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七月盛夏。

  玉米熟了。

  岑明澈迫不及待的前往各个庄子上进行收割。

  第一茬玉米,不知道产量怎么样。

  玉米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较好的环境适应性。种植玉米,一般选择地势较平坦、土层深厚、质地疏松、通透性好、肥力中等以上,保水、保肥力较好的地块。

  因为京城地处北方,所以岑明澈采用的是单作、春播。

  现在的玉米还没有经过后世的选育,成熟期大概四个半月。

  二月温室育苗,三月耕地播种,七月中旬收获,刚刚好。

  不过现在的玉米还是嫩玉米,就是那种水灵灵嫩生生的玉米,可以直接上锅蒸着吃烤着吃的类型。

  如果等玉米全部熟透了,就不能直接食用了,籽粒的口感会变得粉且干,还没有甜味,相反,泛着一股淡淡的涩味。

  其实玉米的收获也就在这个时候,收下来的玉米剥开外面的叶子,吊起来晒干,然后脱粒,再晒一次,就可以装袋入库储存了。

  七月,岑明澈去庄子上,看到的还是嫩玉米。

  ……终于又吃到玉米了!

  咬下第一口的时候,岑明澈心里简直要流眼泪。

  这就是夜市地摊上烤玉米的味道啊。

  是曾经文明社会的味道。

  妈的,太难了。

  穿到古代,贵为皇子,现在又是王爷,上厕所也没有抽水马桶可以用,也吃不到正宗的夜市小烤串和九宫格火锅,追不了新番和球赛。

  和现代生活比起来,皇子算个卵啊!

  如果不是挂掉了,穿越之前岑明澈也是衣食无忧的二代好吗?!

  不过能多活一次,也就不要那么多自行车了。

  再说,他现在才是皇子,还有可能问鼎帝位,比连洗澡都难的贫民百姓1强多了。

  岑明澈吃了六根烤玉米。

  服侍他的人都吓到了。

  这东西这么好吃吗?

  殿下积食了怎么办?

  没人知道,岑明澈只是借着这个熟悉的味道,怀念曾经的生活罢了。

  “现在预估亩产多少?”

  “回殿下,等到九月收获,水分能减少些,但里面的粉会变多,亩产约莫在四五百斤。”

  庄子上的庄头两眼都放精光。

  “殿下,草民务农多年,从未见过这么高产的作物啊!”

  这才哪儿到哪儿。

  岑明澈挥挥手。

  至于番薯,北方在2月中旬育苗,清明节前后播种,霜冻后收获,还有一段时间。

  而土豆,在立夏种最适宜,适合砂壤土深耕种植,花期夏季,现有的品种9月上中旬收获。

  今年秋天,丰收的作物会和他的第一个孩子一起到来。

  真好啊。

  好想吃薯片和拔丝红薯啊!

  “亲爱的王妃,咱们这个孩子,无论大名叫啥,小名儿就叫玉米好不好?”

  “……那如果有第二个呢?”

  “那就叫土豆。”

  “……第三个?”

  “红薯?”

  “王爷。”

  柳青羽微笑。

  “别说了,我怕我想打你。”

  岑明澈噗嗤一声笑了。

  “假如这三种粮食得以推广,将成为天下百姓的救命粮。让咱们的孩子叫这三个小名儿,也不委屈,对不对?只有咱俩的孩子能叫这三个名字,庶子庶女们都不配。”

  “……那我可还真谢谢你啊。”

  两人说笑一阵,一同吃了晚饭,岑明澈才回书房休息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

  赈灾工作进行的很不顺利。

  黄河下游一片泽国,水退之前,那一大片的地方都是废的。

  灾民都涌到了上游最近的城池,官员不敢开城,因为害怕灾民涌进城里生乱,只得关闭城门,并组织富户定期在城外施粥,来缓解灾民们的情绪。

  每天都有人在死去。

  好在这一段都是黄河上游,尸体都在下游,不然这样热的暑天,尸体腐败,疫病传播,就更添乱了。

  安郡王带领的救灾队伍就是在这时候到达灾区的。

  不得不说,明面而上,他做得很好。

  不仅让灾民进城,分隔了灾民的聚居地,还对那片地方进行消毒,集中焚烧尸体,并且施粥——插筷不倒的糙米粥。

  一时间,灾民都往安郡王所在的城池涌去。

  安郡王的声名一时无两。

  但岑明澈不急。

  他在等。

  消毒用的是石灰,插筷不倒的糙米粥都是实打实的量市场。

  岑明澈在等,安郡王能坚持多久。

  而且,安郡王不知道,是会有人冒领灾粮的。

  也就是说,会有很多不那么困难的人,为了省下家里的一口吃的,去领给灾民发的粮食。

  这样,粮食的消耗量,成倍增长。

  别说康郡王只是有个兵部尚书的母家了,就算整个户部和兵部都听他安排,也调不出这么多钱和粮食。

  没过两个月,传来消息——兵部押送到灾区的救灾粮草被劫了。

  早就说过了,领救灾粮的可不只是吃不饱的灾民。

  还有想借机起事、浑水摸鱼的乱党。

  把灾民都喂饱了,里面的青壮就不老实了。

  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不流行以工代赈的原因。

  把这些人喂饱了,就容易生变。

  安郡王啊,真是读书读傻了。

  乱了,都乱了。

  户部已经筹措不出下一批粮草了。

  而康郡王之前的举措将灾民都聚集在了一起,又将他们喂得太饱了。还有拿着劫到的救灾粮煽风点火的乱党。

  这可真是“冥”场面啊。

  安郡王被灾民,不,乱民围困城中,向朝廷求援。

  岑明澈得知此时后,一个人喝了一夜的酒。

  高兴的。

  果然,一切都不出他的意料。

  接下来出头的就应该是康郡王了。

  不过,现在想发兵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没粮食。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啊。

  没粮食,啥都动不了。ΗtτPS://Www.sndswx.com/

  时间就在这样的焦灼中到了九月。

  岑明澈的庄子该收获了。

  他的孩子也快出生了。

  玉米地一片金色,农户们掰着玉米棒子,身后的竹筐里装了一筐又一筐,农妇们守着筐子,将玉米叶扒开,编成一串一串,挂在屋檐下晾晒。

  红薯地和土豆地里,农户们拿着木质的铁锹,小心翼翼的刨地,将一窝一窝的红薯和土豆从地里刨出来,晚上统一存放到地窖里。

  好一派丰收的景象。

  这批粮食,就算留够给农户的口粮,还有一大笔。

  用来赈灾,足够了。

  但岑明澈绝对不会将这批粮食白白交出去的。

  他一直等待的时机,已经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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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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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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