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的人很多,每当听到他的名字,这些人就会告诉打听消息的人:
“斯特兰奇是个好医生,但不是好人。”
他的手术技巧无人能及,双手又快又稳,被医生和患者们称为‘上帝之手’,或者‘恶魔之手’。
别的医生需要三小时的手术,他只需要十五分钟;别的医生救不回来的病人,他能救;别的医生说不出的话,他同样能随便说。
比如‘没钱看什么病’,‘穷病我不治’,‘A类医保恐怕负担不起,你们有商业保险吧’。
是的,他的原则就是钱,在接待病人的时候他不怎么看病例,反正他觉得自己什么病都能治,主要只看对方的财力是不是能支付他的诊金和手术费。
就是这么直接与现实,他就是医学界的雇佣兵,只为钱办事。
钱到位了,去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出飞刀都不成问题。钱不够,病人就算一头撞死他面前,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基本上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穿白大褂的恶魔,冷血得没有人性,可是他唯一的朋友德琳护士知道一些内情,斯特兰奇其实最早不是这样的。
她相信他的内心其实是个好人,只是过往的经历严重刺激了他。
斯特兰奇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从小就是个小天才,十分活泼而且聪明。
他11岁时有一天和妹妹两个人在家,年幼的妹妹偷吃玩具积木发生了窒息,斯特兰奇用从书上自学的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她。
原本奄奄一息的妹妹又好了起来,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时候,他发现原来挽救生命是这么有意义的一件事,并因此开始对医学产生兴趣。
天才的学习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在16岁就考上了纽约大学预科,并且在接下来的七年里完成了医学博士课程,在纽约长老会医院找到一份好工作。
可就在他刚刚上岗没几天后,他在费城老家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却发生了车祸。
在美国上医学院是很贵的,他家里原本也只是工薪阶层,为了支付他大学的学费,家人们连医保都停缴了。
‘友爱之城’的医院因为这家人没有医保而拒绝提供治疗,转而去救治撞了他们的富二代,等到斯特兰奇从纽约赶回费城,只能在停尸间里看到全家人的冰冷尸体。
这个遭遇彻底改变了他,他对于自己治病救人的理想产生了强烈的动摇,因为美国社会本就提倡资本,没有钱的人死了都活该,他根本无法改变这种现实。
这件事后他变成了冷血的医疗佣兵。
与其说他自己有多爱钱,不如说他是在用十分隐蔽的手段在抗争。
他故意表现得嫌贫爱富,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来侧面抨击这个制度。
只要他救活的富人越多,穷人们就越不高兴,而人类社会的财富分配是呈金字塔型的,下层穷人的数量远远多于上层富人,如果他们被逼到绝路,爆发出来的力量就足以把现在的医疗体系彻底掀翻。
他还不到三十岁,就成了全美最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他觉得自己是有时间实现这个愿望的,将来如果自己一统美国医学界,却明确表示只有富人能享受的时候,自己和这该死的制度都一定会被推翻的。
所以他表现得十分恶心人,都是故意的,哪怕他自己到最后也会为旧有的资本医疗制度陪葬。
这就是他的无声抗争,而作为天才,他也不喜欢解释,一直都我行我素。
直到前不久的某一天,全家都和汽车犯冲的他也不例外,因为驾车去赴酒宴的路上打电话而坠崖,最后就算保住了一条命,但是作为一个外科医生的双手算是废了。
倒不是说截肢或者瘫痪什么的,而是因双手神经都出了问题,根本没办法保持稳定,稍微拿点什么东西就会剧烈抖动。蜀南文学
神经外科是一门非常精细的手艺,而他现在的手恐怕连给人修脚趾甲都做不到,所以他有些慌了。
大计划还没有完成,自己先报废了怎么行?
于是他辞掉了工作,用多年的积蓄在世界范围内四处求医。
他很快就发现别的医生比他赚钱快多了,自己过去只给富人看病的说法简直像是个笑话,别的医生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那是统统榨干。
只有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总是全都要!
斯特兰奇这才认识到自己过去的幼稚,但为时已晚。
他工作几年攒下的几百万身家,三个月之内就被其他同行赚走了,治疗效果嘛,大概就是新长出来的指甲盖好看了一点。
没有任何医生治得好他,花钱也没用。
在纽约的房子被法院拿去抵押还债,家具被完全搬空,水电气全断,账单和法院传单犹如雪花般飞来。
冷冰冰的城市露出了残酷的一面。
除了德琳护士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人来看望过他,他最后的自尊让他拒绝了她的帮助,悄悄离开。
他成了一个流浪汉,每天都窝在纽约港附近的小巷垃圾堆里睡觉,陷入了绝望。
纽约港是什么地方?这可是当年美国队长父亲工作过的地方,那位在威尔逊企业工作时就是在港口附近负责仓储和物流的。
这里的工人们在搬货之余也喜欢聊一些队长的事情,就仿佛说说那些,自己就和史蒂夫沾上亲戚了一样。
某一天,港口上下着蒙蒙细雨,当斯特兰奇在垃圾堆里盖着纸壳子睡觉的时候,他听到了下雨天无聊的工人们谈起了侵袭组的故事。
美国队长史蒂夫,詹姆斯·‘巴基’·巴恩斯,火炬手,魔法王子,还有那个谁,就是照片总照不到脸的那个谁。
总之下雨天闲着也是闲着,工人们都凑在小巷口抽烟打屁,而其中有人仿佛亲眼见过魔法王子一样,将那种力量描述得无比强大。
纸壳子下面的斯特兰奇听了之后,绝望的小心灵里又泛起了丝丝涟漪。
虽然那听起来那是个神话故事,但美国队长的队友中既然有魔法师,那么魔法应该就不是骗人的吧?
他把自己身上最后一些值钱的东西卖了,手表,皮鞋,皮带,领带,换了一身二手垃圾衣服,拿着最后一点钱走上了寻找希望的路。
这回他不去看医生了,而是寻找各种神秘侧的人。
比如算命的吉普赛女巫,占星的男巫,开神秘物品店的人,乃至于奇幻小说作家。
这些人中绝大多数对于魔法界的认识都是杜撰的,纽约的骗子简直不要太多,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斯特兰奇孜孜不倦的寻找下,他偶然遇到了一个真的炼金师。
属于那种魔法界中最不起眼的小角色,毕竟只是开店卖蒜精、十字架、银子弹等等这些低级装备的炼金师。
斯特兰奇把自己的故事告诉了店主,求他帮帮忙指条明路,他需要魔法帮他治好双手,可以慢慢还上治疗费。
店主却不为所动,魔法界的奥秘是不能让凡人感受的,除非是被攻击性魔法命中的死人。
哪怕他只是个最下层的炼金术士,可也是神秘侧的一份子,有着保密协定,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斯塔兰奇苦苦哀求,因为店主没说‘做不到’,只是说‘不能做’,这让他看到了希望。
但店主就是软硬不吃,充分表现出了一个巫士的坚持,斯特兰奇就算在地上滚来滚去都没用。
好在当时店里的另一个顾客也听到了斯特兰奇的话。
那是一位穿黑色皮衣,明明21世纪还背着一把剑,大晚上还戴墨镜的高大黑人,虽然长相凶恶,但却做事挺热心的。
自称是吸血鬼猎人的壮汉告诉医生:
“你求别人都没用,如果至尊法师不允许,就绝对不会有正派人物破例用魔法为一个普通人治疗,这是巫士们的规矩。要不你就认命,要不你去卡玛泰姬试试。”
“我去!卡玛泰姬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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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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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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