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队长笑起来,还是这个闺女好!怪不得是姜家的外甥女!
“那从明天起,明天还不行,得先把屋子盖起来,屋子起来,等屋子起来你们就上山采药!”姜大队长豪气挥手。
“也不必拦着社员,愿意去的一起去就是,一斤药换一个工分,晒干了算,估计一天能采两三斤。”赵琳又说话。
几人都低头看脚尖,小妮子,猴儿似的,一天两三个工分,还不如个割草的孩子。
“那个,小秦知青就别去了,”姜大队长眼明心慧,已经看出了秦霞老师的价值,“咱大队小学头几年关了,其实原也只到三年级,不少娃娃都到了上学的年纪,先教着,我跟孟会计谁的说说,也算全工分——”
“跟孟叔说应当,三个小队长就没必要了,”李钧突然插话,“不算全工分也不要紧,我们几个每人给她一个也够,忘了跟您说,咱们要建石灰厂的事秦霞已经电话跟她父亲说了,越级上报的事也是她提出来的。”
这还——赵琳差一点没笑出声来,李大哥威武,李大哥以退为进用的老道!
姜大队长:“……”
姜大队长的智力在被催逼着暴涨,坐了火箭。跟县革委大院外头墙上那幅画上画的那个猴子一样。
一顿饭吃的热闹,肉多油分足,不用喝酒吃的也香。姜大队长趁周围人埋头嚼肉的空,跟孟会计提了让秦霞教孩子念书和其他几人上山采药的事,孟会计是个聪明人当即就表示支持,还主动说了这事大队长本人就能做主的话。
夜幕上来,一群人收拾了桌子板凳,拎水泼灭火堆,捧着肚子回家睡觉。
去孟庆辉家查探,赵琳也想去,那两人不允,直接把人送到了姜家,又跟姜奶奶,不,姑姥娘,打了招呼才算完。
赵琳悻悻,洗漱了趴小板床上独自睡觉,北墙边的那个还不自觉,“琳姐,你们都结婚了,夫妻该住在一起,我以为你和姐夫一起住到医务室呢,你要住过去我就睡你这床……”
哼,赵琳不搭理她。你不是盼着我们夫妻团聚,你是稀罕我这张小床。
孟庆辉家在前街,三间土坯的堂屋两间土坯的厢房一个鸡架的门楼,院子里一个柴堆两棵枣树。
王明戈先进去,两分钟后于墙头上跟陆轲打手势,陆轲会意,指了个墙角跟李钧低声开口:“孟庆辉不在家,你守那里,来人发信号,或者直接打晕也行。”接着一个狼狗窜也跃了进去,然后再跟野猫似的落地。。
李钧都习惯了,每次跟他们出来被派给的任务都是守门,将身子隐在阴影里贴在墙壁上,然后放慢呼吸竖起耳朵静心去听周围的动静。
听动静的同时训练自己估计时间的能力,别问为什么,问也是王明戈教的,王明戈说,你十分钟的上下误差不能超过三十秒,他说他能做到一小时的上下误差不超过一分钟。
于是自己就学会了十分钟看一次表,连干活的时候都看,今天去垒墙都差点被人看笑话,李钧觉得自己也快魔怔了。
蹿进去的两条狼狗,不,两个人,一同蹲身点燃迷药又一同从窗户的缝隙塞进去,等待的时间里快速将院子搜罗一遍,然后摸出刀子拨门闩。
门闩拨到一半,霉味儿、尿骚味儿还有什么酱菜的腐烂味儿便争着抢着往外跑,差点没把两人熏个倒仰,想起赵琳还想来的事俩人又一致咧嘴笑。来?来了不吐出来就是好的。
先借了月光到床铺跟前试了那娘俩的呼吸,再拿出药瓶放到其鼻下让人睡得更沉些,才打开手电筒照向那妇人的脸——丑,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字可以形容,黑瘦,头上有斑秃,脸上有疥癣,两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孟庆辉怎么会娶个这样的媳妇。
手电的光柱下除了垃圾就是类似垃圾的东西,最整装的就是西厢的粮囤、面缸,窗下的石磨以及身边这个带匣的桌子,和墙角处的一个斑驳的看不出原色的木箱。蜀南文学
两人分头行动,十几分钟后,找到的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一百多块钱、几张布票和一块旧式梅花女士手表。
拿着手表两人对视,随即又相互摇摇头放回到了原处。
只剩挖洞敲墙了,暂时只能先这样,再抬起手电照了下床上的一大一小后两人退出了屋子。
“旧式梅花女士手表?”李钧与他们一样纳闷,“他们家怎么能有这个?”
“捡的?偷的?抢的?反正他家所有的家当加一起也买不了那块手表,你怎么想?”陆轲又看向王明戈。
“要么没事,要么就是大事,”王明戈一回到那半间小屋就洗手换衣服,“除了手表,还有一块补丁——”
“补丁?”
“对,一件贴身衣服上的补丁,与他们常穿的衣服布料不符,一整天都没见他?”
想起那件衣服,王明戈又洗了一遍手,兑了热水搓了香皂不算,竟然打开药柜拿了瓶消毒酒精出来,惹得两人都拧了脖子笑,“明天告诉琳琳——”陆轲还吓唬他。
“下次戴副手套,”李钧忍笑忍的难受,咳了两声才说出口:“一整天没见人,听说这几天连续往公社跑,为了秋季训练民兵的事,村里因为挖河通沟耽误了训练,秋后可能还要补上。村里人多眼杂,咱们又惹眼,专注盯一个人很快就会被察觉,发动发动其他人吧,最好是不显眼的。”
“我同意,秦霞那几个学生不就挺好,训练训练说不得将来还能出几个侦察兵,不过还要再等几日,别洗了,这些酒精都够医务室用一个月的了!”看他把整个手都泡进酒精里,陆轲咂嘴皱眉,“不是说后山有水潭?走,泡一泡,顺便看看地形,哦,带着你那酒精,浑身消遍毒——”
陆轲说完就跑,李钧也跟上,他突然发现王明戈还有这孩子气的一面,是怕被赵琳嫌弃?
王明戈真拎上了剩下的半瓶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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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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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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