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指尖灵>第7章 森林香妃
  这是一只香獐,而且是一只雄性的香獐。

  香獐,东北大地上也不多见的麝类小兽,那对僵尸牙就是雄性辨识的标志,是它们求偶打斗较量的利器,长达十厘米,像是獠牙。

  不过,这样的牙齿对食肉动物而言,那就没啥威胁了。

  吕律所看到的这只,浑身呈暗褐色,脖子到腋下的位置有两道比较宽的白色纹路。

  他一下子就认出,这正是鼎鼎大名有着森林香妃的林麝。

  对,雄性香獐,被冠予香妃之名,因为雄性产麝香啊。

  是几种产麝香的麝类动物中体型最小的,重量不足十公斤。

  别看香獐小,身手那是相当敏捷,甚至能直接跳到树上采食树叶。

  奇特的蹄壳构造,能让它们在树枝上行走自如,也是逃避猎物追捕的法门之一。

  林麝产麝香,而且是产麝香的动物中麝香产量最高、质量最好的一种。

  另外在大荒里产麝香的麝类动物,还有一种名叫原麝,在小兴安岭也有少量分布,吕律到了这山里,那么长时间里,一直不曾见过,和林麝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一身皮毛呈黑色。

  麝香,不仅是高级香料,更是名贵中药。

  身为曾经的山货收购商,吕律对这玩意的了解不少。

  那是一克就能卖到比同等重量黄金价格还高的东西,就凭这一点,就足以引起吕律的重视了,标标准准的软黄金。

  而一头林麝所能产的麝香,在五十克左右。

  几年下来,那效益相当可观。

  自古以来,人们通常采用的是杀麝取香的法子,在吕律所了解的,也正是在八零年代,改革开放,林麝遭到大量猎杀取香,被弄成了保护动物。

  不过到了吕律这里,他是知道能从它们的香囊里直接活体取香而不伤生命的。

  这弄回去养着,就是一笔源源不断的财富,这可比一枪打掉要强太多。

  草甸子里那么大片面积,再养上一些林麝,也是相当不错的。

  不然的话,那两米多高的栅栏,岂不是有些浪费。

  这本就是吕律计划养殖中的一种。

  吕律耸着鼻子,探寻着林麝刚才奔跑时留下的香味,转着在周围查看。

  他一点都不担心这只獐子会跑掉,因为了解得多,吕律也清楚它的生活习性。

  雄性獐子独居,看似在林子中四处游荡,但其实活动范围非常稳定,而且,每天外出活动的路线也比较固定,最固定的,大概就是它的茅房。

  它们总习惯于到同一个地方排便,方圆不超过一平方米。

  而且,就即使被惊吓追撵逃跑,也会大概率回来原来生活的地方。

  就这特点,想要逮到它们,不要太简单。

  事实上,在吕律看来,狍子和香獐,在这一点上,都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都习惯于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下生活。

  吕律细细在周围转着,一圈圈地扩大搜寻范围,花了二十多分钟的时间,就在刚才香獐停留过的石砬子十多米外的另一个石砬子背后,看到了香獐留下跟羊粪很像但要小得多的粪便颗粒。

  “看来,等找到师父,返回的时候,就冲这只香獐,还得从这里来。”

  吕律微微笑着,自语道:“得找机会,再去多抓几只回来。”

  仔细观察地形,确定记住这位置后,吕律才转身回到草甸子。

  还隔着临时营地老远,元宝等五条狗早早地跑了过来,围着吕律上蹿下跳。

  “没办法了,今天啥也没打到,你们几個今天晚上就别想着吃肉了,勉强凑合一下吧!”

  吕律弯腰,在几个狗头上各自揉了一把,领着它们一路返回。

  到了帐篷边,看到外面的柴火上架着的吊锅里,小米粥已经熬好,陈秀清还弄了七八个馒头用棍子穿着,斜插在火边烤着。

  吕律掀开帐篷看了眼,发现帐篷里已经弄来些枝叶铺垫好,上面又搂了一些松针铺在上面,陈秀清正垮着裤子成马步状半蹲着,凑在点燃的明子旁边,用药水擦着自己红肿的大腿。

  这小子,忙得倒是挺快,连晚上睡觉的地儿,都已经铺好了。

  “咋样啊?还受得了不?”吕律瞟了眼他磨得红肿的腿,问道。

  陈秀清抬头冲着吕律勉强一笑:“没问题,今晚一过,明天早上一起来,照样活蹦乱跳……律哥,有没有打到啥?”

  “啥都没打到!今晚只能将就了!”

  居于陈秀清那张嘴,吕律没有将发现香獐的事情跟他说,别到时候蹦出一句“现在不捉,会不会被啥给吃了”的话。

  “粥已经煮好,馒头也烤得差不多了,律哥,你先吃,我擦好药就来!”

  对于没有打到猎物,陈秀清并没觉得有啥奇怪。

  猎人上山打不到猎物,本就是件很正常的事儿,何况,吕律根本就没去多长时间。

  吕律没有多说什么,出了帐篷,从猎囊里取了木碗,舀好粥,喝一口粥吃一嘴馒头,不多时,陈秀清也上好药钻了出来。

  “吃完早点睡,明天早上早起,趁着早上凉爽,咱们多赶一段路!”

  他初步估计了一下,就今天这速度,也走出六七十公里,明天更早一些的话,应该能从汤旺拐向嘉荫河方向,山里住上一宿,第三天早上早早地就能抵达乌拉嘎。

  “好!”陈秀清点头应了声。

  两人填饱肚子,各自取了些随身带着的油饼给马匹喂料,在喂过几条狗以后,钻进帐篷里,早早地睡下。

  陈秀清几乎躺倒没一会就睡着了,吕律却有些翻来覆去,总担心家里的陈秀玉,不知道她现在咋样了。

  木刻楞里,王燕和蒲桂英两个姑娘都被陈秀玉给留了下来,吃过饭后,大炕炕席被擦拭干净后,陈秀玉去主卧里面抱了被褥铺盖出来。

  三人嬉笑着将大炕桌放到一边,开始铺床。

  王燕经常到草甸子来,这木刻楞又是王大龙领着人建造,她早已经熟悉,现在除了羡慕外,已经见怪不怪。

  蒲桂英就不同了。

  她只是在吕律和陈秀玉两人搬进新房的时候过来帮忙张罗饭菜招呼客人的时候见过,那时候更多的是从外面欣赏这座木刻楞精美的外表,也曾到屋内走动,但人来人往的,和现在看到的是全然不同的感官。

  她几乎把屋里每一个房间都好好地走了看一遍,尤其是看到打理得最是温馨舒适的主卧室后,更是觉得惊艳。

  她从未想过,房间里竟然可以弄得那么赏心悦目,别说住进去了,就连只是看看,都觉得舒服。

  很显然,陈秀玉是不会领着她们住进主卧的,不然也不会跑到大炕上来铺被褥。

  事实上,在陈秀玉心里,那主卧室,也是独属她和吕律,确实不想将别的人入住。

  “今天还行,捡到的蘑菇送到区上去卖了,咱们一人能分到一块多钱,还有不少留下来洗干净晾晒好留着冬天吃,要是每天都这样就好了,一个月下来,咱们也能赚不少,咱们明天再进山,看能不能多捡拾到一些。都早点睡吧!”

  床铺铺好,陈秀玉招呼两人上炕,她自己也很快钻进去躺着。

  今天捡到的蘑菇,是由周翠芬和赵美玲两人背着乘坐小火车去区上卖掉的,价格比山野菜高了不少。

  周翠芬回来的时候特意到草甸子来跟陈秀玉说过一声。hΤTpS://WWω.sndswx.com/

  一天下来能赚一块多钱,三个姑娘留在草甸子清洗那些品相不好没有送去卖的蘑菇,都显得很兴奋。

  “山上到处有人在捡蘑菇,这几天不下雨,只会越来越少,除非进更深一些的山里。”蒲桂英说道。

  “对啊,明天问问周翠芬和我妈,要不咱们就进更深的山里,那样也能多捡一些。”马翠也跟着说道。

  “那不行,咱们就在附近熟悉的这些地方找找就行了。”

  陈秀玉果断摇头。

  “为啥啊?”

  蒲桂英不解地问。

  “咱们人多,怕啥!”王燕

  “燕子,你没忘记上次你跟你妈采山野菜到了楸子沟碰到野猪的事儿吧?”

  陈秀玉看着王燕:“我反正听律哥的,不进更远的山里。如果你们都决定要去的话,我宁可不去。我不想律哥担心,我答应过他。”

  楸子沟离草甸子并不远,真走下来,不过是大半个小时的事儿,那也是有人经常到的地方,一样会出那等要命的事儿。

  其实,在区上的人看来,秀山屯这种位置,早就已经属于深山范围了。

  这也是周边动物比较多的原因。

  “那还是不去了……”

  听陈秀玉提起这件事儿,王燕也是满脸惊悸,连连摇头。

  “蘑菇每天晚上都在长,咱们只要进山的时候进得更早些,一样能拿到最好的蘑菇!大不了多走些地方就行。”

  陈秀玉很清楚蘑菇的特性。

  晚上空气温润,潮气要重得多,确实是蘑菇生发的好时候,同样的地方捡过,第二天再去,照样还有。

  真没必要进更远的山里,那意味着危险。

  “玉姐,你这张口律哥闭口律哥的,结了婚的人,就是不一样啊。”

  蒲桂英却是打趣地说道:“快给我们说说,周大嫂说的腿一开跟弓叉差不多是啥意思?”

  陈秀玉冲着她翻了个白眼,扣着指头在蒲桂英脑门上敲了下:“你早点找个人嫁了不就知道了……睡觉,明天还要早起呢。”

  三人都不说话了。

  三只猞猁崽子在屋内游荡一会儿,大概是觉得炕上舒服,接连跳到大炕上,喵喵地叫着,然后跑到三人脚边凑在一起躺着,三个小东西最近是越来越能吃了。

  陈秀玉在山上打到的两只灰狗子剥了皮喂给它们不算,还专门到须笼里又取了几条小鱼,总算是将他们喂饱。

  现在,它们是一点都不怕人了,特别喜欢跟着陈秀玉到处走,别的人却是不让近身。

  早上的时候,周翠芬想要捞过来看看,结果,有两只跑远,其中一只直接就是快如闪电的一爪子,给周翠芬手上留下三道火辣辣的红痕。

  越来越凶了!

  躺了好一会儿,三人都没睡着。

  抬头看着顶上平整铺好的上了清漆的顶板,马灯的光芒闪动,闻着屋内淡淡的松木香味,蒲桂英忽然说道:“我以后要是也能住上这种大房子就好了。玉姐……熄灯吧,看不见就好了。”

  “不熄,这灯,是我为律哥留着的!”

  陈秀玉偏头看了看炕桌上的马灯,脸上微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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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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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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