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异世界漫游手册>第272章 巴格斯
  “兽人!是兽人!它们来了!!”

  “快放我进去!快放我们进去!!”

  “不……不要,我不想被吃掉……”

  “妈妈……”

  短暂的死寂后,便如同开水泼进热油一般,惊叫与哭嚎响彻城头。

  人群开始疯狂向内收缩,数千难民组成的黑圆刹那间的缩小了两倍。

  “别挤!该死,都他妈别挤!”

  “让我们进去!”

  “快放我们进去!!”

  “操,老子让你们别挤!”

  “妈妈!!”

  喧闹声震天。

  把门的卫兵连马鞭都用上了,几个冲门的难民脸上和胸口被抽的皮开肉绽,却仍然红着眼睛拼命往里边冲。

  有些腿脚不便的难民推搡的栽倒在地,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疯狂的人群瞬间淹没。

  一滩滩殷红伴随着令人牙齿发酸的骨裂从底下渗出。

  兽人分明还没有到来,伤亡却已经出现了。

  西境惨案把人们都吓坏了,大家都不想死,都想尽可能快的涌入这座【不落要塞】。

  可这反而导致入口愈发的水泄不通。

  克洛维奇瞳孔颤动,满脸的难以置信:

  “这不可能,它们怎么会来的这么快?”

  比蒙兽人残忍嗜血的本性,弱肉强食的传统,以及极为有限的轻工业生产技术,就注定他们一旦攻入西境就不可能只是随便逛逛。

  抢夺物资,劫掠人口,或为饱腹或为取悦的猎杀都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没可能也没道理来的那么快!

  除非这些家伙没作任何劫掠一路奔袭而来,可这还是兽人吗?

  伏尔泰极目远眺,看着那八面色泽花纹各异的旗帜自言自语的感叹:

  “哦~咱还以为老弟会先过来,算啦,都一样。”

  “将军,我们得立刻……将军?”

  副官回过神,刚想说什么,就发现自家将军已经不见了,心下那是猛地一沉。

  “不会吧,又来啊!”

  话音刚落,

  只听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响彻上空,整个英灵都颤动了起来!

  漫天黄土飞扬卷起,黑塔般的人影从巨大的土坑中缓缓站立,那便宛若在白垩城前,凭空又立起了一座固若金汤的铜墙铁壁。

  “不沉”伏尔泰,出战!

  …………

  …………

  比蒙。hτTΡδ://WωW.sndswx.com/

  在兽人的语言中,这个单词意味着兽神凯撒的神国。每一个兽人,不论种族为何,皆是凯撒的后裔。

  其证明,就是纯种兽人的血液里或多或少都有含有部分神血。

  倚仗着这部分神血对身体的改造,兽人天生的肉体优势就远远超出人类。

  一个从未接受过锻炼,连职阶都没有的虎人,单论力量和速度便足以媲美b级的人类大骑士。

  而这种优势,更会随着兽人体内神血的含量出现天翻地覆的变化。

  根据奥菲斯医魔法大学生物系学院对兽人士兵的血样分析,当一名兽人体内的神血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九十,那么即便他什么都不做,就足以匹敌【史诗骑士】【勇冠三军】【剑圣】【修罗】等一众ss级职阶。

  但随后的研究表明,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兽人,那它就几乎不存在所谓的理性。

  兽神血本身就是足以令人疯狂的事物,兽人普遍残忍易怒、缺乏理智就是因为体内含有神血的副作用。

  百分之九十,拥有这等高浓度神血的兽人甚至不能被称为人。

  神血含量越高的部族就越暴戾,越暴戾也就越强大。

  在那种弱肉强食的野性社会,拳头大和权力大基本上是同一个意思。

  也正因此,比蒙联邦是一个真正以血统论决定地位高低的固化阶级社会。

  他们将诸多部族从高至低分为四个等阶,并用凯撒神躯上的四个部位来指代,若翻译成摩恩语,也就是——

  掌握神术,侍奉神灵的最高阶级,神血(blood);

  拥有强大战斗力量和领导能力,负责攻城伐寨、保卫国土的次高阶级,利齿(fang);

  负责从事各种商业,手工业,维护社会经济和国家运行的中坚阶级,锐爪(claw);

  以及背负各种体力劳动和肮脏工作的底层阶级,丰蹄(hooves)

  其中最高阶级的神血,整个比蒙联邦只有一位,他是侍奉兽神的大萨满,一只不知道活了多久老乌龟。

  而后,便是虎、狮、熊、鹰、象、豹、蛇这七支神血含量在百分之四十到五十高度浮动的部族。

  比蒙联邦成立后,几乎历任兽王都是从这几个部族里产生的。

  直到……那头名为巴格斯的公狼横空出世。

  “大王,不落要塞只派出一只人类。”

  鹰人哨骑从空中降落,收拢翅膀,对着面前铁皮战车恭敬的禀报。

  “我看到了。”

  战车中传出一个嗓音,格外的儒雅悦耳,就好像春风吹拂耳畔。

  如果只听声音,恐怕任何人都会认为,里头说话的一定是个饱览群书,风度翩翩的大学士。

  巴格斯眺望着远方,幽绿的狼瞳眯了眯,黄土飞扬中有个庞大的身影正在缓缓走来。

  他在发兵攻打摩恩之前,大萨满就嘱咐他一定要特别注意一个人,整个王国,只有这只人类能对自己造成威胁。

  狼王虽然从未见过,但他是知道这个人的。

  倒不如说,他不想知道也得知道。

  因为自从巴格斯在尼伯龙根战线进阶为【狂战士】,时至今日,已然将近十年。

  这十年间,他在冒险者公会的s榜上一路高歌猛进、后发先至,超越了麦克维斯、超越了文森特,甚至超越了最尊敬的巴乐米底。

  当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以为能锁定榜首时,现实让他一头撞在了墙上。

  这座墙,他翻了十年都没能翻过去。

  公会的s榜,在这十年来,“无畏者”巴格斯的头上必定雷打不动的顶着一个名字。

  “伏尔泰。”

  轰!

  一面黑亮的十字大盾率先从烟尘中飞出,钢筋一般砸进群兽大军的跟前,黄泥和草根爆炸飞溅,整片大地都颤动了一下。

  那便仿佛在说:“前方禁止通行。”

  单刀赴会,却主动丢弃兵装,人未至声先到,堪称傲慢之极。

  “哼,这才像是我的对手!”

  砰!

  铁皮破开,一道黑色的阴影窜出战车,身姿矫健的落地。

  那是一身夜空般的深蓝的刚硬毛发,火字形白色绒毛点缀着眉心,脖颈处新伤旧痕累累交错,幽绿的瞳孔中透着极端理性所带来的漠然。

  比蒙现任兽王,“无畏者”巴格斯,参战!

  狼王望着越发巨大的人影,只感到山岳般的压力潮水般涌来,全身上下的每一根毛都应激地竖了起来。

  他瞳孔逐渐泛起猩红,满腔的迫不及待脱口而出:“今日即分高下,也决……”

  却听见对边先传来了声音:

  “啊呸呸呸!吃进去一口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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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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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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