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薇连制衣厂也不去了,在家里“躺尸”之余,也做点吃食。有时候晚上她会溜回南一巷,没办法南一巷有空调,蚊子也少。
邮递员大叔依旧将徐海琼的信件和包裹送到了程家。
“张叔,先坐下歇歇,喝碗凉茶解解暑。这是我们自己煮的。”
程思薇看着邮递员把包裹放进堂屋,他的后背都已经湿透了。这大热天的,骑着自行车满公社的跑,不容易。
邮递员大叔也没客气,直接接过凉茶一饮而尽。
等晚上徐海琼从制衣厂回来后,看到外公外婆从沪市寄过来的包裹,感动不已。大部分东西都是买给程浩小朋友的,一转眼小宝就一岁了。
信依旧是徐外公写的,除了常规的关心和问候。徐外公在信的最后告诉了徐海琼,他父亲徐树锋因为之前在厂里受贿一事被查,已经被抓了。徐树峰表示想再见女儿徐海琼一面。
不过徐外公说了,海琼愿不愿意见他,由海琼自己决定。不管她做什么样的选择,他都支持她。
徐海琼看完信,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这么快到来。
程卫中看她情绪低落,接过信纸看起来。
“海琼,我们还是回一趟沪市吧!铁头一岁了,还还没见过他曾外公的。我以前就答应过你,每年都会陪你回沪市一趟的。”
程卫中轻声征询徐海琼的意见。
“可是我们带儿子坐长途火车,我怕他不习惯,到时候在车上吵闹就不好了。”
徐海琼当然想回沪市看外公外婆。但是儿子还小,带他坐长途车她有点担心。
至于他那个没良心的父亲看不看,她倒是没有太在意。
“没事的,我们买白天的卧铺票,到时候可以让儿子有一定活动空间,不用我们一直抱着。”
徐海琼听了,点头应下。
于是,程卫中跟家里人宣布了这个消息。
“这天气,火车上肯定也热,你们最好随身带把蒲扇,到时候可以给孩子扇风!”程三嫂提醒道。
“奶粉也得带着,孩子一饿就会哭闹。”程大嫂也不太放心。
“尿布也要多带几块,万一铁头尿了也方便换。”
妯娌几个你一句我一句说开来。
陆川听到程卫中要回沪市的消息,羡慕不已。
他也想回去看爸爸和奶奶,可是爸爸前几天打电话过来说要等到8月中旬才能来接他和妹妹回去,到时候会安排他们在沪市上学。可是现在才8月初,还要等10来天呢。
程思薇看着偷偷躲在一旁的陆川,一脸沮丧的样子,有点心疼。
“四哥,要不我跟你们一块去沪市吧。正好陆大哥说过些日子会来接陆川和陆灵回去。我们把俩孩子带回去也省得他再跑一趟了。
反正我们也得准备个两三天,到时候,到了沪市也得呆个十天半个月的,算起来时间也差不多的。正好我也跟着去沪市见见世面。”
程思薇直接提议道。
她想提前去沪市看看自己将来要考的大学是怎样的。二来,她想亲自去沪市的百货大楼看看那边的服装。她打算这次过去也带些样衣去,说不定还能开发一下沪市的市场。
“我看行,有思薇跟着你俩我和你姆妈也放心点。不过到时候你们带的孩子多,要时刻注意,千万别让孩子给走丢了。”
程德才也提议道。
“程爷爷,我一定会乖乖听程姑姑的话,看着妹妹,不让她乱跑。”
小陆川立马保证道。
程思薇轻轻摸了摸他的头,这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结果,正跟妞妞玩着的小陆灵听到哥哥的话后,“哇”就哭了,她不想离开她的“姆妈”和“姐姐”。
头疼的程思薇又只好去哄小姑娘,后来说带她去沪市给姐姐买礼物她才止住哭声。
第二天,程思薇就把她要去沪市的消息告诉了制衣厂的销售组员们。
大家都羡慕不已。
没一会,汪成刚偷偷跑过来找程思薇:蜀南文学
“组长,你去了沪市能不能帮我带一块女士手表回来。这是我攒的钱和票,还有这件事情要麻烦你先帮我保密。”
程思薇接过钱和票答应下来。
结果,汪成刚前脚刚走,秦妙后脚就敲门进来了。
“组长,你能不能在沪市那边帮我买一块男士的手表回来。这是我攒的钱和票,我攒了好久才攒够的。还有买回来以后,你偷偷的把手表给我就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
这一次,程思薇没有接。这也太奇怪了吧。
汪成刚一个男人想买女士手表。
秦妙一个女人又想买男士手表。
而且两人都还要求要保密,鬼鬼祟祟,必有蹊跷。
“你先告诉我,为什么要买一块男士手表?你是打算送给你爸爸吗?”
程思薇故意问秦妙道。
“啥,我才不送给他。他本来就有手表,而且他们已经放弃我了,我以后只会给他养老,不会给他花大钱买贵重的东西。因为买了也会被我哥抢走的。”
秦妙说着还有点小生气,她父母自从大哥结婚后不再给她寄钱就算了,后来连电话也不接,连信都不回了。信她是直接寄到她爸办公室的,不信他没收到。
“那你给我老实交代,买这块表是打算送给谁的?要不然我就不帮你这个忙咯!”
程思薇故意“刁难”秦妙道。
“哎呀,说就说。反正你也不是外人。不过你得给我保密。
我和汪成刚偷偷谈对象了。我看他四处跑,没有手表很不方便,所以想着偷偷买一块送给他。
平时他很照顾我的,我爱吃肉,他都会偷偷买回来给我吃。他给我花了很多钱了,我也想买个像样点的东西给他。”
秦妙说着,脸颊绯红。
“噗呲~”程思薇笑出声来。
原来是这样,两个小傻瓜心里都互相想着对方,想要给对方一个惊喜。
程思薇非常爽快的答应了秦妙。
这该死的爱情,她怎么成了“吃狗粮”的专业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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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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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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