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啥,王知青也在?”孟庆辉这次没自觉落座,顿了顿决定还是先问儿子上学的事,“听说你几个教孩子念书,小孩儿快八岁了,他娘让来问问,就是身子不大好,不知道耽不耽误……”
这语气,是谦虚还是不想让孩子念书?但不管怎样赵琳都觉得自己这些人没法决定一个孩子的未来,“到年龄肯定是要上学,但秦老师这里就是随便教教,连间屋子都没有,估计到了冬天也教不成了,别耽误了孩子,队里没说具体怎么办,孟队长有心不如跟大队长提提。”
孟庆辉被噎住,觉得这话没法接,接就得去找大队长提意见,反正儿子上不上学自己也不关心,那女人让问,自己问了。问过了,这事就算是办完了。
解决了第二个问题,还有第一个。
第一个就不好开口了,穿白衬衣的男的跟个柱子似的在旁边立着,一声不吭也不拿正眼瞧你,但只要瞟过来一眼就知道他看透了你心底所有的想法。身上的衣服不鲜亮,不像那些要好的人熨出了缝,但黑白分明、不皱不褶,长短胖瘦都正正正正好。自己的个子在村里快是最高的了,但平视时只能看到对方下巴,下巴跟用斧子劈出来的似的有四条棱。
不说话?不说拉倒。赵琳去桌前坐了,拿出酒精和脱脂棉打算搓些酒精棉备用,王明戈个混蛋用了足足一斤酒精给自己洗手,也不怕把手给褪层皮。
这女人的手比家里那女人的手更好看,白芦笋一样,揪棉花,团成球,再塞瓶子里。孟庆辉忍不住看了一眼,要看第二眼时感觉到了那男人要冻死人的视线,浑身一凛,赶紧将眼神放空。
祸祸过酒精的人很自觉,自后腰摸出把刀子,刀尖触到瓶口,只一下,铝封就被撬了下来,里头的塑料塞子却纹丝不动。大约是闲得难受,他将酒精倒出来一部分后,又捡起桌上的铝封捻成小球,指尖一弹,一道银光擦着孟庆辉面门落进了门后头小潲桶大的荆条篓子里。
然后又捏起了一支体温计,体温计在手指尖上转,转的快了像看见了根钢针,闪着银光,怎么都掉不下去。
孟庆辉就觉得后脖颈一凉,跟着脊梁骨一紧又一软,腰都塌了半截,他知道怕了,也知道自己这是问不出来了,问出来人家也说看不了。可这样走似乎又太跌份儿又太没面儿,琢磨了下开口:“咱大队这俩,原先上公社学开拖拉机,学了半个月都没学会,这才几天,都能开起来犁地了,要不说还是你们这有学问的会调教人,那啥,这开拖拉机跟开汽车一个样啊,我看你几个都会开汽车——”
“是。”王明戈同他说了第一句话,精简的不能再精简。
这话比刚才那句更不好接,孟庆辉决定就此罢手,一左一右的挪了两步又回到先前的位子上,“那也没法子,我回去找大队长问问,等再盖房看能不能多整出两间……”
“好。”第二句话。
好?好算是什么回答?
“那先就这样,你们忙——”
孟庆辉走了,一直到他走出门,那边墙下的两人都没弄明白他是来干什么的,为了孩子念书?念书不该找秦姐姐吗?
王明戈却是看着对方走远了的背影笑的窝起了唇角。牵了赵琳回家。
兆钦和周炳两个在饭桌上奋笔疾书,对这俩中途“溜号”习以为常了,抬起笔摆了摆都不说话,俩人却主动坐了过去。
赵琳先开口:“我的药见效了?”
“媳妇医术精湛。”
这不含糊的夸人。俩人的笔一起停顿。
“怀疑咱们了?鼻子这么灵的?”
“想让你给他看病。”
“什么?!”赵琳惊呼,抓了桌上的尺子就要往外扔,“我治死他!”
尺子被它的主人截住,王明戈却笑,“好。”
还有这么哄人的?俩人都搁了笔,又一起推了推眼镜。
赵琳在椅子上坐了,接了王明戈递给她的一块糖含嘴里,半天才哼哼出声:“他怎么有脸?今天如果不是你在他就真能说出让我给看病的话来?这么,开明,大胆的?”
“所以应当不是他自己主动要来的。”王明戈又抛出一句。
“谁?谁能指使动他?他媳妇?不是看不上?那就是那其中的谁谁谁……这么大魅力?什么……”赵琳也想骂什么玩意儿。
十四号晚,饭至一半,外头有汽车的引擎声响起——
“六哥和李大哥回来了?”赵琳的耳朵还听灵敏。
王明戈的更灵敏,“张叔的车。”
确实是那俩军用吉普,只除了前排的两个座位外,其余所有的地方都被塞满了物品,各种物品,七个人一同动手来来回回好几趟才算搬完。
好在天色已晚,左右干活和闲聊的人都已经回了家,新宅四周又黑又静,还真看出了当初择址在这里的好处。
东西都堆在了王明戈他们那屋子的外间,赵琳粗看几眼就觉震惊,衣服、吃食、棉被、锅碗瓢盆甚至连纸笔都有,这是搬来了个小供销社吗?
还有个用彩色琉璃纸包裹的盒子是怎么回事?这费劲的,不嫌麻烦的吗?
他拿起来想拆,六哥解释:“有封信在哪个包里好像,自己找找,邓姨在电话里说什么火车上什么知青,拜托她家人送过去的,还有几十块钱,没听懂……走了,走了,回头再看,”六哥把盒子夺了搁下,拉着人回饭厅,“有张叔和林姨准备的,有老家让人捎来的,也有我俩买的……”然后不等人问话就捡了双筷子倒了杯酒自顾自吃起饭来,“琳琳也喝酒了?酒席上要用的都在里头了啊,红色行李箱里的东西是家里专门给你准备的,回头自己收拾,为了赶时间我俩上午饭都没吃,还有没有菜?”蜀南文学
什么眼神这是?赵琳刚要点头就见王明戈已经拿起酒瓶帮他俩满上又十分难得地说了声“辛苦”,接着又开了两个罐头一人面前推了一个。
陆轲挑眉受用,也不用人劝就端起小碗转了一圈饮下一大口,接着径直抄起了酒瓶子挨个给大伙儿倒上,同时道:“琳琳也再来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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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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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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