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了傍晚,吕律等人才停下了林蛙越冬池的扩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几人都跟着吕律一起去了草甸子,去看看赵团青买来的鄂伦春马。

  到了吕律的草甸子,三人看到地窨子旁边的椴树上,拴着三匹鄂伦春马,一匹灰色,两匹枣红。

  赵团青从养殖场回来以后,并没有急着回家,虎崽子也被他抱到了吕律的草甸子,正在用吕律的须笼往水泡子里捞鱼喂那只虎崽子。hΤTpS://WWω.sndswx.com/

  知道自己没法继续养着虎崽子,他只能尽可能地争取这难得的相处时间,似乎看着虎崽子像猫一样,不断偏着脑袋,咔嚓咔嚓嚼着捞起来的小鱼,都是一种享受。

  见到吕律等人回来,赵团青也朝着地窨子走了过来,刚吞下一条小鱼的虎崽子,立刻跟在赵团青身后往地窨子走。

  养了这么几天,每天肉食不断,虎崽子的精神状态好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跌跌撞撞。

  “这三匹鄂伦春马,都是从猎手手中买来的,它们习惯枪声,不被枪声惊吓,即使骑着马上开枪,这三匹马都能做到一动不动。冬天上山打猎,马吃不到草的话,喂它们几条肉条,马上就来精神了。”

  赵团青到了地窨子旁边的木墩上坐下,随手又将跟在身后屁颠屁颠跑过来的虎崽子拎了自己面前,将手里拿着的小鱼给它喂了一条。

  “这马还能吃肉?”

  雷蒙有些惊奇地问。

  “咋不能啊?它们不但吃肉,还喜欢吃……你以为我们的鄂伦春马的名头是假的?它们能像狗一样吃鲜肉,还能像猫一样吃鱼。”

  正好手头有鱼,赵团青当即起身走了过去,将手中的鱼送到那匹灰色的鄂伦春马嘴边。

  灰马冲着小鱼闻了闻,居然真的嘴皮翻卷,将小鱼卷进嘴巴里,甩着脑袋嚼了起来。接着,赵团青又给自给两匹枣红马各喂了一条,都被吃了。

  这一幕,别说是雷蒙等人,就连吕律都觉得惊奇。

  马是食草动物,一般来说,马是不会选择吃肉的,这是因为马的口腔和肠胃都适应于消化植物,而不是动物蛋白,并且牙齿也不适合咀嚼肉类。

  吃肉这一点,确实很奇葩。

  他从赵团青手里拿了两条,兴冲冲地跑去草甸子找自家的大葱,送一条小鱼到大葱嘴边,大葱闻了闻,立马就叼起来吃了下去。

  至于在马上开枪,大葱不乱动,这一点,吕律是早就知道的。

  不知道追风会不会吃?

  随后,他吹口哨叫唤追风。

  追风很快跑到吕律旁边,见吕律递来小鱼,追风也是闻了闻,居然也将小鱼卷进嘴巴里,笨拙地嚼了起来。

  追风居然也会吃……吕律顿时乐了。

  他回到地窨子前边,兴冲冲地跟赵团青说道:“追风也会吃鱼!”

  “这有啥好奇怪的,我们鄂伦春马,常年散养在荒郊野地,尤其是大雪天,雪下得太大,草叶被覆盖,它们找不到足够的干草树叶,那碰到一些小型的虫子、老鼠之类,也就吃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

  你这追风,我听你说过,以前脾气暴躁,没人敢靠近,瘦得不得了,明显就经常挨饿,说不定就吃过老鼠啥的,这学会吃肉,有啥好奇怪的?”

  赵团青对这问题,倒是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吕律想了想,也觉得真有这种可能,饿了,真有可能啥都吃。就像人饿了,还吃泥巴一样。这确实是自己大惊小怪了。

  “以前的战马,为了增强马的体力和耐力,喂饲料的时候,也会混入一些肉或是鸡蛋之类的东西,很正常!我在部队见过。”张韶峰也笑着说道。

  吕律听完,微微点了点头,算是理解了。

  不管怎么说,追风和大葱也都会吃肉,这可不是坏事儿,进了山里边,吃不饱草,还可以喂点肉啥的。

  “还有啊,你们对鄂伦春马了解得不够多,穿山越林厉害之外,它们的记性还非常好,记得路,我们每次新搬的家,它们很快就能记住。平日里都是散养的,在山林中吃草,不乱跑,每天自己回家。

  这是重点,如果有一天,你们进山里边,麻达山了,别管山深林密,路径复杂,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放开马,都能把你们带回家。”

  赵团青笑呵呵地,说起鄂伦春马,那是满脸自豪。

  听过老马识途,却没想到,鄂伦春马本身就自带认路的能力,几人眼睛都跟着亮了起来。

  在山里,大片林海中,麻达山向来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有了鄂伦春马,那不就意味着不用太过担心了。

  “还有啊,咱们这鄂伦春马没别的马那么娇气,就以蹄子来说,它们蹄子比一般的马要硬,就即使不打马掌,一年到头没啥影响,照样行走自如。”赵团青忽然又补充了一句。

  “真是宝马呀!”

  雷蒙由衷地赞道,随后,他看向梁康波和张韶峰:“老二老四,你们俩先选,剩下的是我的……我都有点迫不及待地想把马赶紧牵回家了。”

  “大哥,你那么急,你先来!”张韶峰笑道。

  “对对对,你先来!”梁康波也催促道。

  赵团青却是看得微微摇头:“这三匹马,都差不多,挑谁都一样,原本是想着给你们找三匹跟吕律的大葱一个毛色的马,打猎的时候好隐藏,可选来选去,毛色对了,其它方面就要差一些,最终还是不考虑毛色了,这马还是得看能力,就像挑猎狗一样。”

  “既然都差不多,那我就不客气了,就那匹灰马吧!”

  雷蒙说着,上前将灰马的缰绳解了下来,也不用马鞍,翻身就裸骑上去,双腿一夹马腹,骑着在草甸子上溜达一圈。

  剩下的两匹马都是枣红马,张韶峰和梁康波更没啥可挑的了,也各自上前牵了一匹,骑上去在草甸子里溜达。

  鄂伦春马向来温顺,就连陈秀玉、乌娜堪都能轻松驾驭,更别说几个大男人了,一圈转回来,都体验良好。

  “骑上去是舒服,就是骨量稍微小了些,没有老四的追风看上去霸气。”张韶峰稍微有些遗憾。

  “品种都不一样,追风是三河马,你们的鄂伦春马是脱胎于蒙古马出来的品种,本就比蒙古马要小一些,比身量骨架干啥,在山里好用才是最重要的,我的追风是霸气,看上去威风凛凛,奔跑起来速度也很快很平稳,但是到了山里边,未必就有鄂伦春马好用,就别羡慕了!”

  吕律话是这么说,但他心里更清楚,其实到了山里,自己这匹充满灵性的追风翻山越岭的能力也不见得就差,单论听话配合和同野物的搏斗能力上,更强。

  却听赵团青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好好养着吧,这以后啊,这样的好马越来越少了。”

  “为啥啊?”梁康波有些不明所以。

  “我们鄂伦春人现在绝大部分人都已经不再打猎,都退居山外种地去了,这些用来骑着打猎,更适合在山野的鄂伦春马,也由山林骑行变成了农耕役使,选择种马的时候,也多是选择高大、宽胸有力量的马,都变了呀。

  这次我去了好几家养着马的,一看都差不多是一个类型,真正适合山上骑行打猎的,少之又少,最后没办法,只能跑去找了几个还打猎的人家,算是把马给买到了。”

  赵团青说这话的时候,不断地摇头,满脸可惜:“别看着这马骨量不如蒙古马,但在山里边,驮着人,一小时能走六七公里,快步行走的话,一小时也能跑二十公里,狩猎一场大概需要三到五小时,一天能跟着主人狩猎两到三场,到了冬季打猎,一天能跑七十公里,连续四五天没问题。平日里搬家的时候,驮着两三百斤的东西,一天走三四十公里,能持续一两个月……那么优良的马……唉!”

  这等耐力,非同一般!

  “确实是可惜了!”

  雷蒙也听得充满感叹,他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转变,往往都会伴随着一些丢失为代价。

  兴许,再过上些年,见到的只是埋头耕地的鄂伦春马,不再是现在的模样,再过些年,牲畜劳力被机械不断取代,连养都没人愿意养了,或者,养了的话,也主要是为吃肉。

  可即使是吃肉,怕是也不会有多少人选择骨量稍小的鄂伦春马。

  吕律却是陷入沉思。

  因为他知道,过上三四十年,大荒里的鄂伦春马的存量也不过数千头,确实是面临灭绝危险,就黑河这样的主产地区,所有的鄂伦春马加起来,不足四百匹。

  早点开始这方面的养殖,不是坏事儿。

  “哥几个,有没有兴趣弄个养殖场?”吕律提议道。

  “养鄂伦春马的?”陈秀清这次反应比较快。

  吕律点点头:“对……这事儿,可能不会赚啥钱,单纯地想要养一些更纯正的鄂伦春马,让再过上二三十年,还能见到这种适合山地,品质优良的好马。当然了,这主要是散养,也不需要太过精细的管理,圈一片场地,放养进去就行,还是鄂伦春猎人打理的法子。”

  赵团青听到吕律这么说,神情一下子变得激动。

  死后尚且还要用马皮盖棺的他们,鄂伦春马这种终身伙伴,那是融入血脉中的存在,地位远超鄂伦春猎犬。

  见吕律有这方面想法,他怎能不激动。

  随后,他又看向张韶峰等人,满脸期待。

  “这等好马,不养确实可惜了,不管是亏也好,不亏也罢,我都觉得很值得养!”雷蒙率先表态。

  “出路可以慢慢找嘛,养,为啥不养,总没有养林蛙、大雁麻烦!”张韶峰也点了点头。

  “那就养呗!”梁康波笑着看向吕律:“我相信老四的眼光。”

  至于陈秀清和赵永柯,两人就不用多说了。

  赵团青更是笑了起来:“我来给你们做马倌!”

  “那事情就这么说定了,明年开春咱们选个地儿作马场,着手这事儿!”吕律当即做出决定:“走走走,到屋里去,这段时间咱们这些人都挺忙,难得到我家里来,今天必须在这里吃了饭才能走。”

  “就等你这句话了,我还一直惦记着你的老龙口!”赵团青笑道。

  “呃……老爹,老龙口酒上次打牙祭,喝得一点都没了!”

  “啥……不留着点。”

  “蓝莓果酒也不错!”

  “那玩意儿我家里有。”

  “地雷蜂泡酒!”

  “也有!”

  “那就只能是烧刀子了!”

  “嘿……你小子,就是不提虎骨酒是吧?”

  “你惦记的是这个啊!行……受不住可别怪我啊!”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往吕律木刻楞里边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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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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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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