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一整张的熊皮,差不多就够做一件大衣了,通体一色,穿着还非常霸气。
在价格上,熊皮远不如水狗子皮和紫貂皮,但正因为相对较低的价格,更容易被人接受。
毕竟杀熊风险更大,不是谁都能杀,所以,熊皮的产出也并不大,为了得到一张好熊皮,很多手头有钱的人还是非常愿意花远高收购站的价格购买的。
上次杀的熊瞎子,皮留在在陈秀玉家里,这张近乎完好的棕熊皮,吕律倒是准备留下,无论是卖钱还是留着鞣制出来做成大衣自己穿都行。
在周方敬的帮忙下,吕律取了侵刀,快速将一整张熊皮剥下。
这棕熊体格不小,剥下来的熊皮铺在地上,那可是一大张,看得周方敬一阵眼热。
很多猎人打熊,除非是一枪命中脑袋或是心脏,不然可不容易得到这么好的皮子。
要么就是身上多了不少子弹窟窿,要么就是被猎狗撕咬得到处破烂。
若不是为了让元宝将憋着的一股子凶劲发泄出来,这棕熊脖子上的那一嘴,吕律都不想让它咬。
那股凶劲不发泄出来,对元宝不好,就像人一样,憋着股怒气一样,伤身。
至于棕熊屁股上的那两下,无伤大雅。
“爷们,这么好的熊皮,怕是得卖不少钱吧?”周方敬不无试探地问。
吕律摇摇头:“我暂时还没打听过,不太清楚现在收购点的价格,但我估计,怎么着也得两百来块,若是碰到肯出价的买主,卖个二百五六十块钱也不是问题。”
一听到这价格,周方敬不由吸了口凉气。
他犹豫了好一会儿,说道:“要不,这张皮子就按你说的,两百块钱卖给我了?”
“你要这玩意儿干啥?”吕律抬头,有些奇怪地看着周方敬。
“拿去给桂萍做件大衣,她一直想要件貂皮的,可是貂皮太贵,怕是我这辈子都很难买到,我觉着这熊皮也不错。”周方敬痴痴地说道。
“桂萍是谁?”吕律微微皱了下眉头,忍不住问道。
“就是我媳妇儿!”周方敬揭下狗头帽,挠了挠被捂得冒热气的头发。
那女人的名字叫桂萍……
吕律认真地看着周方敬,他这张口媳妇,闭口还是媳妇,宠溺到这种程度。
不仅仅是东北女人,怕是全世界的女人,都有一个貂皮梦。
想要一件貂皮大衣,这一点无可厚非,周方敬有给他媳妇做件皮大衣的想法,也正常。
可这是什么年头?
两百块,这可不是小钱,如果只是农场打临工,林场伐木,让他豁了命地苦上一年,也未必能攒够。
这多少就有点魔怔了。
不过,卖收购点也就差不多这么点钱,倒也不是不能卖给周方敬。
“可以,卖谁不是卖,既然周哥想买,两百块就两百块!”吕律点头应了下来。
周方敬见吕律点头,神色变得欣喜,但想了想,又一脸不好意思地说道:“先谢了,爷们。不过,这钱得到年边我才能攒够,你就先给我留着,我攒够了再来拿,实在不行你再卖。”
知道把情况说明,倒也算磊落。
这熊皮价格,越是往后,价格越高,等等再卖,倒也不是不行,哪怕周方敬到时候实在出不了这钱,买不了,再卖也不亏。
俗话说,生意不成,仁义在,只是多放上一段时间而已。蜀南文学
吕律想了想,笑道:“可以……周哥舍得为了嫂子花那么多钱买张熊皮,这感情是真好啊。”
他心里有话,本想劝周方敬慎重,毕竟,两百块对这秀山屯里的任何人,都是大数目,过冬的时候有套像样的棉衣棉裤就算不错了,舍得点的,弄件狍子皮衣也行,至于熊皮乃至貂皮,以周方敬那条件,说是奢求,一点都不为过。
而且,他那媳妇儿,给吕律的感觉,更像是个吃惯见惯,十指不占阳春水的人,大户人家的人又咋地,既然选择跟了周方敬这山里人,也该有过山里人生活的觉悟。
然而,吕律看她那穿着打扮,不像是能放下身段的人,并不实在。
他转念一想,跟周方敬也不过是第二次碰面,仅能算是认识而已,还没亲近到能插手周方敬怎么生活的程度,搞不好,一番好意惹一身骚,得不偿失,所以,到嘴边的话,又被他生生止住。
大斧锋利,熊皮剥了以后,熊肉很快被拆解成几块。
这熊霸块头不小,除了熊皮、内脏,吕律挑选了一些喂狗、焅油的肉条和一些腿肉后,剩下的熊肉,最起码也还有四百斤往上,驮鞍是能装下,但对马匹来说,负荷不小,所以,两人各自扛了一些,送往林子外边大路上的马车。
到了车边,两人弄了些枝叶铺垫在车里,装上熊肉。
在周方敬套好马车的时候,吕律交代道:“四条熊腿和那些肉,周哥自己取一只,剩下的三条,麻烦周哥给王大爷、陈秀清和刘炮段大娘家,一家送一只。至于其它的,屯里有人要就分给他们一些,没人要周哥就自己留着。”
“怎么会没人要,只怕是一到屯里被人看到,分分钟就围上来了……怎么,你不跟我一起去,这可是你豁了命打到的猎物,送给大伙,那也是个情分啊。”周方敬笑着说道:“不也正好借这机会跟屯里人认识认识?”
“周哥,以后时间长着呢,没事儿,你看林子里河滩边上的哪些肉和熊皮,我也需要处理下,就不来回跑了,只是又得耽搁周哥一些时间,到时候周哥多拿些肉,多吃几顿。”
吕律不是不想去,周方敬的意思他也懂,只是这来回一趟,好几里地呢,刚刚走了一趟,脚上初愈的伤就有些遭不住了,要是再跑上一趟,可有得受。
而且,自己还得搬那些熊肉熊皮,也确实有得忙。
分肉这事儿,就借周方敬的手去做得了。
既然分肉,自然会说起是谁打的,这事儿,不怕屯里人不知道。
关键是省心。
“那行吧,我就回去了!”
周方敬见吕律这么说,也不勉强,打了招呼后,赶着马车往回走。
吕律随后也返回地窨子,稍作休息,他脱了鞋子看看自己脚底,发现受伤的那位置只是红红的,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相信再适应两三天,就应该行走无碍了。
他随后去将自己留下的熊皮熊肉取回地窨子,喂过元宝和三条狗崽,他自己弄了个爆炒熊腿肉,吃过饭后,开始焅油、用钝刀刮除熊皮上的油脂。
忙碌,但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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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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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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