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冷雨中,蝙蝠侠来到了停下的二手车边与风衣斗士汇合,到了这里,已经能隐约看到前方的小巷里有手电筒的光在晃来晃去。
羞辱小队就算从阿卡姆逃出来是怎么匆忙,可夏瑞丝在哥谭城里的落脚点比蝙蝠侠还多,她的小队所有人面罩里都有夜视装置,根本用不着手电筒这种老古董。
大雨掩盖了汽车的声音,而冰冷的水珠在引擎盖上溅起一朵朵水花。
风衣斗士扯起衣服挡着雨,掏出笔记本来看了看,语气像是很无奈的样子。
“地方没有错,但我这小本子可不是及时更新的信息终端,羞辱他们之前确实在这里,但看来现在这里换别人了。”
蝙蝠侠也只是说说而已,透过雨声,他收集到了砸门砸玻璃,还有人惨叫的声音,不管怎么样,犯罪正在进行,必须得阻止。
前方街角处脚步声凌乱,手电的光圈少说也有十几个,对方身份还说不好,一般这种群体,往往不是黑帮就是邪教。
但邪教一般都是只杀人不抢劫的,他们需要把其他罪犯用来搜刮的时间,花在布置各种仪式上。
所以听到打砸抢的声音,蝙蝠侠判断对方是抢劫团伙。
在哥谭来说,组团抢劫一般是小混混才干的勾当,谁见过企鹅人或者双面人在外面带人抢劫的?
蝙蝠侠走向了街口,贴着湿润的建筑探了一下头,短短一瞬间就看清了对面的情况。
是一伙人在洗劫一家小珠宝店,而店里不知道是保安还是店主的人,此时已经倒在了门外生死不知。
暴徒们穿着西装和衬衣,看起来很有行动规划的样子,大概有十多人,都是小弟,不过在门边上靠着,摆着风骚姿势的那个人蝙蝠侠还是认识的。
蓝色的西装,红黑花的夏威夷衬衫穿在里面,脖子上露着大金链子,而面具则是像是水银一样,是能反射出他人倒影的银色镜面。
“是门面和他的手下,闪光弹。”
一边说着,蝙蝠侠从腰带里掏出一枚蝙蝠镖,按下了上面的按钮,自己钩索一甩,直接扒上了一旁的建筑物,消失在黑夜中。
风衣斗士收起小本子,无奈地耸了耸肩,蝙蝠侠好像根本没有配合的意思,只是交代自己要避免闪光弹,但怎么配合是一字没说。
对于蝙蝠侠来说,十几个人还是根本不用和人配合的,门面虽然身手不错,但他的小弟一般都素质极差。
‘门面’是个十分会充门面的人,他喜欢雇佣的流浪汉撑场子,无非是来了之后给套上一身西装罢了,看着人多,但实际上根本不是专业的黑帮打手。
在哥谭这种地方,把自己伪装成黑老大,有时候能占到很多便宜,可如果被识破了底细,下场就会很惨。
门面名叫艾瑞克·汉森,原本是双面人夜总会的.......泊车小弟。
他天天看着有钱的黑道大佬们在面前晃来晃去,又是豪车又是美女的,还总是带着一群服装统一的小弟招摇过市,人见人怕,十分拉风。
他突然灵光一闪,他只要戴上了面罩,再装出有些神经质来,在哥谭疯子面具人一般是没有人愿意招惹的。
拿出这些年被人打赏的小费,自己积攒的全部身家几万美元,他去买了几十套的劣质西装,又每天管饭加二十美元的价钱,去街上雇佣流浪汉。
他很快就拉出了一支队伍,把流浪汉都赶到海里洗个澡,剪剪头发胡子,把统一的西装一穿。
行了,他也是黑道大佬了。
虽然这样雇来的人就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但别人不知道啊,每人怀里揣一块砖头,装作有枪的样子。
然后他就带着人去黑吃黑了。
别人打劫或者抢劫什么的,他就带着这几十号人往周围一围:
“唉呀,这一家人我们也盯了好久了,既然兄弟你们抢了先,我也不好说什么,但总不能让我这上百号兄弟白跑一趟,分一半怎么样?”
他们人多势众,看起来每个人怀里还揣着家伙,晚上黑乎乎地也看不清,几乎能唬住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再说门面也不是全要,只要一半,混混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好说话的黑帮大佬?上百号持枪小弟把他们包围了,还能给他们留一半,真是黑道中的一股清流。
别人抢珠宝店,抢银行,或者偷东西,都是需要计划的,多费脑子啊。门面只要在街头收购情报,去堵别人就是了,其他罪犯会把钱送到他面前来。
所以门面很快也创出了名声,赚到了大钱。
有了钱,就能稳住手下,原本只是流浪汉的那些人要求相对较低,用工成本很少。
有人觉得他最喜欢不劳而获,就像是鬣狗一样夺走别人的猎物;也有人觉得他有老牌黑帮的气度,什么事都留着底线。
不管是粉还是黑,门面都有了人气,愿意跟他的人也越来越多,还真让他成了事。
几次大型火拼和案子做下来,他进入了蝙蝠侠的视线,上千人的帮派规模比企鹅人都大。
在他被捕前,就连蝙蝠侠都摸不清他的底细,不知道究竟是哥谭哪个家族又冒头了?或者是其他城市来的过江龙?
然而随着接触不断深入,蝙蝠侠终于发现了让他无语的事实,门面其实只是一个泊车小弟,上次自己用布鲁斯身份去双面人的夜总会玩,还给过他小费呢......
那些帮派成员,其实都是花钱雇来的流浪汉,根本就是充门面的。
所以在蝙蝠侠出现去抓门面的时候,那些流浪汉面对哥谭的象征,根本连抵抗的意志都没有,见到有几人骨折了就一哄而散。
上千人的帮派顿时土崩瓦解,变成了蝙蝠侠和门面单挑的局面。
不得不说作为泊车小弟,门面出奇的能打,一手街头搏击技巧直追红头罩杰森。
可惜对于蝙蝠侠来说,也就那样。
鉴于门面既狡猾又阴险,所以也送了阿卡姆,作为骗子,在阿卡姆简直是社会的底层,像是小丑或者稻草人那种级别的大哥越狱,根本都懒得顺路捎上他,人缘更是差得不行。
不过这次逃狱出来,看来是痛定思痛了,这不,召集了人手亲自开始抢劫了,还让手下多见见血当作锻炼。
如果不认识对方,那么必然需要试探,只要认出了对方,那么蝙蝠侠就早有计划.......
等到风衣斗士扭过头躲过闪光弹之后,再回头之时所有的暴徒都已经倒地了,蝙蝠侠从房顶上一个俯冲,闪光弹加突袭直接打倒门面,其他人只是三拳两脚就全打倒了。
蝙蝠侠捂着一侧腹部站起身来,贝恩留下的伤势多少还是有些不便,不过对付门面这样的角色,也用不着什么太复杂的战术。
这些所谓的暴徒,其实估计连晚饭都没吃,手软脚软,一个扫堂腿就倒一片,剩下的中了闪光弹的也只是捂着眼睛躺地打滚,根本没有反抗的意思。
风衣人淋着大雨,从倒地的人群中踮着脚走到蝙蝠侠身边,语气低沉。
“店主死了。”
“.......”
“一些流浪汉和乞丐,见过血以后就变得格外疯狂。”风衣斗士又用脚尖踢踢门面,而这位看起来已经严重脑震荡了。
蝙蝠侠没有什么好说的,哥谭就是这样的,珠宝店的店主也许在白天会对流浪汉不屑一顾,而一到晚上,也丧命于这些人手。
哥谭就是这样,任何人都可能突然死去,社会地位和财富并不会带来任何保证。
“找下一个目标。”
他只是静静站着,任由雨水顺着肩膀留下,哗哗的雨声再次淹没了一切。
而风衣斗士也没有让他失望,那本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笔记本,里面的讯息帮助蝙蝠侠找到了很多的逃犯。
只不过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被找到的那些人,往往都有着悲惨的命运,或者说并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
一次又一次,蝙蝠侠一次次击倒敌人,而风衣斗士干脆就变成了情报站,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存在感。
他只要带路,等待,再带路,无限地重复这个过程。
而雨越来越大了,夜色也越来越阴沉,可是螯蛱蝶和贝恩之类被小丑雇佣的人却没有再出现。
在城里来回兜圈了一段时间后,阿福总算是带来了好消息,哥谭的监控网络已经重建完成,蝙蝠侠现在可以通过蝙蝠终端来查看这座城市地面上的一切情况了。
蝙蝠侠微微点头,同时告诉风衣斗士可以回家了,对方的实力他也看见了,接下来一些对手就不是风衣人能应对的了。
风衣斗士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仿佛已经很累的样子:“好吧,很高兴能和蝙蝠侠并肩作战,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份情报,我觉得挺要紧的。”
“说。”
“我的线人之前看到了猫女在城里活动,她好像打算去偷哥谭博物馆。”风衣斗士拉开车门,坐了进去,结果却发现车子这回是真的抛锚了,只能无奈地走下来。
而听到这话的蝙蝠侠陷入了沉思。
赛琳娜为什么要去偷博物馆?难道不和自己结婚的原因还是为了偷东西吗?可是她就算想要整座博物馆,蝙蝠侠都能买下来送给她,她为什么要偷呢?
“那个,我的车坏了,能用蝙蝠车送我一程吗?”风衣斗士无奈地走到了他身边,虽然面罩上的表情还是那样,可还是能听出他语气中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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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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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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