个蜜源好的地儿驻扎下来,蜂箱一放,帐篷一安置,然后守着蜂群就能过日子,看似悠闲,但其实并没想象的那么轻松。这还是一项技术活,不充分了解蜜蜂的人,可不容易玩转。

  尤其是追着各地的花期,长途奔忙,常年在外风餐露宿,更是熬人。

  “以前没见过,也没听过,咱们秀山屯还是第一次有人来。王叔他经常在外边做工,跑了不少地方,他说他见过几次。”

  陈秀清张口闭口都是王叔,这小子倒是嘴甜。

  有放蜂人也不错,明天休息,吕律准备去看一下。

  他那些蜂桶架起来,一直闲置着,倒是可以去找他们去问问,看能不能买上几群来填补一下,以这山里黑蜂的稀少,想要单靠分蜂来装满这些蜂桶,估计有些困难。

  在山里也呆了两个月了,就只有两群黑蜂是他打熊碰到的,其它几群是陈秀清告知。

  黑蜂们不仅要面临恶劣的天气,还得扛着残酷的环境,生存多艰啊。

  蜂群群势越强越好养,他倒是可以用分蜂的法子,快速将这些蜂桶都安置上蜂群,可这样一来,蜂群的群势就太弱了。

  养蜂忌贪。

  忌贪蜂群,别总以为分出的蜂群越多就越厉害,群势太弱,蜂群自身温湿度很难稳定,抗病抗虫害的能力大幅减弱,而且,就即使群势养旺盛了,但周边的花草资源能否供应得住,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忌贪蜂蜜。每次取蜜,将蜂脾中的蜂蜜取得一干二净,蜜蜂吃啥?那可是动辄上万需要吃东西的嘴。

  吕律也不打算养多,草甸子周边,养上那么三四十群就可以了。

  “留下来吃饭?”

  吕律看看时间,得赶紧做饭了,他随口招呼。

  “行!”

  这一次,陈秀清显得很痛快,立马就答应下来了。

  吕律瞟了他一眼,这小子,之前还不肯留下来……感情就是为了跟着王大龙往外边跑上一趟啊。

  “律哥,能不能下面啊?”陈秀清跟着凑了过来,笑呵呵地问。

  “行行行……我下面给你吃!”

  这点小事儿,吕律还是能满足的。

  两人填饱肚子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月光还行,陈秀清也没用马灯,忙着往秀山屯走。

  他带着猎枪,吕律倒也不担心他出事儿。

  给元宝娘四个喂饱熊肉后,吕律也早早睡下。

  第二天一早,起得比较慢,王大龙等人都上工有一段时间了他才起来。

  简单洗漱,炒了两个小菜吃过早饭,吕律慢悠悠地领着元宝娘四个,前往秀山屯。

  先顺路去看了地里种下的苞米,已经冒芽出土,接着,他又去看了秧田里的水,检查没啥问题后,这才折返屯中大路。

  刚走了没一段,屯里迎面急急走来一人,远远地就叫开了:“哥们,正好要去找你!”

  吕律看了来人一眼:“孟哥,啥事儿啊?”

  这人是屯里的民兵,名叫孟奎松,以前交往不多,不过,在去进山救王大龙的媳妇儿赵美玲的时候,晚上一群人在地窨子前吃喝,倒是好好认识了一番。

  张韶峰带去的几个人,都是他比较看重的,为人不错。

  平日里和吕律碰到,也是哥们兄弟的叫着,在插秧的时候,孟奎松也帮了半天忙。

  给吕律的感觉也挺好。

  “主任叫我来找你……区上来人了,正在屯里主持屯长选举,让我叫你也去投上一票。”孟奎松笑着说。

  吕律笑了起来:“这有我没我,不也没啥关系吗。”

  “那那成啊!”孟奎松忽然压低声音说道:“主任可是把你作为候选人提交上去的,你这候选人不到,那咋行?”

  “啥?”

  吕律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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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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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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