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被什么脏东西附了身,嘴里先是说出了羞耻的台词,后来还模仿着‘咻咻’的飞行声,迈开两条腿冲出了掩体。
大河依旧那么平静,韦德跑步跳进其中,他打算趟水过去。
在理想的计划中,他会对熊比出中指,对方一定会很生气,也因此会向他冲来。
这样双方都在奔跑的话,应该会在河道中央位置相遇,到时候自己一个滑铲,熊肚子里的血和内脏都会被流水带走,不会弄脏自己的新衣服。
完美的计划。
只不过没有剧情合理性宝石的话,很多事情不会以他的主观意识而转移。
“冲啊!杀啊!咕噜噜......”
他右手拿着匕首,左手比出中指,高声呐喊着冲向河对面,随后就沉没了下去。
这条河比他想象中要深多了,直接没过了他的头顶,只剩下一串气泡从下面浮上水面。
河对岸的熊挠挠耳朵,扭头看向这边,一双眼睛都透出了懵逼的神情,它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而且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怒气。
可是一回头怎么什么都没有捏?
算了,还是看看这些鱼吧,要挑一条肥美一些的。
还在韦德身后灌木丛中藏身的苏明叹了口气,他就知道表弟会这样,不过没关系,从河底跑过去也可以,反正潜水和游泳也是佣兵的必修课。
可是死侍真的会如他所想的那样吗?
事实同样是不会,只见大河中央水花翻涌,韦德从水下钻了出来,他摆出一个玛丽莲·梦露的经典姿势,像是出水芙蓉般跳起了水上芭蕾。
一会是上半身出水来回扭动,一会又是双腿出水来回旋转踢,即便是隔着红黑面罩,也能看到他脸上带着职业运动员一样的假笑。
“韦德?”
苏明歪着脑袋叫了一声,感觉心好累。
“哦!”
表弟居然听见了,他像是突然想起了当前的任务,开始游泳向棕熊游去。
当他叼着匕首爬上对面河岸的时候,又仿佛野狗那样甩动屁股以抖去水渍,在阳光下洒出的水珠形成了一道彩虹。
可是棕熊那边一点也不配合,它并没有冲向他,而是警惕地人立而起。
野生动物就是这样,很多物种都会直立起来以增加视觉上的横截面面积,让自己看上去更加巨大,这样能吓退很多敌人。
死侍虽然昨天晚上被洗得很干净没错,但一夜过去了,他那无时无刻不在腐烂的身体又散发出了种种幽香。
熊的嗅觉普遍都超级灵敏,其中的北极熊更是其中翘楚,嗅觉是犬类的七倍,能够在风雪交加的复杂环境中,于十公里外闻到血腥味,而北美棕熊同样不差,能闻到三公里外的蜂蜜甜味。
正准备吃饭的棕熊遇到死侍,能让这种玩意靠近自己吗?
见到棕熊不动,韦德也没有改变计划的打算,反正根据相对论来说,只要自己加速,就等于对方减速了。
所以死侍一个冲锋,在碎石滩上一个滑铲,穿过棕熊直立的两条腿之间时,一刀把人家的蛋蛋砍了下来。
“嗷!!!”
树林中惊起了密密麻麻的鸟雀,而受伤后疯狂的棕熊和该死的人类对打在了一起。
下一秒即是血肉横飞。
最后的结果还是好的,韦德被撕掉了两条胳膊,但他还是用双脚夹着匕首,从棕熊的嘴里捅了进去,破坏大脑杀死了它。
嗅着那种野兽特有的骚臭味,他自言自语地和不存在的观众们说着笑话,翻身靠在熊的尸体上,试图再次用脚夹着胳膊拼回去。
苏明过来帮了他一把,用订书机在他肩膀上来了几下,帮忙固定了脱落的双臂。
死侍的自愈速度也像是个玩笑,有时候自愈超级快,他可以一边战斗一边任由敌人把他的胳膊一根根拔掉。可有时候自愈又很慢,断臂要两三天才能长出来。
鬼知道为什么,可能和他自己的心情有关系。
“还不错,至少自愈能力发挥得很好。”
韦德站起来试着活动胳膊,除了咯吱窝稍微渗血之外,一切都好。他抽出了熊嘴里的匕首收好,双手叉腰摆出了牛啤的姿势,脚踩在熊的头上:
“表哥快帮我拍个照,我回去给凡妮莎......算了,没办法给她看。”
说着话,他又蔫巴了,虽然自己没有死,可是如今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怎么回去见她啊?
‘如果她见到我如今的模样,不爱我了怎么办?’
可是表哥像是早有准备,他把刚才帮他钉胳膊的订书机丢了过来:“很简单,我们先去玛格丽特酒吧,你去那里取监控录像,找到你过去英俊的美貌照片打印一份,钉在额头上就好了。”
“好主意!”韦德瞬间眼睛一亮,他手起刀落地砍下棕熊一条腿,抗在了肩上:“我们还等什么?我在纽约认识个不错的皮匠,这条腿我给他拿去,做条皮内裤下次游泳的时候穿。”
...............................
两人来到玛格丽特姐妹酒吧的时候又不出意外地是晚上了,韦德在皮匠那里耽误了太多时间,因为对方说鞣制皮革需要时间,韦德就念叨个没完。
离开了皮具店,兄弟俩又去了一趟阿芙家里,韦德和黑人瞎子老太太讲了讲最近自己的遭遇,还拜托她如果在道上有认识的人,帮他打听一个叫弗朗西斯的变态。蜀南文学
阿芙其实挺热情的,尤其是在知道跟着韦德一起的人是丧钟后,就开始打听起了美国队长的事情,还拿出珍藏的‘白面’请他吸。
苏明是不碰那些玩意的,作为战术家,需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麻醉剂致幻剂之类的东西是坚决不能玩的。
在地下室里三人吃了一会爆米花,韦德又拿出一台游戏机插上电视来玩,他说自己从小就有个梦想,就是和自己的亲人一起打游戏。
见到他那么可怜,苏明就陪他玩了一下午的坦克大战,夜幕降临后两人才吃了微波熊腿,来到酒吧里。
推开门的时候,韦德发现了气氛和往日不一样,平日里个个心高气傲的佣兵们居然给他让出了一条道来。
他看谁,对方总是低着头躲开。
一开始他还听信了直播间里的流言,以为自己真有了什么虎躯一震,霸气侧漏的能力,叫什么霸王色霸气。
可后来发现,这些人并不是害怕他,而是害怕走在他身边的丧钟。
那套黑黄色的盔甲从来只有一个主人,甚至连敢冒充的人都没有,任何人对于雇佣兵中的传奇都是抱有畏惧心理的。
这毕竟是什么尊老爱幼的行当,每一个成功的佣兵,都是别人的血肉和生命捧起来的明星。
来到吧台前,黄鼠狼缩在一角瑟瑟发抖,嘴里还念叨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韦德趴在吧台上一探手,抓住了他的领子,把人揪了出来,自己则以蹲马步一样的姿势坐在吧凳上,嘴角一歪,得意一笑:
“猜猜我是谁?”
“韦德?你个贱人的声音就算被冲进下水道我都能听出来,唉,你可害惨我了......”
黄鼠狼先是一愣,随后苦笑着大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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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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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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